亭湖区农办监管渎职农民互助社吸储超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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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农办监管渎职农民互助社吸储超亿元
老百姓血汗钱被挪用讨说法政府行政不作为
——关于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新洋农民互助社吸储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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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 中央纪委员书记王歧山
国家监察部部长黄树贤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
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厅长李文生
中央农业部部长韩长斌 中国银行行业监督委员会 刘明康
国务院行业不正之风办主任马文 中央驻江苏巡视组组长徐光春
人民日报社长张研农 法制日报社长贾京平
新京报报社长戴自更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
江苏省省委书记罗志军 江苏省省长李学勇
江苏省纪委书记弘强 江苏省副省长李云峰
中央网络电视台 法律与生活社长孙志华
盐城市委书记朱克江 亭湖区委书记李东成
我们是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的储户村民代表,今天向中央领导及职能部门和媒体举报反映亭湖区农办由于行政乱作为,监管失职,审批把关不力,通过不正当手段滥批新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该互助社成员结构都是违规违法人员组成,董事长唐建良系(刑满释放人员)总经理吴长华系(社会闲散无业人员)蔡春系(原射阳党校副校长)为监事长,李志平系(受过刑事处分人员)由于这些人员采用找人情,拉关系,送钱财等不正当手段,致使镇政府帮其申报。区农办发红头文件,相关主管部门发放证照,就这样以唐建良为首的新洋互助合作社成立了。成立以来,他们大量吸储资金,现有一亿多老百姓血汗钱存入该社被挪用流失,老百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哭笑不得,地方政府和区农办直接责任部门却不闻不问,人为地致使群众合法经济利益遭到侵害。为了维护公民的财产不遭非法侵害,受到法律的保护。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金融违法行为处置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及《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祈求上级领导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注民生出发,为全面落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四风”为动力,对我们举报的问题从速从快加以督办敦促区农办落实兑现储户存入资金,维护群众的经济合法权益。
一、老百姓不懂政策见红头文件信以为真,相关领导助威剪彩互助社人员夸大其词骗储户。
2009年由亭湖区农办批准成立盐东镇新洋家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到2013年止,农民存入该社资金已达一亿多万元。当初,在建社时,亭湖区农办是该社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在老百姓所有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存单统一有亭湖区农办印发加盖的印章,注明:中共盐城亭湖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那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亭湖区农办应负有连带责任。可是,一个几万人口的乡镇,该社就有几家。然而,以唐建良为首的一班人,欺上瞒下,搞不正当手段,骗取市、区领导的信任,在开业时挂有市委副书记李驰、常务副市长陈正邦的有关讲话内容,在室内夸大其词搞标语,特别严重的是该社监事长蔡春逢人便讲:“如有风险,全部由政府买单”。
二、大造声势吸储骗取百姓血汗钱,胆大妄为挪着他用从中牟利钱滚钱。
以唐建良为首的该社成立以后,通过舆论宣传发展吸储员等手段,象搞传销一样,协储员们自己辛辛苦苦攒的钱存入该社。目前,有的协储员达几十万到几百万元,亲属朋友们眼看钱打水飘就跟其要钱,连过年都无法过。更为令人发指的是以唐建良、蔡春等人不讲职业道德,将这些资金挪着他用。据了解,该社以唐建良等五人将储户的资金非法动用到盐城盐渎路串场河大桥,他们为了达到钱滚钱,非法分批投放资金累计4300多万元,而且是非法买标而成。据查该桥本是南京某公司中标承建,而他们为了达到从中牟利的目的,不顾一切胆大妄为,动用储户存款挪着他用,严重地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储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目前,还亏损一千多万元。如:亭湖区人民政府为了解决民生问题,砌建经济适用房,该社又非法动用资金投放到房地产开发上,这是一起严重违法行为。《储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储户资金应专款专用,随存随兑,不得挪着他用”。然而,新洋互助社以唐建良为首的人员却胆大妄为,目无法纪,不把储户的血汗钱当回事,将老百姓的血汗钱用于他们发财的阶梯,任意动用挥霍,为所欲为。在这些存户中,他们大都是农民,辛辛苦苦一辈子,有的是养老送终钱。如:中东村十一组村民李海才存入该社1。5万元资金,结果人死了现在也拿不到钱,艳阳村11组村民陈桌文存入5万元人死了却分文未拿到,坞港村村民严界洲存入10多万元,自己患了癌症,急需资金治病,家人跑了几十趟分文未取,结果无钱治病,加上因存入的钱无法要到而愁闷而死,还有的协储员因帮亲属存钱,现无法拿到钱而闹僵了关系互不往来,从而严重地造成无数家庭不安定和社会不和谐。
三、区农办系政府行为严重渎职造成巨大后果,互助社人员逍遥法外东躲西藏,兑现资金无着落政府不作为。
尊敬的中央、省、市及职能部门领导,我们老百姓靠的种地、打工、养殖等不同程度的工种赚来的血汗钱,是来之不易的。可是,亭湖区农办及区政府没有把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对老百姓反映的重大问题没有切切实实地解决。据了解,该社当初成立时在审批过程上就存在规行为,据了解有市委原副书记,组织部长孙建德担任名誉董事长,而且不上一天班,从中享受6000元的工资,该社蔡春原是盐东镇副镇长,后调射阳党校副校长、协助员等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条例》和2007年中发7号《中央纪委关于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孙建德、蔡春的行为严重构成违法犯罪,请求纪检、检察院、监察部门查处。从去年以来,我们存单户多次向地方政府反映,要求处理返还老百姓存单资金,而镇政府推诿责任,认为是区农办负责,后我们又到区农办,农办领导虽然牵头处理,但是老百姓存的资金却无分文,没有落实兑现到位,更为严重的是区农办还充当该社人员的保护伞,致使他们逍遥法外,东躲西藏,逃避资金兑现的责任。尊敬的领导,我们这些储户六千余户涉及到无数个家庭,面广人多,资金达一亿多,如果中央及地方政府不加以重视,成立专门班子督办处理,那么,很容易发生群体性恶性事件,很难预料不良的社会后果,所以说作为亭湖区政府农办是直接责任主体人,因为老百姓现在的存单都加盖有农办的红印章,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应负连带责任。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乞求,中央、省、市领导本着为全面落实开展群众路线思想教育活动和整“四风”精神为动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八项规定,采取得力措施,将这起非法挪用老百姓储户存款资金大案督办督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使储户们迅速拿到应得存入的血汗钱。
举报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六千余储户存款代表
陈汉鹏 手机15950210895
身份证号320924194402297496
严长明 手机13092197402
身份证号320924196208147477
陈永定 手机15962070300
身份证号32092419500475
蒋友根 手机 18962002179
身份证号320924195202127518
许礼荣 手机 13914612236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