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中央纪委、政法委彻查邓恢林在王永平等诬告陷害本人及重庆市江北区政府一案中所起作用

  领导好!

  举报人:刘扬,男,现年47岁,重庆市奉节县人。身份证号:512226197311200033。曾就读于西政,后辞职自主创业。于2006—2016年连续两届当选为重庆市奉节县人大代表。
  被举报人:邓恢林(重庆市原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
  被举报人:王永平(重庆市烟草公司原法人、总经理)
  被举报人:颜昌武、张炼(二人虽系重庆市烟草公司中层干部,实质却与王永平结为同伙关系)

  举报人刘扬系本人,今实名举报王永平为掩盖其在任期间若干违法乱纪的行为,而伙同邓恢林对本人及重庆市江北区政府进行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并愿意就本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7年9月初,重庆市烟草公司某环境工程对外公开招标。在王永平违法干涉和操纵下,其关系人汪祠刚得以顺利中标。继而汪收取我480万元的费用之后,将工程转包于我。其后,我进场施工期间,因不堪忍受王永平、颜昌武、张炼几人的掠夺侵害,于2018年10月底停工维权。同时以书面形式通过邮政,向重庆市委、市政府各位领导(包括邓恢林在内)揭发了王永平三人的部分恶行。因重庆烟草公司及工程所在地,皆在江北区辖区范围内。因此,江北区政府于11初开始介入协调、至2019年1月底。因王永平、颜昌武等人在此期间,不惜违反协调会议的精神也不放弃对我的侵夺,2019年的1月底,我向重庆市纪委实名举报了颜昌武向我索贿40万元的犯罪行为。随后又于春假期间,2月5号开始在微博网上揭露三人的劣迹、并声明已向纪委实名举报。(注:以上内容详见附件一《实名举报重庆烟草公司原总经理王永平违纪违法的事项 》)
  因此,王永平大为恐慌。但不知他通过何人关系?先是2月13号,微博没作任何通知说明,就全网删除了我所有相关帖子并封号一年。紧接着春假一结束,2月16号,又以重庆烟草公司名义向重庆市江北区政府,诬告陷害了我多达5、6条罪名。企图通过抹黑举报人的方式让举报内容不被采信及阻止我继续告发的目的。但江北区区委李维超书记亲自召集司法部门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逐条进行会商了一整天,后确定:包括“伪造公司印章”在内的所有罪名均不成立。因江北区政府、司法机关坚持中央依法执法的精神,不肯配合王永平诬告陷害他人的不法行为。王永平又得知市纪委已责成江北区纪委对颜昌武索贿案进行调查。王永平只好铤而走险!2019年2月20日左右,通过其背后势力,再次紧急招来了南昌县小蓝派出所的民警。2月22日下午三点过,江北区纪委同志对我正准备开始第二次询问,对方就以“取快递”为由,将我骗出纪委办公室后,迅速转至菜园坝火车站派出所。而南昌县警方早已等候其楼上办公室。纪委干部一个多小时后追来,请示市纪委出面协调市公安局,准备将我留置重庆以便取证。不料,却遭到邓恢林的拒绝。这是非常反常的一个行为!无论按户籍地、案发地等管理原则,江西南昌县均无权跨省抓捕。特别是就此罪名,重庆市江北区(辖区管理地)警方,两天前就已作出了不涉罪的结论。
  在这个抓捕行动的前后,恳请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彻查的还有下列不正常行为:
  其一,江西南昌县警方两次来渝,在我既没躲避也没关机的情况下,为何要回避给我做询问笔录?抓捕当晚,我即要求从我手机里采取足以证明那枚私刻公章,挂靠公司不仅知晓并同意我使用的有力证据。然而,对方为何置若罔闻始终也未给予采集?是否充分证明了南昌县警方,事先就清楚我存有关键性证据才始终给予回避?
  其二,在正经管辖地已作出不涉罪结论的情况下,南昌县警方又依据什么立的案?什么人帮着挂上的公安部追逃网?为何迫不及待提前赴渝,却不直接出手,坐等菜园坝火车站派出所出面出力完成的抓捕?
  其三,王永平亲信下属重庆市烟草公司审计处处长,其丈夫时任成都铁路公安局副局长。菜园坝火车站派出所系列行为是否与其有关?特别纪委同志赶到之际,沐所长(音)出门接的何人电话?突然进来拿走我的手机?(注:以上细节详见附件二《关于王永平、颜昌武、吴少华等人合谋诬告陷害致我含冤入狱一年的事实》)

