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淮南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潘集碧海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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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所有建设项目;
(二)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在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的土地、房屋综合开发,或者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承担29层以上建筑物的建设项目;
(三)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的土地、房屋综合开发,或者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承担15层以上建筑物的建设项目;
(四)四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开发,或者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承担7层以上建筑物的建设项目。
经向淮南市城乡规划局询问潘集区碧海新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规划方案内容,淮南市城乡规划局回复“网友:你好!潘集区碧海新村一期项目经市规委会2011年第12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批准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55308㎡(其中地上53884㎡,地下1424㎡)。方案设置了3栋17加1层和1栋22层的商住楼以及3栋2层的商业楼。”见图一。
淮南市环境保护局在淮南市政府网站公示2013年3月审批建设项目目录显示淮南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海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面积231813。01平方米。(网站地址:http :www。hnzwgk。gov。cncontents。php ?id等于287139)见图二。
根据淮南市城乡建委网站公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显示淮南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有三级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网站地址:http :www。hncj。gov。cnhtmlqyzcqyzcfdckfqy201307299402。html)见图三。
请问:
一是绿景公司只具备三级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按规定只可以承担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区的土地、房屋综合开发,但是他们凭什么开发建筑面积231813。01平方米的碧海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是绿景公司只具备三级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按规定不得承担15层以上建筑物的建设项目,但是他们凭什么开发潘集区碧海新村一期项目3栋17加1层和1栋22层的商住楼。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