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一封请求信:
  现我向您们反映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原副区长沃付贤与黑心开发商“山东友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友创置业)林龙明沆瀣一气,相互勾结,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沃付贤支持下,山东友创置业“金尊华府”小区项目,是在尚未办理相关手续之下破土动工的。其施工许可证于2017年12月22日方予获批,但工程于是年10月16日就已动工,而且山东友创置业也未向人社职能部门缴纳劳保基金。
  后在山东友创置业对我公司(潍坊建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建强公司)实施了侵权,我方依法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在沃付贤的强权干预、施压之下,致使人民法院背离了公正,严重侵犯我及潍坊建强公司的合法权益。
  具体情况如下:潍坊建强公司(乙方)施工的由山东友创置业开发的――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金尊华府”小区项目一期8—12楼及车库工程。我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正式进场施工,主体在2018年8月29日完成验收。
  2018年9月1日经甲、乙双方在友创置业办公室协商达成:9月5日前支付300万元工程款;9月20日前支付350万元工程款的共识。
  基于友创置业失信,八层以上主体、车库完工后迟迟不给预算,并以换预算员、换预算经理及工作忙为由而故意忽悠搪塞,导致农民工的血汗钱劳而无果。
  友创置业找到时任副区长沃付贤,沃给区建设局施压,建设局找我方协调:要求我方先将抹灰队伍进场施工,进场后及时付款,友创置业再实时进行核算。
  我方按照建设局要求进场施工。进场后友创置业却不按照建设局协调方案履行,既不工程核算,又不支付工程款,
  其故伎重演,我和潍坊建强公司再一次被敷衍、捉弄。
  后在友创置业诛求无已的要求下,承诺如果抹灰人员达到45人就给解决工程款。我方为及时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无奈之下,只好按其要求实施,于2018年10月15日,我方抹灰人员已达到50人,但友创置业再生背信弃义,信不守诺。
  同年11月15日上午友创置业又找建设局给我方施压,要求我方退场。
  当日上午,建设局主任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友创置业和我方共同参加了协调会。胡局长说,“友创置业要求你们退场,现关系闹得如此之僵,合作也无可能性了,你们就退场吧。”
  至于工程款的事,我们建设局将协调到位。胡局长如是说。
  但我方要求,将已经施工的工程量,足额结算付给我方后,才予以退场。
  友创置业同意结算工程量,并约定是日下午14点时分,由三方〔友创置业、乙方、监理〕在工地现场汇合测量已完工程量。但是在当日上午开协调会的时候,施工现场来了十几个黑社会人员,将我方所有工人赶出工地。我公司工地存有的材料和机器都被强行留在了现场,不让我公司安排人员住现场看守材料,也不准将机器设备运走。后经建设局协调同样是“画饼充饥”,无济于补。
  同年11月15日,我公司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和监理三方现场确认工程量,11月16日签字盖章确认。于次日我方将现场材料认价单递交友创置业,但迟迟得不到其签字、盖章认可,还扬言要把我公司搞死,到处散发不当言论……。
  为何友创置业如此嚣张?足以证明了――我们和当地政府有关系这一佐证!
  事实证明如此,当地政府也确实一再保护友创置业。目前友创置业拖欠潍坊建强公司工程款18334358元,大写(壹仟捌佰叁拾叁万肆仟叁佰伍拾捌元整);应退项目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鉴于友创置业如此尚无诚信,我公司只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2018年12月6日,依法向奎文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准备通过诉讼解决与友创置业之间的经济纠纷。该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友创置业账户内的资金。友创置业又找到原副区长沃付贤。
  沃付贤马上组织召开会议,于2018年
  12月15日上午10 :30在奎文区政府会议室开协调会。该会由沃付贤主持,参入协调有:建设局主要领导,区法院负责人,区公安局分局有关人士以及友创置业王建亮等2人,主要协调双方工程量结算和冻结友创账户问题。我公司如实说明了情况,因该项目绝大多数工程都是由我公司施工的,工人一再催促要求结算工资,但是友创置业迟迟不给核对预算金额,造成我公司也无法支付民工工资;现在大多数民工要上访都被我公司协调缓解,希望政府予以协调解决。
  而沃付贤会议一开始就直接责怪该区法院仅听一面之词将友创置业账户给查封、冻结了,指责法院人员粗暴执法、简单执法,要求法院立即解除对友创置业账户的查封。
  法院人员称,法院是依法查封,不能随便进行解封,解封也需征得乙方公司同意才行。
  沃付贤对我公司说:“你们马上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友创置业账户的查封,你们最好别有人员去上访,如果有人员上访,我叫公安马上都给抓起来!”我公司答复:“如果友创置业结算,并且将友创置业场地内属于我公司的材料、租赁设备还给我公司后,将即刻申请解除账户查封。
  沃付贤说:“你们必须执行,你想的太简单了,你就是不在潍坊干了就行了吗?我可以用政治手段将你公司拉入黑名单,叫你们在山东省也干不成”。
  我公司作为直接施工单位,面对无数的农民工兄弟,在友创置业一再逼迫下无奈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却被炙手可热的沃付贤强迫我公司无条件为友创置业让路――殊不知,这是法治为强权的人治让路!