  2019年3月上旬,我被非法关押南昌县看守所期间。王永平怕我出来继续告发他,打算让我在监狱呆一辈子。竟然就2月份江北区政府已否定了的那几个罪名,又诬告至重庆市公安局及重庆市政府,同时还诬告不肯配合其作恶的江北区政府包庇纵容我。江北区因此回避之后,重庆市公安局抽调渝中、九龙坡、沙坪坝、南岸四个区一百多名干警组成专案组,对我彻查两、三月。并派出两位专案组成员到南昌县看守所提审我近一个星期。但最终得出的结论:所有罪名都不成立!就上述事实,恳请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能够给予彻查:
  其一,王永平为达到掩盖自己不法行为的目的,不仅诬告陷害我一介布衣,竟连江北区堂堂一级正厅级政府也敢一并诬陷!不知道何人为他撑腰给予他的底气?最终,造成大量警力被无谓浪费、江北区政府及相关领导的形象被抹黑等严重后果!但水落石出后,王永平竟然也没有因此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理!
  其二,王永平向重庆市政府、重庆市公安局诬告陷害江北区政府及本人时,如果沿用的仍是上次诬告时的那些材料,根本达不到立案标准。而时任局长邓恢林本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却仍然兴师动众成立一百多人的庞大专案组。毫无疑问,邓此举就是含有私心的枉法行为。如果王永平是在原材料基础上,又另外罗织虚构出更多“犯罪行为”,而达到欺骗邓恢林进行立案查处的目的。那么,事实查清之后,邓恢林没有因此对王永平进行处理,是否也在徇私枉法的行为之列?(注:以上内容详见附件一及附件二)

  目前,我四处伸冤却无处受理。上个月,公安部收到材料终于有所回应,批示后转至重庆市公安局处理。市局先转至江北区分局,分局向我了解情况后退回了市局。市局接着转至九龙坡区分局办理。几天后,经询问九龙坡区分局,得知上个月中旬,他们又移交给了江北区分局。我再次联系江北区分局,答复让我等待有关部门处理。今天再问,对方让我主要应向重庆市纪监委反映,因王永平是厅级干部,他们没有管辖权。而重庆市纪监委此前答复我,应由工信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处理,并把相关举报信转至了工信部。确实,8月13号我收到过对方的电话,但至此以后就杳无音讯了。
  所以,再次恳请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各位领导给予过问、查处,给惨遭王永平等人荼毒的人一个公道!谢谢!
  举报人:刘扬
  2021年1月6日

  (附件一)实名举报重庆烟草公司原总经理王永平违纪违法的事项

  领导好!
  本人刘扬,男,现年46岁,重庆市奉节县人。身份证号:512226197311200033。曾就读于西政,后辞职自主创业。于2006—2016年连续两届当选为重庆市奉节县人D代表。
  现实名举报重庆烟草原总经理王永平若干违纪违法的事项,并愿意就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荒芜本职业务,醉心ZZ攀附。 王永平自2015年初任中国烟草重庆分公司总经理以来,对本职工作不作深入了解、业务上放任自流,一心扑于政治投机钻营上面。其在任数年期间,不但对下属部分区县单位没有涉足过,特别对作为公司业务重要支撑的烟叶种植区,王也没有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过。却利用其与重庆市原主要领导某某某的特殊关系,成为在同僚、下属面前炫耀和震慑的政治资本。本可以按对口管理原则或组织规定的正常程序,提请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给予解决和协调的事。王得知后,脱口而出的往往就是“我请某书记秘书约个时间,这个事我去找某书记”、“你不用再去找某某了,我直接向书记汇报”之类的话。王自谓傍上了牢不可破的政Z靠山,在某被中Y处理前,王从不检点自己的日常行为,对中Y再三强调的捌项规定甚至最高领导人亲自布置的扶贫工作,也像对待本职工作一样敷衍了事。就是孙被中Y处理后,我市其他单位均按中央及市委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清理某的余毒。然而在重庆烟草公司,连过场几乎都没走过。仅某次开会时含糊其辞的简单提过几句。

