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纪委,你好!
  我是田香春,电话15083219436,家住河南省濮阳市范县牛口村,我急切盼望成立专案小组,对此事进行专门调查。还老百姓一个公平。这种利用职务之便敲诈勒索,勒索不成治人与死地,这种道德法律就允许吗 ?在这个一切权利属于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度,我作为一名公民有权利申诉。
  1。2020年8月25号发生的事故,他为什么到2021年1月份才拘留我们,而且把我们的车扣到现在。
  2。他为什么第二天不说腿碰着,而是到27号才去看病。从27号到9月16号在濮城镇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竟然有止咳的药物,简直是天方夜谭,腿也用的上止咳药了。住了二十天的院,腿上竟然有积水,积水是怎么形成的 ?这可是公立医院啊!
  3。从2020年9月16号一直到2021年1月20号在濮阳市中医院住院 ,他的腿既没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