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委宣传部、青冈县委宣传部到青冈法院检查指导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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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王宝)4月27日下午,绥化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潘璇、青冈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尚海、副部长宋伟东带领市县宣传部相关人员到青冈法院检查指导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青冈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长久,党组成员、副院长廉振才等在家党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同陪同检查。
检查组参观了青冈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文化长廊、党建室等场所,并在青冈法院党建室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青冈法院关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汇报。
青冈法院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法院业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丰富载体,扎实工作,创新活动,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庭室”活动,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在队伍教育整顿暨党史学习教育中,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受各界好评。
检查组就青冈法院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机关环境建设及志愿服务等内容,开展了现场督导活动。对青冈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青冈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措施到位,氛围浓厚,成效显著。在肯定了工作成绩的同时,检查组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督促立行立改,全力保证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达标。
孙长久表示,将以市县宣传部门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落实检查组指导建议,进一步拓展创建成果,全力打造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品牌,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带动青冈法院各方面工作整体提升。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