  二,违反中Y捌项规定精神,拾捌大后仍不收手。
  1。其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接受私企业主吃请,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承发包。2016年,王永平经四川籍人王林海的引见,与重庆市钢翔建筑公司老板汪祠刚结识后,于2017年上半年期间,多次接受汪嗣刚在其私人会所内的吃请(汪的私人会所位于重庆市江北嘴寰宇天下小区某栋19楼)。作陪人员有卢某(重庆奉节县籍贯,因涉暴力收贷,现已判刑)等人。并为汪祠刚揽接重庆烟草公司的建设项目(重庆烟草公司物流环境项目,招标金额为4000余万)大开绿灯。为保证其能顺利中标,王永平不但按汪祠刚的要求修改了招标公告,设置排他性条件。同时,还安排人将汪的兄弟汪祠强带去与此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重咨)负责人李某多次会面。中标后,汪祠刚以400万的价格将此项目转卖于本人,扣除数十万投标成本后,将剩余金额的50分给了王永平的关系人王林海。
  2。因王永平本人置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无物,导致公司部分中层干部缺乏监督和约束力。也趁机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监守自盗的行为。就以王永平插手后汪祠刚得以中标的物流环境项目为例:表面有86家建筑公司参与竞标,实则就是烟草内部两方势力在围标争夺。一方是以王永平为后台的汪祠刚所组织的39家公司,以外47家公司全部是此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颜昌武(重庆烟草公司计划处副处长)、张炼(重庆烟草公司物流公司安保部部长)、杜金平(跟审负责人)等人所组织而来的。颜昌武一方利用自身具体管理经办的职务之便,在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中预作了大量手脚,以便自己能够顺利中标及便宜施工。但不料王永平突然插手,安排刘伟(现任重庆烟草公司副局长)出面修改招标文件,按汪祠刚的意思加设诚信分排他性条款和修改评分办法。而汪祠刚赶在修改之前就把市面上诚信分高的公司揽入了手中。颜昌武一方不甘放弃,自恃在招标规则中还暗藏的有利条件,仍然组织来47家公司进行围标。47家公司的报价全部集中于最高限价下浮1左右,以拉高平均分取胜。这是一种明目张胆、毫无顾忌的围标行为,但却是他们唯一可能取胜的办法。颜昌武作为王永平的下属,为什么会如此胆大妄为?道理很简单,王如何插手和干预的工程项目,颜昌武等人作为具体负责人一目了然。王自身不正,如何敢去监督和约束他人?后来事情的发展也证实了这点。颜等人没中标,为捞回损失的100多万围标费用,利用其项目负责人身份,先强行向作为实际施工人的我成功索贿了40万,接着又用招标前预埋于工程量清单里的机关想继续中饱私囊。遭我抵制并上告到市公司处,颜因此对王违纪插手项目的事进行了威胁。因王永平认为和我没有直接关系,而颜昌武如果反目对他的威胁却是致命的。他们就此达成了联盟,为各自目的把我作为了牺牲品。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展开对我疯狂的打击报复。江北卷烟物流项目投资高达五个多亿,一旦投产每年仅缴纳国家税金就高达50多亿。按计划应在16年就应完工并投入运行的。只因王在任内,前期揽权殆政、用人失察,后期为了掩盖其插手此项目的违纪行为,保住个人利益,竟置国家利益、社会稳定不顾,故意刁难、打压作为本项目实际施工人的本人。导致引发群体性维权事件不说,还造成国家严重损失。
  关于以上事实 ,我曾于2019年春节期间,在微博 社区等网络平台上 进行过实名举报,但春节过后,王永平就动用关系进行疯狂的删帖。同时在2019年2月22日,王永平胁迫我的挂靠公司诬陷我“伪造公司印章”的罪名,把我跨省违法关押到江西南昌县一年,以便让其2019年10月底顺利退休。按公安辖地和户籍管理原则,江西南昌县无权跨省抓捕我。何况这个罪名,重庆市江北区(辖区管理地)在江西南昌县抓捕前两天,已明确表示不涉罪。更令人发指的是王永平为了堵我的嘴,另外还诬告我六个罪名(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诈骗罪、诬告毁谤、涉恶涉黑等等),重庆市江北区公检法进行会商后,认为所有罪名都不成立。王永平竟然还诬告江北区政府包庇我。后重庆市政府让江北区政府回避,另外抽调了渝中、九龙坡等四个区的一百多名干警组成专案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王所告的罪名仍然一个都不成立。
