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分局的警察为什么要保护一个作案累累的女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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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北京警察千方百计保护的作案累累的女骗子,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被抓获。听到这个消息我们的心情很复杂,对这个女骗子的落网我们一点儿也不感到意外,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女骗子作恶多端,骗的人太多了,落入法网是迟早的事情。但我们也高兴不起来,女骗子虽然在外省市被抓获了,可我们北京的受害人怎么办,我们的权益谁来保护?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当地公安机关能保护我们北京的受害人吗,我们能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吗,如果当地的公安机关也不管,我们能向公安部报案吗?同时我们也感到无比愤慨,一个被众多受害人多次举报的作案累累的女骗子,竟然可以被公安机关个别工作人员不择手段地加以保护,明目张胆地上演“捉放曹”。
近年来有众多受害人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举报一个名字叫林小琴的女骗子,此人原住四川省西昌市,原为攀钢410厂职工,在原籍就有经济犯罪前科,是刑满释放人员。林小琴来到北京后,虚构身份,伪造身世,冒充高干子女,编造从小参军入党,上大学,出国留学,回国创业的谎言,在北京以虚假注资的方式注册了多家皮包公司,虚构所谓商务合作,合办公司,购买股份,集资入股,借款等名义进行诈骗。林小琴以各种名义诈骗来的钱款并没有用于任何商业和经营活动,完全是自己挥霍。林小琴没有固定住所,每当诈骗得手后便变换住址,变换电话号码,随后便开始寻找捕猎下一个新的目标。林小琴在北京居住期间长期居住在朝阳区,并以此为据点,在北京市和外省市流窜作案。由于其作案经验十分丰富,作案手段异常狡猾,因此有“西昌雌狐”的绰号。据不同省市的受害人互相交流信息,到目前为止遭受林小琴诈骗的受害人保守估计约为数十人,诈骗金额保守估计约为人民币数百万元。
对于这样一个四处行骗,以诈骗为生的职业骗子,近年来有众多受害人前往朝阳分局报案,但朝阳分局个别工作人员竟然长期推诿不管,拒不依法办案,受害人报案无门。特别是2004年10月24日,朝阳分局以所谓“接受询问”的名义让林小琴去了一趟分局以后,林小琴更是变成了一个刀枪不入,水火难攻,雷打不动的金刚不坏之身,从此后再休想有任何人能举报林小琴,把所有举报林小琴的受害人一律挡在人民公安的大门之外。对林小琴的系列诈骗犯罪活动,朝阳分局个别工作人员不但不是依法办案,甚至可以说是违反常规,违反情理了。为了达到保护林小琴的目的,不惜以各种蛮横无理的手法刁难、阻挡前去报案的受害人:
1、受害人多次联合举报林小琴的系列诈骗案犯罪活动,但朝阳分局的个别工作人员拒不受理,说是法律规定不允许联合报案。我们查遍了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没有一条一款规定不允许受害人联合报案 ;没有一条一款规定公安机关有权不受理联合报案。朝阳分局的个别工作人员拒不受理受害人的联合报案,是失职渎职行为。
2、在拒不受理受害人联合报案的情况下,对单独去报案的受害人态度极其蛮横无理,设置非常高的门槛,寻找各种借口把受害人挡在门外,或根本就不受理,不了了之 ;或不予立案。
对受害人报案时所反映的情况不是做全面了解,认真调查,而是设置重重障碍,在做笔录时千方百计地不让受害人反映有关问题,如林小琴有犯罪前科不能说 ;以虚假注资设立众多皮包公司的情况不能说 ;皮包公司没有办公地点、没有工作人员、没有财会人员、没有经营活动、没有财务报表不能说 ;诈骗得手之后失踪逃匿不能说,等等。完全不是以正常的工作程序和方式来处理受害人对林小琴诈骗活动的举报,甚至荒唐可笑到当受害人前去报案时,还没有陈述有关情况,还没有递交有关文字材料,刚说要举报林小琴,工作人员马上就对受害人说林小琴不是诈骗,这些反常的举动和言行让前去报案的受害人心中充满疑惑和不解。
林小琴采用相似的诈骗手段密集作案,进行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诈骗众多受害人的大量钱款,众多受害人连续不断,多人多批多次前往朝阳分局报案,本应引起朝阳分局的高度重视,向受害人深入细致地全面了解有关情况,调查有关情况,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但朝阳分局个别工作人员的反常态度和做法让人难以理解,这已经不是一般的不作为了,而是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欺负老百姓了。
以上所反映的情况其实仅仅是表面现象,而深层次的原因,问题的关键,问题的核心正是2004年10 月24日那天,朝阳分局以所谓“接受询问”的名义让林小琴到分局去了一趟,朝阳分局个别工作人员的所有难言之隐,隐秘之情都可以在这一天找到答案。也正是在这一天以后,一把无形的保护大伞牢牢地罩在林小琴身上 ;也正是在这一天以后,朝阳分局个别工作人员戒备森严,垒起铜墙铁壁,把众多前去报案的受害人阻挡在人民公安的大门之外。也就是从2004年10月24日那天起,林小琴已经被置于严密的保护之下,任何受害人已无可能再去朝阳分局举报林小琴。有的受害人悲愤地说,要是林小琴当初不住在朝阳区就好了,我们或许还可以去其它的分局报案,面对渎职和徇私枉法,受害人是那样无奈和无助。
林小琴诈骗人员众多,诈骗钱款巨大,给受害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和精神损失,有的受害人多年的积蓄被席卷一空,家中亲人有病也无钱治疗 ;有的受害人被迫关闭了经营多年的公司 ;还有的受害人遭受巨额钱款损失,身心均饱受摧残。朝阳分局对此案的处理方式已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公安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形象,我们请北京市公安局和督察部门认真调查有关情况,由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公正处理林小琴系列诈骗犯罪活动。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