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拿出你们降低计算生活费的法律文件让我们看看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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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巨山村的村民,我们村在2012年拆迁,当时承诺2014年上房,一直拖到2020年才部分上房,我6口人分了不到4口人的房子,还有两口多人的房子没建好,没分到房子的生活费继续发放,按照拆迁合同我以前两口人一个季度领2010元,重新更改合同后两口多人领1775元,2012年的到2020年8年枣庄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由2012年的950元调整到现在的1470元,我们的每季度生活费则由2012年2010元调整到2020每季度1775元,这个费用的怎么计算出来的也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们就直接发放到银行卡上了,后来薛城区新城街道给出了神一样的计算方法回复,问他们依据政府那个文件计算的,竟然回复这个你不要问。有异议可以诉讼解决,每个月少给不到100元你们给推法院去了,就是觉得我们不会为了这几十元的生活费再去法院耗着。真不愧是为人民服务的高手,再问一句你们都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吗?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