  而且,王永平和颜昌武达成同盟后,一直不得不死保颜昌武。我向其反映颜索贿之事,王却捏在手中一个多月,不交与司法机关处理;我向其反映颜、张等人围标之事,他同样也是置若罔闻、不闻不问。我将颜索贿之事反映至重庆市纪委后,他立即开始诬告陷害我入冤狱。颜被江北区法院一审判决三年有余的实刑,王永平和刘伟副局长疏通中级人民法院个别人的关系,二审竟然改为了缓期执行。王永平自知死保颜昌武的异常行为必将引发旁人的质疑。于是在重庆烟草公司内部放风说,纪检部门本来想把颜交与公司自行处理,王坚决要求对颜进行国法处置,颜因此才被判刑。这再次验证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做贼心虚”的老话。如此清楚明显的犯罪行为,试问哪位纪委领导“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竟主动让王永平领回去家法处置?特别是颜昌武一审判决实刑,在没有法定立功表现的情况下,二审法官以什么作为依据改判为缓刑的?恳请中央巡视组领导对此进行深入调查(就王永平、颜昌武等人侵害掠夺及诬告陷害本人的详细过程,请点击进入我的主页查看)。
  3,胁迫兄弟单位购车,为其北京个人私用。王为了方便其在北京的子女,也为方便自己的投机钻营。利用重庆烟草专卖公司掌握销售渠道的特权,软硬兼施的要求重庆烟草工业公司以驻京办名义新购一台车,实际主要就是为其和其家属私用。本年初,烟草国家局巡视组到重庆巡视期间,收到他人举报后拟备查证核实时,却不明原因的被停止。纪检机关现在只要愿意核查,仍然可以通过车载JPS记载的线路给予查实。
  4,按国家相关规定,烟草严格禁止私人经营。但国家规定只是王永平用来针对没有和他私下勾兑到位的人和事。他不仅允许四川某民营公司经营烟草,甚至此人烟叶都还未销售时,王局长竟然协调万州区烟草公司和市局财务处,向其人预付了1000多万元。而上述安排,王局长都只用嘴不留下书面痕迹。事发后,国家工信部来人调查时,王局长反而指责万州区公司李总“胆大包天”,假称要严肃处理对方。后经工信部调查发现:此人提出预付款要求,万州区公司李总并未同意。此人随即和王永平勾兑好之后,王派遣市局两位处长专程前往万州区公司协调此事。李总因此才屈服同意。况且市局财务处归王永平直管,他不发话,区县公司如何协调得动市局的财务处?最终拨款时,不经得王局长点头同意,财务处又岂敢擅自拨款出去?但令人意外的是:如此严重违反央企管理制度的事件竟然不了了之,没有任何后续说法,也没有任何人因此受到任何处理。
  5,重庆烟草公司的物流业务外包之事。王永平上任之前,重庆烟草公司区县的物流配送,是由公司自身(100多员工)和邮政共同承担。每年工资及费用支出约5000万元。王永平到任之后,提出把物流配送业务按4000万元年外包出去。声称辞退原有100多号员工可节约1000万元。当时就有干部对辞退众多员工是否可行提出了质疑。因为按国家相关规定,企业一次性辞退20人以上需报劳动监督部门备案并经其同意后方可进行。既然有人已提出质疑,王永平只好派人去劳动部门进行了咨询。对方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出于保持社会稳定等因素,当然给予了否定。但本来只是做做样子的王永平毫不理会,竟然还加快实施他的方案。在解聘之事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匆匆完成了招标工作。原先承担其部分物流工作同为央企的邮政却没有中标。而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民营物流公司中了标。待招标工作一完成,原先声称全部辞退的员工这时也不辞退了。王永平强令下级公司给予接收消化。最终结果,当然不仅没有“节约”1000万元,反而让国家平白无故的每年多支出数千万元。同时造成下级公司人浮于事产生一些不良波动。纵观整个过程及结果,清晰显示王永平所谓为“节约”1000万而提出物流外包的说法,根本就是一个幌子!一次性辞退如此众多的员工,莫说政府相关部门和规定通不过,也违背了国家领导人对央(国)企依法守信和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关键事前就已经遭到劳动部门的否定,在明知不可为却仍然为之的背后,到底暗藏着什么目的?不仅如此,王永平反常之处还在于:竟然与对方签订了五年的合同期。而此类合同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超过三年。王永平这一系列反常强推的行为,导致重庆市烟草公司、区县公司、邮政、物流众多员工等多方受损,唯一得利方仅有那家民营物流公司。其私下与王永平是否存在黑幕交易?恳请中央巡视组进行深入调查,解开大家心中存有的疑问。

