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民”是怎样练成的 ? 湖南吉首一下岗职工的创业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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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是怎样练成的
―湖南吉首一下岗职工的创业遭遇
经常听见有“官员”称些老百姓为“刁民”,曾经以为是指一些刁蛮任性,蛮不讲理的人民,经历过了才知道,原来一些所谓的“刁民”不是他她们不讲理,而是找不到讲理的地方!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1996年下岗后就没有等、靠、要的思想,一直做点小生意来养家糊口,近年来看教育培训行业比较热门,就约了几个老师,由我出资开个针对小学生的教育培训补习班,桐油坪有正经营着的房屋到招租,看该栋第三层约700平方米面积的场地比较适合,约谈后房东老板信誓坦荡的保证拥有独立的产权,能够用于商业经营,否则愿按我方投资金额5倍的赔偿,并可在合同里面做书面承诺,合作以后有一切问题会负责出面帮解决,也就没多想,谈妥后,于2017年7月签了租赁合同交一年租金(10万元)后就进场装修,为降低办学成本开支,装修完成后便采取边招生开学边办证,办证中了解到教学经营房屋必须有一审消防证明,2018年6月我便及时告知房东提供证明来配合办证,其爽快答应,但没见结果,直到同年8月11月,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先后两次被职能部门责令关闭,后就一直停业,多次催促房东尽快提供,其答复一直在办理,就这样拖了近一年时间,都没有结果,既不同意协商解决,也不肯给一个明确答复,我不得已向其书面提出要求,再没有结果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其看实在拖不下去了,竟然先行起诉,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腾退房屋,并赔偿又一年12万的房屋租金,直到此时加上了解到其房屋系违法建筑,违法办产权证,违规使用,我才终于明白房东的奸诈,真可谓机关算尽,此租赁就是一场骗局,其企图以合法的形式来掩盖他非法之目的,针对此恶意诉讼,我只好依法提起反诉;要求判决合同无效,并赔偿我的实际损失、、、!
我爱人是一名退伍军人,也是2019年吉首市政府部门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于是通过他帮联系律师,谁知找来的律师看过资料了后说:都是熟人了,就实话实说,这官司有理可讲,但由于在实际审判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所以打官司其实也是在打关系,当提到代理费时,他坦率的说:你爱人是陪审员反正也认识法官,自己去和法官“沟通”好,就给个一万元的诉讼代理费,如果要他去“沟通”,那则要看“沟通”的效果怎么样?再来确定代理费、、、,听到这话,我那耿直的老公就生气了,难道法院诉讼也有潜规则,这怎么行?于是坚持不肯请律师,他要以身试“法”(注,此处的法指的是法院法官的法)来当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
城市建房的过程是:土地所有者提出建房申请——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登记发证,据我们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了解到,该房子是外地投资商凭借自己的人脉关系及经济实力来帮当地老百姓办手续建房子,然后拿一半的房屋产权面积作为报酬,而在其申请、修建、验收、登记办证及使用的过程中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与行政乱作为的事实!
1、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证便开工建设。
2、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3、房子建好后,为办产权证官商勾结弄虚作假做违法违规的验收、办证、登记,比如;2016年11月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而在同年3月就已经发土地使用权证,2016年11月26日才颁发建设工程许可证,而2016年11月16日就完成竣验收且符合要求,而在房屋验收9天前已经颁发了不动产权证。
4、在城建档案馆及规划局档案室查不到房东任何资料卷宗。
面对如此明显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的行为,我投诉反映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结果;
1、原吉首市规划局,得到的电话回复是;一切都合法合规,有意见爱往那告,你告去!
