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愤!!温州市委不调查百姓实情,不关注民生,却要监督滥拆无辜,新政聚焦实不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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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一拆在温州变成了不改乱拆,不顾民生,民愤难平!!!
尊敬的党中央政府领导:您好!今天向您再次直接反映,确实我受到刀刮委屈,身为党员看到了温州市委市政府、乐清人民政府这些领导的纪律与效能我心痛疾首,明明是政府控制我的宅基地让我无法正常审批,无奈之下经乐清部门协调同意下我在乐清虹桥镇振兴中路上去年盖了两间房子,却在8月3日又被乐清住建部门组织无情拆除,损失近200万,之所以一定要拆除,乐清住建领导说是迫于温州市委的压力下,及温州电视台“新”政聚焦栏目的逼迫下才否定了自己的准建批示行为,后经了解“新”政聚焦栏目是温州市委建的,新代表陈一新书记,建栏目的目的是为了服务老百姓,可是事实没有达到利益民生的服务功能,却反之与群众产生强烈的对立矛盾,骂声一片!栏目主持杨育彦更是权利大的离谱,为什么市委领导会给她那么大的权利老百姓百思不解,杨主持长得确实非常漂亮,气质格外迷人,但市委领导也不应该如此怂恿她那么嚣张,我们强烈邀请她去应批户旧居了解严重拥挤她就是不去,一则嫌太脏,二则目的就为拆,民生死活与她无关;我去电视台找她递交资料诉苦,明明她在409却电话里说外出很久,还说自己是奉市委命令办事,让我不服随便去告她,我欲问满口谎话的聚焦栏目主持怎么能够代表“新”政?没有怜悯之心的人怎么能够服务百姓?怎么能够取信于民?我责问温州市委市政府领导,您们从不亲自体察了解民情建房实际情况就滥拆无辜,到底是代表党中央“习政李政”还是仅代表“新政”???
我的建房过程细节:由于当时除了政府规划控制了我的宅基地外另外单间也无法审批了,但不管怎么样毕竟我的集体宅基地在先,政府规划变更在后,由于我是乡下农村的,于是乐清市虹桥镇住建所建议我以振兴中路三村应批户的名义向上级要求在宅基地上建设,使我的宅基地能够资源利用及应批户也得到利益,我前期已跑了八十多次,住建及政府部门相互推诿,直到一天叶伟琼市长来虹桥镇巡查工作了我找到他,他当时表示我把隔壁邻居讲好就同意我建房,于是我照他的意思办,并且很快补偿了隔壁21万,并拿了补偿协议到叶市长办公室,他说虽然同意我建房但是直接签同意的意见是不能写的,只能签阅处批示给住建局他们就会懂的会协调让我建的,于是我就拿着批件到住建局去找刘勇局长,果然他也很爽快签了阅处批示给虹桥镇住建所朱孟朋所长,并打了电话说同意让我盖两层楼,我心里想多年被政府控制的宅基地准算可以盖房了我兴奋不已,我花了近200万元(其中在住建局督促下补偿了隔壁房子48万),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起了约200平方米的房子,原本住建局打算给我逐步规范或安置其它,却在我今年装修阶段时却让我痛苦不堪,今年7月份收到电话通知说因为温州的媒体压力要拆除我的房子,于是我去多部门递交历史相关文件,去过温州市委考绩办,温州电视台新政聚焦栏目办公室,去过温州城建执法大队提交历史相关材料,资料包括乐清市国土局登记备案资料,水利局早年批示,乐清住建主要领导去年的批示等复印件,温州方面考绩办表无奈,电视台杨主持和城建执法大队吴桥处长没有采纳我的诉求,绝望中也去叶市长处交涉,叶伟琼市长却翻脸不认账,说自己没明确同意,并让我随便去告他,说不会去负责,我又问到关于乐清政府关于可以缓拆的文件时,他说这是暂行,可以不行!愤怒的样子严重伤害了党的形象,明明同意我建设,却马上翻脸不认账,我想如果你不同意就不要签批示,或者直接签不同意嘛,作为政府的主要领导怎么能带头不例行政令,怎么能够取信于民;如今我的房子已于8月3日被乐清住建局无情组织强拆掉了,我直接损失了200多万,真金白银的血汗钱,我会彻夜难眠,也就是因为乐清相关领导的行政效能低劣造成了我的巨大损失,岂有此理政府主管部门怎么可以因为自己错误的准建决定让我来买单,如果确实因为我的宅基地规划有需要早日给我安置也不会造成我的损失,如果政府领导对自己的批示负责,在我的房子上给予合法补办手续也不会造成我损失,领导代表政府,我相信政府,领导们批示给我了我当然马上建,建好都一年了还要无情拆除,我的一切损失就是乐清住建相关领导造成的;古话说打酒问提瓶子要钱,如果不顾我的死活,我从此上访到底,求求党中央救救我吧!我以党员的身份保证汇报情况句句属实!恳求上级调查实际,给我合法赔偿并给予合法审批!不胜感谢!虹桥 赵章强(作者后记:前面温州市委宣传部、安全局某领导来电话要求我删除,并表示愿意帮助我协调乐清方面为我实际解决问题,我昨天并没有收到相关部门的任何善后愿意解决的消息,只好自己哭叹以上温州相关单位我也无法相信了,我每一句话都以人格保证属实,不怕鬼敲门,如果温州市委领导政风务实,我希望请实情调查乐清住建队伍,合理解决我的实际问题,我的血汗钱不能白拆,我的脸不能白丢,习 说过要让我们小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活得有尊严!我坚信党和政府!)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