  三,不与中Y保持一致,不配合地方政府工作,搞D立王国我行我素。
  1。对最高领导人再三强调的“依法治国”相关要求置若罔闻。不仅自己不在法律框架内行事,还以不正常手段阻挠施工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给社会制造不稳定因素。对地方政府缺乏起码的尊重,建设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就违法施工 。也不要求其项目审计单位按规定到地方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惹出乱子后,不顾重庆市江北区政府浪费大量人力物力为其善后,却通过关系施压我的挂靠公司出面欺骗政府,混淆视听。
  2。对最高领导人重视并亲自布置的扶贫工作不积极、不推动,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此项重要任务在重庆烟草公司,连口号都懒得多喊不说,还成为其在公司内部打压、排挤异己的惩罚手段。从扶贫工作开始至今,王对烟叶种植贫困地区没有投入任何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种植户的生活条件。对贫困山区的烟叶种植计划,在烟草国家局都同意较往年增加的情况下,王最后确定下来的较往年却不增反减。作为负责人,更是没按上级要求带头参与,也没有亲自深入过扶贫区。

  就上述事实,我多次通过邮政向重庆市政府、纪委及工信部纪委呈递过举报材料。同时于今年7月下旬开始在微博社区网站实名举报。 8月13日,工信部纪委一位女干部终于来电:“收到重庆纪委转来的举报信”。同时我也告诉对方自己在微博社区“百姓声音”版块,发有实名举报帖并告知了帖子名称。对方作了记录还说会关注。但从此再无下文,至今没有任何人和我联系取证工作。
  因王永平及其任职的重庆市烟草公司属双于重管辖,因此恳请中Y巡视组领导督促重庆市方面对王永平等人的问题给予调查处理。另外涉嫌围标、渎职、索贿等犯罪行为的颜昌武正由重庆市管辖,特别王、颜等人对我诬告陷害的犯罪所在地也在重庆市范围。所以恳求中Y巡视组领导督促重庆市政法机关立案查办。