  一审判决后友创置业上诉,本案发回重审并申请鉴定。令人揶揄的是友创置业在申请鉴定后却不交纳鉴定费,并且要该区法院回避。
  潍坊市中院将该案发回重审过程中,指定潍城法院审理。友创置业这样做的目的,无疑就是故意拖延诉讼时间,把农民工的血汗钱付于东流之水,其目的亦是利用诉讼的时间差转移财产。
  在潍城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友创置业仍恶语相向,倚仗沃付贤的权势向法院施压――要求法院对已经审计完毕的事项再进行审计;对已经使用的工程进行质量审计,其“别出机杼”的手段,无外乎就是为拒不付款,对农民工的夙兴夜寐而鄙夷不屑。
  沃付贤在当地一手遮天,我公司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据实请求中纪委、国家监委为我们这些日晒雨淋,坐以待旦的农民讨回一个公道,并依法支持我方以下的合法要求:
  (一)把金尊华府工地现场所有属于我公司的材料及设备归还给我公司,如材料设备尚不能归还或已丢失,友创置业必须按原价予以赔偿。
  (二)将拖欠我公司的工程款,友创置业必须一次性付清――因为农民工均为拮据家庭,都在翘首以盼,“等米下锅”;并一同退还项目保证金。
  (三)严格调查,依法依规,从重追责奎文区原副区长沃付贤等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欺压我们老百姓的行为。
  (四)严格调查山东友创置业有限公司依仗背后势力为其撑腰欺压我公司,违规操作在没有开工许可证并予以动工,明目张胆的违反建设施工等问题。
  深望玉成所请,敬望尚希见宥!
  惶恐至极,不胜感谢之致!
  请求人:禹建强
  身份证号码:412822197701185872
  2021年7月27日
  敬呈
  微评:这是一起公权利滥用而又在十分嚣张的气焰下,暴露出人性丧失,对待农民工采用的残酷之虐的恶性事件。农民工含辛茹苦,不嫌脏、不怕累,赚来的血汗钱,竟在时任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副区长沃付贤的强权干预之下打了水漂。象这样视百姓血汗钱而不顾的反作为官员,后来竟升为正处级。这一公务员晋升遴选确实让人不胜唏嘘,甚为匪夷所思。
  公务员晋升必须具备德才兼备,踏实做事,诚实做人;忠于党,服务于民。而沃付贤恰恰相反,违背党的章程,坑害百姓权益。
  就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擅自动工,难道沃付贤不知情吗?回答是肯定的――他知情。正因在他“瓦釜雷鸣”,红紫乱朱之下纵容了这一违法事实。
  《建筑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这就意味着建筑施工许可证必须在开工日期之前领取。根据国家计划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工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计划开始施工的时间,以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为准。建设单位未依法在开工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便开工建设的,属于违法行为。
  《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强调:“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作为农民工的血汗钱,身为副区长的沃付贤本应秉承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积极监督和敦促开发商履行协议,兑现承诺,结付农民工的血汗钱。他却倒行逆施,怙恶不悛,一次又一次干预司法,恐吓承包方,导致农民工的血汗钱犹似空中高搁,阙如罄矣。
  国务院发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 :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由此可见,国务院对农民工工资的高度重视,又岂能任由你沃付贤肆意践踏。
  每一座高楼大夏的耸立,离不开农民工辛勤的付出,更离不开他们智慧的打造。
  笔者坚信,本起恶意欠薪清偿结付之日,也是原奎文区副区长沃付贤受到从严追责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