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和朋友到大理玩,见到朋友认识的一位常驻大理的记者,得知这个记者的年收入有二十多万元。这可奇怪了,在云南,记者的年收入一般都十万以内,为什么在大理记者收入会这么多?问其原因,才知道,大理政府会对所有的正面宣传新闻进行奖励,一则新闻少则上千,多则上万,他来到大理,专门采写大理新闻,所以收入增加不少,在大理的其他记者也差不多都这样。在称贺这位记者的同时,内心不由泛起一些不安和不对。
  这样奖励记者,记者还会监督政府吗?媒体这个第四权力,还会发挥对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政治权力的重要制衡作用吗?
  当前,人民对贪污腐败、乱作不作深恶痛疾。打击这些不法不当行为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做好监督。在现实中,媒体监督已差不多成为唯一可以对这些腐败和丑恶进行揭示的力量,其他监督差不多都不用发挥应有作用。事实已经证明,有多少腐败和丑恶正是由于媒体的报道才得以显现和处理,现在人们一遇到不平不公的事,第一时间相到的就是求助记者,媒体已成为打击腐败的锐利武器,已成为人民伸张正义依赖和依靠的力量。但在大理的奖励中,政府这个被监督者用重金奖励记者这个监督者,那出现的结果,不难相信,记者这个监督者由于获取到政府被监督者给予的利益,根本就不会对政府这个被监督者进行有效监督,甚至与其干起为虎作伥的事情。大理政府的奖励,已经破坏了记者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将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这样,还何来的监督!
  这样奖励记者,不是等同于搞有偿新闻吗?
  有偿新闻,是指新闻工作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物质报酬的活动。“有偿新闻”,实质就是“权钱交易”,会破坏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在大理的奖励中,实际上构成有偿新闻的要素完全存在,记者用权,政府用钱,实现了一个权与钱的互换。只是在这场交易中,变换了一种方式,不是记者勒索要钱,而是政府主动给钱。
  这样奖励记者,难道不会影响到地区之间宣传的公正性吗?
  现在是个信息社会,象企业一样,宣传对政府一样重要,各个地区都需要宣传自己,既提高了地方的影响力,又可以使领导的政绩得到上级和社会肯定,有利于升迁。但是,实施这种奖励,肯定会造成一个结果,有奖励的地方,记者会潮涌而上多写多报,没有奖励的地方,记者会少写少报,甚至不写平报,记者采写不是根据“好与差”去选择,而是根据“奖励”有没有、多与少去选择,必须出现有奖有报、无奖无报、有奖干不好也报,没有奖干好也不报的问题出现。
  这样奖励记者,难道不显得政府狭隘心虚和急功近利吗?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能够兴盛的王朝,都少不了一位能够广开言路、善听谏言的王者,贞观之治、康乾盛世无不如此?现在真能够看见给政府提意见的,差不多也只能在媒体了。听驻大理的记者说,在大理的奖励中,只对正面的新闻进行奖励,批评的新闻一律不奖。这只能说明,大理的政府只愿意看到表扬他们,不愿意看到批评他们,这怎么能体现大理政府的贤明和开放?一个不贤明和开放的政府,又怎么能给民办事呢?而且,听这位记者说,大理对所有正面的新闻都进行奖励,这也完全脱离了奖励的“度”。奖励是对突出的事或人进行肯定,可对所有表扬的新闻都进行奖励,何来的奖“优”奖“好”;记者采报新闻,报社已经给了工资报酬,但大理政府还要大大再给上一笔,而且这一笔远远超过记者工资收入,这也破坏了记者职业秩序。从中,看到的只有大理政府急于表扬自己的渴求。实际上,在大理的很大边远山区,那里的人民还很需要资金!
  新闻奖励不是不应该,而是应该有,必须有,国内外有很多知名的新闻奖励,但奖励的主体不应该完全是政府,而是新闻协会,政府如此奖励记者,有着很多不妥,望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