  举报人:刘扬
  2020年10月18日

  (附件二)关于王永平、颜昌武、吴少华等人合谋诬告陷害致我含冤入狱一年的事实。

  2019年2月22日,江西省南昌县公安局以“伪造公司印章罪”把我跨省抓捕至南昌县,并被判刑一年。而这完全是王永平等人利用权势对我实施的诬告陷害的犯罪行为。以此堵我的嘴掩盖他们违法违纪的行为。以下是事情的真实经过:
  1,2018年3月10号(星期六)下午,业主重庆烟草发函要求我暂停树苗采购工作。为促使对方完整履行合同需紧急回函。因周末就取得润邦重庆分公司经理吴良口头同意后,我刻制了润邦公司一个公章,3月12日向业主回了函。内容给吴良作了通报。(我与润邦公司之间为自负盈亏的挂靠关系)
  2,4月25日,吴良微信说总公司晓得私刻公章的事了。让我把相关几个函的内容给他转至总公司审核。我当即微信给了他,包括烟草公司刚发来的律师函。吴良让我写好“回律师函”的内容后,发给他让总公司审核。4月26日,我把写好的“回律师函”内容微信给吴良。28日早上打其电话,他说内容公司已通过,让我在回函上就盖那枚私刻章。当天下午,我将盖章之后的“回律师函”及所有函件再次微信给他。他电话通知说可以,让我递交。
  3,8月底,王永平等人让润邦出面,以到江西南昌县公安局报案胁迫我时,我主动到重庆市公安江北区分局经侦支队和辖区派出所说明了情况,并就此事于8月29日微信了吴良。
  以上充分证明润邦重庆分公司经理吴良无论事前事后,都清楚这枚私刻公章的事实。而润邦总公司2018年4月25号之后,也完全清楚此枚印章并审核通过已印发、及将要印发的所有函件内容。特别4月28号,吴良再次让我把这枚印章用于“回律师函”上。即对此枚印章及印发函件内容进行了效力追认。
  因此8月29号之后,王永平、颜昌武等人只好策划炮制新的证据材料。因我微信保存的有力证据,江西警察必须要绕开在重庆询问我的程序。只要能先带离重庆,后面就好处置了。因“伪造公司印章”属行为犯罪,行为人自身供词最重要。所以,王永平等人指使吴少华以同意让我仲裁为诱饵,诱迫我于9月9号在其拟好的“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书”主要目的是:将他们已认可的事又变成是我私自的行为。但公安机关只要是正常办案、采纳证据的话,这份“承诺书”就没有用。然而,就是这份“承诺书”直接顶替了南昌县警察对我应有的“问询笔录”,成为绕开重庆问询直接抓捕我的最大“支撑”,也是作为致我一年冤狱的主要“证据”。
  “承诺书”虽然由吴少华出面诱迫得逞的,但他仅是积极参与的帮凶而已。主谋是王永平、颜昌武等人。因为从整个陷害过程的时间节点对应到当时事态的发展,有力证明吴少华所为是围绕王永平、颜昌武的目的和利益去实施的。而王、颜等人主要目的就是:在对我实施不法侵害的过程中,用来阻止制约我抗争和揭发他们的恶行。从而保护他们的政治生命和经济利益。

  以下列表就是对这个过程的还原:

  4,2018年9月9日,吴少华诱迫到“承诺书”后,直至19年1月下旬,长达近五个月时间内并未提及此事。包括江北区政府10月底介入协调3个月,润邦晏俊副总全程也参与,都未用此事胁迫过我。
  5,2018年12月下旬,我向王永平、刘伟举报了颜昌武索贿一事。但直至19年1月下旬一个多月内,王仅对颜昌武作了暂停职务的处理。于是我告知对方再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将实名举报至重庆市纪委。就在此话一出,南昌县警察突然赶赴重庆调查公章的事。但仅简单询问了我几个员工,也没打过我电话就回去了。我清楚对方在对我警告和恐吓,但我清楚自己没有犯法。2019年1月30日,向重庆市纪委递交了对颜昌武的实名举报信。对方不晓得我已递交,还想彻底恐吓住我。因此南昌县警察年更夜前一天,给已询问过的王军打来电话。主要内容是问候我。
  6,我没有因此停止,19年2月5号开始在微博社区上揭露颜昌武、张炼等人的劣迹。并声明已实名举报。2月12日仅写到王永平管理失职的问题。13日,微博没作任何通知说明,就突然删除我所有帖子并封号一年。
  7,2019年2月16日左右,王永平怕我继续告发暴露他的违法行为。春假一结束,即以重庆烟草公司名义向重庆市江北区政府,诬告陷害我多达5、6条罪名。江北区区委李维超书记亲自召集司法部门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逐条进行会商一整天后,认定:包括“私刻公章”在内的所有罪名都不成立。因为重庆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不肯配合王永平的诬告陷害行为。因此,2019年2月20日左右,南昌县警察再次紧急赴渝而来。
  8,重庆市市纪委接到举报信后,上班就转至江北区纪委办理。2019年2月21日,江北区纪委干部向我进行了初步询问。次日中午12点不到,就接到公安假冒“快递”的电话。约到江北区政府大楼。下午三点半,纪委同志二次询问刚开始,就被“快递”骗出转移至菜园坝火车站派出所。而南昌县警察早已等候在派出所楼上。纪委干部见我一去不返,开始不停打我电话。向牟(音)所长说明情况后,他允许我接了电话。并向刚抓捕我的民警说,还不能让江西方面带走他。民警上网一查上午11点才挂上网。他看着电脑屏幕说:伪造公司印章?还是民营的?这哪够格上部网哦?
  9,江北区纪委领导赶来、正协调带我回去作笔录时,牟所长到门外接了个电话,转身进来就要走了我手机。纪委领导发现后,追出去把手机截了回来。电话是牟所长顶头上司、成都铁路公安局某副局长打来的。副局长妻子正是王永平信任和重用的:重庆市烟草公司审计处龚处长。因王永平清楚我手机里保存许多证明自己无罪、及指证他们恶行的证据。所以才让副局长丈夫吩咐牟所长取走我的手机。可以预见,不是纪委领导及时截回扣押,落入副局长或南昌县都等同到了对方手中。
  同时,从南昌县警察的行为也看出王永平和他们之间的精心谋划:江西担心为此小事直接跨省抓捕而让动机暴露得过于明显。也怕管辖权争议遭重庆市警方干预。但纪委已经展开调查时间又紧迫。所以才一边等待挂追逃网、一边提前来渝等候到龚处长丈夫的势力范围。只待成功一挂网,即刻安排铁路派出所出面抓捕,移交给江西警察快速带离重庆。为了让我罪名达到立案标准、及成功挂上公安部追逃网,王永平还以烟草公司名义,向江西办案单位出具有“损失8000多万元”的虚假告发。
  10,我的手机扣押至江北区纪委处,纪委干部从中取证后,3月初对颜昌武采取了双规措施。颜昌武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个月。在颜没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情节的情况下,经王永平暗中疏通关系后,二审居然改判成了缓刑。
  11,2019年3月上旬,我被非法关押江西期间。王永平怕我出来继续告发他,打算让我在监狱呆到死。所以,就2月份江北区政府已否定了的那几个罪名,又诬告至重庆市政府,同时还诬告不肯配合他作恶的江北区政府包庇纵容我。江北区由此回避之后,另抽调渝中、九龙坡、沙坪坝等四个区一百多名干警组成专案组,对我彻查了两个多月。最终结论:所有罪名都不成立!
  12,在江西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向我出示过王永平那份“造成重庆烟草公司损失8000多万元”的虚假告发。但在法庭上就不见了。而是判决书上显示的“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向润邦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润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的虚假告发。 暂且不论实际谁给谁造成损失的问题。今天摆在眼前的事实是:我坐完冤狱释放都半年了,工地也已经竣工验收了。未见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损失赔偿更是无影的事。反而由润邦公司出面抢走我作为实际施工人的所有权益和权力:我入狱前从近30个家庭借来投入工地的1600万元、及后续工程的施工利润。                   