2、于2020年7月2日实名投诉举报到吉首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看了材料后竟然不敢收、去规划办也不敢收,最后推诿到信访办公室,依然不肯签收,但答应一定给局领导反映。
3、2020年8月26日吉首市自然资源局仅给出一纸盖了章的书面回复,内容是程序合法、符合规划要求,住改商不归其管,声明验收登记办证过程中没有违纪操办,也没有任何附件资料来证明回复的真实可信性,欲问个明白,规划办姓杨负责人一句话应对;没有义务提供。
4、2020年8月16日向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局督查室投诉举报并申请复查,办公室姓向负责人看了材料做好登记后说;他们怎么能够这样搞?放心,等请示领导后一个星期内给你答复是否受理,然而十多天过去了没消息,同月28日29日分别致电该办公室查问,均被告知人不在办公室,30号上午亲自走到办公室去,刚好在,问起才说不好意思,把这事给忙忘记了,国庆节过后再办理,保证按规定2个月内给出结果,要求能否签个字证明收到资料,答复和市自然资源局一样,没有签收的这个程序,然而两个多月又过去了,还是不见任何消息、、、!
看官官如此相卫,心想他们作为国家的执法部门,面对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没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反在违法违规当事人需要时,还大开方便之门,不顾党纪国法为之提供便利,接到投诉举报还能公开回复一切合法合规,公开庇护,如果他们当初就能够依法依规,照章办事,房子就算违规建成,验收通不过,证办不了无法出租,也就没有后面的麻烦纠纷,因此我们认为在该合同纠纷中,这些执法部门也是麻烦的制造者,是有过错的,按责任过错与当担的原则精神,这些部门应该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既然投诉举报没用,那就走司法程序:
1、于2020年9月10日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吉首市自然资源局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由于法院实行交叉办理,讼至花垣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姓刘工作人员以已经走信访程序为由不予受理,当场驳回。
2、2020年10月12日再次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吉首市自然资源局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审批,要求确认其行为违法,并提出行政赔偿,立案庭还是姓刘工作人员用手机把诉状证据,拍照发给不在现场的龙法官“悬丝诊脉”似的审查后说,不具备诉讼资格,听后我们便解释按《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具备诉讼资格,其便要求修改,不能够同时提出多项诉讼请求,我们说写诉状又不是写文章,将就一下行不行,不认可的诉讼请求到开庭判决时驳回不就完了,其坚持要修改,没办法只好打车跑到县城打字店按其要求修改并加上被告第三人,回来后她又拍照发给龙法官看,站后面无意看见龙法官回复留言;他们实在要告就先收到吧,大不了一个星期后驳回就是,我们便请求见见龙法官当面沟通一下,姓刘工作人员给了号码我们自己与其联系,一会儿来了一个自称是龙法官助理说,案件已经受理,回去等消息再说吧, 16号上午快递收到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前后只用了3天时间,还没到一个星期。
3、2020年10月20日,向湘西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1月24日收到行政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为终审裁定。
吉首市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我们不找关系、不请客,不送礼直接进入诉讼流程!(不愿意、也没有那个能力)
1、原告(开发商已投资建设完,成为房东出租方),于2019年9月25日提起民事诉讼,市人民法院同年10月9号就收到传票,用了14天。
2、被告(我们,承租方),2019年10月22日依法提起反诉,在多次的催促下于2020年7月24日开庭,9月28日才下达一审判决书,共用了11个月零6天。
3、反诉提出赔偿需做装修投入评估鉴定,评估资料由法院专人送到选定的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以资料欠缺为由退回,我们前去咨询才得知,该公司有两个分公司,1个是工程造价公司,1个是装修评估公司,申请资料应该送装修评估公司,也不知什么原因,竟然会送错了地方?
去了法院找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姓尤的负责人,希望能够重新递交,办公室没人,问到其号码打过去,接通后听明白后就是一通吼;
你从那里搞得我电话号码?怎么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打我电话?做不了就做不了,你到底想怎么样?有本事你自己搞去!!
不明白什么原因态度会如此差,脾气如此暴躁?
