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疗纠纷的鉴定是实行双轨制的即由司法部门管理的法医进行司法鉴定和由医学会临床医生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司法鉴定由于受到司法部门管理,其公正性受到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因为,他们做了虚假鉴定是要被司法局行政惩罚的,而且如果需要,需要出庭质证的,鉴定专家是需要在报告上签字的,然而,医学会做的医疗损害鉴定报告的,专家不会签字,更不会出庭质证,所以基本上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而且就是不满意鉴定结果,你连投诉的机会都没有,通常人都认为,医学会应该归属于卫健委,但是当你联系卫健委时,卫健委却说医学会是第三方团体不归他们管,联系中华医学会,他们说他们是平级单位,没有权利监督他们,联系科协,他们说他们科协只是负责给他们一个证书,这就非常奇葩的发生了一件事情,在当前法治社会,还存在法外之地,那就是医学会?请多多转发,让这个法外之地早一点接受法律的监督吧!
  请大家监督一下吧at 上海市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