  通过以上按时间排序的事实 ,充分证明了重庆烟草王永平、颜昌武等人作为主谋、润邦公司吴少华为帮凶,合谋对我犯下诬告陷害的犯罪行为。并造成我含冤入狱一年、及向30个家庭借来的1600多万元被侵害等严重后果!
  上述人等诬告陷害我的事实清楚、目的明确、后果严重。目的既有王永平、颜昌武等人想逃避纪律或法律惩罚的政治目的、也有颜昌武、张炼等人想攥取非法利益的经济目的。他们在对我实施不法侵害和掠夺时,一旦我出现抗争检举行为,即以事先捏造的“犯罪”事实和虚假告发的手段诬陷我进牢狱。例如2019年3月份,王永平等人为成功达到诬告陷害的目的,又在2月份向江北区告发“罪行”的基础上,捏造了更多的“犯罪”事实向重庆市政府作虚假告发。否则,公安机关就不可能立得了案、更不可能成立100多人的庞大专案组,造成浪费国家大量警力资源的不良后果。
  同时,以上事实也凸显出南昌县公检法系统的种种异常现象。仅仅只是管辖权,其中就存在很大问题:我的户籍、案发、项目及与润邦重庆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所在地全部都在重庆市。润邦总公司经营场地在南昌市红谷滩区,仅公司注册地是南昌县。而办案单位却是南昌县公安局小蓝派出所。退一万步说,就算涉了罪也该由重庆市管辖。而且,用办案人自己话说“这点小事”,那为什么春节前后短时间连来两次?如果管辖权毫无异议、程序也合法,第二次提前来重庆坐等,怎么不理直气壮的直接抓捕?如果属于正常办案的目的,为什么一再回避在重庆和我接触?就是抓捕当晚,我要求即刻对我询问调查,为什么宁肯干坐一夜也避而不问?在南昌县,对我有利证据为什么不记录、不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