于是我们自己找到了该装修评估公司,接待人员看了资料说可以做评估,费用大概2万左右,第二天来电告知领导不同意接这笔业务。
4、一审判决结果,被告(我们,承租方)存在重大过错,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近70万元的投资,只能挽回72369元的经济损失。
我们从投诉举报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一路走来,所接触的执法部门到审判机关,房东(投资开发商)与我这个租赁人(下岗职工)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1、从违法违规建房,执法部门视若无睹。
2、到市规划、国土、房产三大职能局弄虚作假,为其过户办证。
3、从吉首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规划办收不敢收投诉举报材料,推诿到信访办后不得已回复,并公开庇护其违法行为。
4、到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接到投诉举报复查申请,一个星期内没有答复,两个月没有结果,装聋作哑无视《住建领域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及《国家信访条例》
5、从他起诉我只用时14天,我起诉他用时11个月零6天。
6、到让法院负责装修评估的人走错门,被咨询还大发雷霆。
7、从装修评估公司有钱也不愿意挣。
8、到一个事实俱在,证据确凿的建筑与行政违法行为,状告无门。
种种迹象无不证明了投资开发商的房东,其强大的社会背景及过硬的人脉关系,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基本上满足了他的意图,该结果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最后让事实证明,前面律师说的那些话,不是信口开河,但此结果却违背了国家法律最基本的底线和标准;道德与良知,让人无法感受与认同市人民法院大门上方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几个字的真情实意,倒是对法院审判庭门口宣传画上写的;给别人留路,就是给自己留路,不由的又多了一些理解和认知!
(给犯罪分子留路,就是充当保护伞,给邪恶势力留路,就是纵容犯罪,给亲朋好友留路,就是徇私枉法。没有原则的“留路!,就是对法治的践踏)
目前是投诉无人管、起诉也不灵,路漫漫、夜正黑,经历了才知道;小老百姓维权真不容易;时间上拖不起,经济上承受不起,精神上也耗不起,还要去赌法律的天平有没有倾斜,难怪许多人宁不远千里去上访,也不愿家门口打官司,我也曾想过认命和放弃,好在还有老公的不断鼓励和支持,他劝导说;我作为一名退伍军人的妻子,他作为一名曾经在法庭上宣过誓要忠于法律,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人民陪审员,面对违法乱纪与社会不公时,没有理由退缩和逃避,唯一的选择就是将抗争进行到底,这不仅是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具有更大的社会意义,现只等二审民事诉讼结果出来以后(估计不理想),我们将本着只要自己不投降,不怕万人在阻拦的心态,用网络、微信、抖音及上访、上访、再上访的方式,以自己的亲历和遭遇来诠释一回“刁民”是怎样练成的!!!
下岗职工;罗斌
2020年 11月28日
自评;
当今社会是有着密切分工的,农民种粮让我们吃饭不成问题,工人们的劳动解决了人们的衣、住、行,军人坚守国门让我们安居乐业,科学军事家刻苦钻研让国人不再被欺,无数的大、中、小企业积极纳税,进行着实业兴,作为执法者就应通过捍卫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只有人人都按照分工,各司其责,社会才能不断发展进步文明和谐, 可一旦出现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贪赃枉法就破坏了这个社会秩序,不仅给我们的党和政府抹黑,还糟踏老百姓的粮食,浪费了纳税人的钱,用官场上古往今来流行的一句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最好的社会制度是:不让有钱的人有势,不让有势的人猖狂,不让有权人贪腐,不让勤劳的穷人贫穷,不让守法的人被欺。
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无视法律,但只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污染了水源。如今虽说;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已是当下社会主流,但还残留有些阴暗面,愿我的维权不但能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还能挖出蛀虫,为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法制建设而尽微薄之力!!!
下岗证明
租赁合同
违规房屋照片
违法违规验收办证图片
先发产权证
后再来验收
再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先发土地使用权证
再缴纳契税
行政诉讼状告无门
投诉到市自然资源局,公开庇护
投诉到州自然资源局,了无音讯!
民事诉讼一审判决!
法庭门口的温馨提示!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