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对彭志辉作出适当处理的请示报告:
  “王子犯法应该与庶民同罪”!为什么享有“特权”的公安派出所长彭志辉知法犯法可以逍遥法外?天理难容!莲花县公安局坚持继续不处理, 让彭志辉逃脱法律的制裁!我决定最后与他决一死战!
  “坦护”和“回避”执法犯罪,有损于人民公安自己的形象!根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精神, 我不断要求莲花县有关部门对彭志辉执法犯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否则 :我二十多年的痛苦生活无法面对,只有重新较量来个最后的了结!
  二十多年的痛苦、医疗费就十多万 (发票已保存)。为治疗“脑萎缩”卖掉了家里唯一的两栋房屋。现在十万元一栋房屋也建不成。十万元只能买断我的“上访权”!至于附加的条件我都不能接受!
  我奉劝莲花县某些领导,还是把彭志辉放弃吧。这样的“人渣”留在公安内部,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你们想想“周老虎”等人有多少人想“保”!可是保得住吗?这样的“苍蝇”一定要“拍一下”才对!不清理那粒“老鼠屎”! 莲花县公安局就时常“发臭”。莲花县的“人民警察” 就永远得不到老百姓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我呼吁莲花县公安局“王子”犯法应应该与庶民同罪!不能买断我的上访权后、让执法犯法者逍遥法外?!
  请示人:江西萍乡莲花县荷塘乡庙下村村民:朱康恩
  身份证号:362431195406143515 电话 :13184555616
  2013年8月10日
  材料还在这里存放 ?
  
  莲花县公安局彭志辉犯罪为何百姓买单?
  本人与莲花县公安局彭志辉滥用职权、欺压百姓的斗争是从1990年开始的。整整斗了23年!2013年7月30号莲花县新一届领导出于注重、关心民生。才拿出十万元叫我停访息诉!但对派出所长彭志辉执法犯法丝毫无损!我死不瞑目!
  朱康恩视频《迟来的正。。。!
  
  朱康恩视频:迟来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