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州人,我们20几个农民工于2018年5月被肖老板(包工头)叫到陕西省咸阳市秦汉新城中天城品(房地产)搭设外架(只负责干活),到2020年11月完工。该工地由山东中宏路桥有限公司承建,我们和肖老板约定按建筑面积20元一个平方计价,总面积10万余平方米,总价210万元,在这3年期间,公司仅给我们支付了108万元,还有102万元完工就结账,但是到了今年的腊月20几,去找公司,公司告诉我们,因为公司和我们肖老板在另外一个工地有经济纠纷,不予支付。而肖老板在我们做的这个工地还有一大笔工程款,但公司就是不和他结算,所以无法支付,而我们平常的生活费都是由公司直接打卡给我们,到劳动局去投诉,叫我们先和公司协商,但是协商了几次都没有结果,叫我们不要再去劳动局投诉了就给我们10万元,要是再去劳动局投诉一分钱都没有!我们在这里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呀!做了3年时间,最后公司就这样对待,这还有天理吗?都无法回去过年啦!哪位大神帮帮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