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毕业于北大,出生在陕西省,在北京工作。官司我赢了,本人有法院的“判决书”作证。感谢“被告”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地方法院公正的宣判,也感谢河南省地方公安部门抓被告(犯罪人)。被告人(犯罪人)曾经骗了我5万2400元,有发票和自动存款机里存款单作证,这个人还恶意把我身份信息和照片发到网上造谣侮辱我损害我名誉诽谤我侵犯我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被告人”恶意造谣误导千万网友让我名誉扫地害的我生不如死,给我造成了3万元的经济损失,证据充足,我忍着痛苦把眼泪放在心里忍着侮辱带着口罩坐着火车在疫情期间从北京来到“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向河南省地方法院向法院起诉,在起诉的同时我也不停的打电话给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甚至后期我亲自去了国家有关部门反映,证据一份交给检察院,一份交给法院,本人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被告人”报复心理极强,我把“被告人”告上法院,当时法院也立案了,被告人为了报复我,在打官司期间被告人(犯罪人)“以和平谈判为借口”与我见面用路边的大砖头把我打伤,当时伤的很重,头上和身上都是血,衣服上全是血,到了医院急诊科医生们和护士带我去拍了片子,主治医生开了诊断证明,没过多久警察亲自开车送我去做了“司法鉴定”,有监控录像和录音作证,随后公安部门刑警表示要第一时间抓人。为了这个事情,我带着满身包扎的伤见了河南省地方公安部门的领导及时反映了情况。随后我就去养伤了,养了一个多月的伤我花了一万多元。被告人还多次发邮件要把“硫酸”和汽油再次泼在我脸上,这个情况我给法院和公安部门把邮件截图都看了。由于证据充足,河南省地方法院作出宣判,官司我赢了,法院目前正在强制执行宣判结果。公安部门也采取了抓捕行动。网上有网警,下面有公安部门刑警。打官司期间我来回坐车交通费加在河南省宾馆住宿费吃饭加打印证据和复印证据的费用加找律师等于花了2万多。这些总共加起来也有十多万了,还耽搁了我的工作。为了伸张正义,我付出了太多的辛酸,眼泪都流干了。官司我赢了,但是被告犯罪人给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的经济、名誉、社会地位都因为“被告人(犯罪人)”损失很大。法院和我的朋友们、校友们都在积极努力恢复我的名誉和社会地位。“被告人”2019年和2010年在网上恶意发给北大毕业生造谣帖子文章纯属造谣,与现实不符,官司我打赢了,正义也胜利了,被告人恶意造谣侵犯我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本人有法院官方的“判决书”作证,官司我赢了,目前法院正在强制执行判决结果。公安部门也在抓被告人(犯罪人)。正义得到了伸张,捍卫了社会正义,捍卫了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