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寿光市侯镇党委书记卜庆华,道德败坏,诬陷村民入狱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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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丁振忠,山东省寿光市,农民,57岁,初中文化。到北京上访维权,影响了寿光市领导的政绩,当时户口在侯镇,侯镇党委书记卜庆华为了讨好市领导,就向公检法作伪证,诬陷我入狱七年。(卜庆华现任寿光市交通局长)
案情简介:
2008年,富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国平,给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王琰方,受贿的一套房子洗钱,诈骗我用农民工工钱,顶账顶来的一套店面商铺房,造成我直接损失40余万元,间接损失100多万元。洗钱是涉黑犯罪,受贿也是犯罪,坐牢的竟然是受害人(农民工),寿光市公检法这也太离谱了!
案件的由来:
2008年,富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原名山东富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国平,给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王琰方,受贿的一套房子洗钱,诈骗我40余万元,我在上访讨债中发现:富氏公司行贿800多万元,2006年11月30日只花了568万元,就获得寿光市稻田镇,王望三村,价值三千多万元的土地三百亩。国发【2004】28号文件规定:“严禁压低地价招商”。2004年,山东省已开始划片定价,富氏用地片区定价每亩10万元,富氏占地三百亩,出让金应该是三千万。富氏却只花了568万元,用脚趾头想一想,没有腐败谁信?之后,富氏又行贿评估公司,评估该地1。2亿元 ,套取银行抵押贷款1亿元,之后又从1亿元中,拿出4000多万元行贿多个部门,离岸注册,股票上市,诈骗股民三亿多元,富氏一连串诈骗的本钱,就是靠行贿得来的,寿光市土地三百亩。我发现富氏行贿、诈骗、及洗钱涉黑后。寿光市委怕富氏涉黑的真相暴露,让侯镇党委书记卜庆华向我提出:政府愿出41万元替富氏还钱,特别提示:41万元是从政府口中说出的,而不是从我口中说出的。 2010年1月6日寿光市国土局从小金库中给我了6万元,2011年10月6日侯镇党委从小金库中给我了20万元,2011年12月29日寿光市公安局从小金库中给我了12。2万元,合计38。2元,离政府承诺还差2。8万元。 寿光市委并不是真心给我钱,以后对我多方打压,让我得不偿失,万般无奈我去北京上访维权。结果惹火了寿光市委书记孙明亮,于是,孙明亮就安排公检法,把侯镇党委给我的20万元拿出来,由卜庆华做伪证,说这20万元是敲诈勒索富氏公司的钱,将我判刑七年。
(政府给的三笔钱,我都留了证据)
我申诉到了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当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我的申诉后 发现:20万元支票上盖有,“寿光市侯镇人民政府”的财务公章,及侯镇党委书记卜庆华的个人私章,罪名根本不成立,案子就是个弥天大谎。寿光市人民检察院为了把这个弥天大谎坐实,为了不让弱势群体、也享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达到不给我翻案的目的,出具寿检刑申审通【2015】1号 刑事审查通知书,原判正确。
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明知富氏公司是一个涉黑公司,为了保护黑恶势力竟然出具:我一个弱小的农民工,敲诈勒索一个超级涉黑公司,这也太扯蛋了吧!
山东省潍坊监狱对我的评价:
我在山东省潍坊监狱服刑期间,2018年9月的一天,当时的监狱政委(现在的监狱长)王法军,找我谈话说 :丁振忠,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来潍坊,我见到了给聂树斌翻案的检察官,我把你的情况反映给了他,你准备好材料,大约一个月后他来找你。我激动得不得了,可不知为啥,杜亚起检察官一直未到监狱找我?(证据:可找现任山东省潍坊监狱长王法军落实)
2018年末的一天,我服刑的潍坊监狱九监区教导员张光德,找到我对我说:今天王政委在监狱干部会议上说,首先肯定,丁振忠这个人绝对忠心拥护共产党,而且,思想觉悟非常高。
(证据:可找当时任山东省潍坊监狱九监区教导员张光德落实)
出狱后, 我无数次向现任寿光市委书记赵绪春反映:案中涉及到重大腐败,重大黑恶势力,及寿光市重大国土资产流失,他却故意断章取义,说涉法涉诉不属他管。请问?难道寿光市政法委,不在寿光市委您的领导之下吗?难道涉诉涉法不归政法委管吗?
其实,我的案子能不能翻案,完全取决于,寿光市委书记赵绪春,和寿光市政法委书记袁世俊二人?原因一,他二人心知肚明我是冤案,就看他二人是不是,与中央高度保持一致,忠诚于党,真心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有错必纠,冤案必翻。原因二,翻案寿光市委、市府、公检法上下几十名大小官员被追责,还会牵出腐败和黑恶势力,牵出小金库,二人更怕牵出上层领导。最后二人选择了,丧失做人做官的道德底线,丧失天理,不给我翻案。
我给寿光市委书记赵绪春,寄:检举腐败,检举小金库,检举黑恶势力,检举国土资产流失案的,证据如下:1、2020年6月14日、我给赵绪春寄证据及材料挂号信XA72332997837 2、2020年6月16日XA34479820253 3、2020年7月12日XA72332903737 4、2020年7月25日XA72334917837 5、2020年8月14日XA34479899853 6、2020年8月23日XA34479062353 7、2020年9月9日XA34479088953 8、2020年10月31日XA72337806937 9、 2020年11月15日XA34479690453 10、2020年11月 22日XA34479850853
2020年11月27日15时30分,市委书记赵绪春安排: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三部门,在寿光市信访局133室,在录像、录音设备下,回复我向赵绪春反映的以上问题,回复说:其中之一,公安局给我的12。2万元是救济款。
当时我家住着三室二厅二卫140多平米的房子,开着丰田车,手上带着价值3万多元的欧米茄手表,需要救济吗?还有二月前,寿光市委刚安排侯镇党委给了我20万元,当时我家也不缺钱,再说公安局又不是慈善机构,我也从没向他们申请过救济。很显然,赵绪春书记和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在集体说谎。作为一个市委书记带头撒这么低级的谎,我都替他感到害臊!我按国家《信访条例》规定向他们提出:“给我出具书面答复”被拒绝。
寿光市公安局除了承认这12。2万元,是政府承诺给我41万元中的一部分,没有第二条路可选?
寿光市委书记赵绪春:214年1月24日,中央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把小金库列为危害安全,可根据这张支票的编号,查一本支票其余19张的用途,可获危害国家安全的大案!希望您与中央高度保持一致,履行职责,责令卜庆华向纪检法还原真相!
以上内容若有不实或捏造,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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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