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国税局长刘如银贪污索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重大犯罪·【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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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柯汉民副检察长:
现向您实名举报黑恶实力山海树集团刘如银贪污索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重大犯罪,请依法惩处犯罪。
我们坚信:这件事情您肯定会给我们普通百姓一个公正的说法!
被举报人基本资料
姓名:刘如银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务:曾任唐山市国税局副局长、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国税局局长、唐山市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现任北京山海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罪名:贪污索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一、贪污索贿
事实一:索贿土地2700亩。
2001年12月,时任唐山海港开发区分管招商引资的副主任刘如银,引进所谓投资商香港沿海集团公司,操纵成了中港合资企业唐山新戴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戴河公司)。刘如银伙同新戴河公司总经理香港人张国河以投资50亿元为幌子(注:新戴河公司至今没有投资),故意压低政府土地出让价格,最终骗取河北省乐亭县政府信任。2013年1月16日,新戴河公司以300元亩超低价受让了11993。2亩旅游用地。
当天,刘如银便收到新戴河公司巨额贿赂的700亩土地。即新戴河公司受让土地的同时,将700亩土地办理到唐山一帆旅游开发公司名下。而一帆公司75的股权为其当时正在读高中的侄子刘孝静拥有。土地转让金是通过刘如银的秘书宣爱心的妻子张学雯(时任新戴河公司财务经理)采取做假账的方式支付的。具体操作是,编造一帆公司承接新戴河公司工程,由新戴河公司先支付给一帆公司工程款,然后再由一帆公司做为土地转让金支付给新戴河公司。
刘如银凭借其唐山市国税局副局长的领导身份,使得新戴河公司偷逃税款上亿元。刘如银以权谋私,其迫使唐山宏文集团公司退出新戴河,将股权转让给刘的关系企业,以便捞到好处。2004年4月,刘如银据此向新戴河公司索贿土地2000亩。具体操作是,新戴河公司将2000亩土地转到北京神和商贸有限公司名下。而神和商贸公司是刘如银先前在北京成立的,法人代表为其四弟刘如宝。本次合同转让价格只有5000元亩,远远低于新戴河公司同期土地转让价格。实际上,神和公司只支付了200万元土地转让金。
事实二:以权谋私。
刘如银以唐山海港开发区副主任的诱骗唐山宏文集团退出新戴河,2004年9月,便将新戴河公司的控制权全部转移到自己名下。
事实三:贪污公款,金额巨大。
2004年,唐山华能电厂(位于唐山海港开发区)破产清算时,发现刘如银在该厂个人支出了300多万元,涉嫌贪污(此事唐山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存档的会议纪要和清算报告均有记载)。
二、巨额资产来源不明
刘如银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国家公务人员,,辞职前,已在北京拥有别墅一套、河北省玉田县静园小区别墅四套,门头房三套,奔驰600、保时捷SUV等名车以及注册资金3325万美元的河北中钢公司全部股权。
特此举报。
举报人:
唐山市宏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海斯特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lrysssat yahoo。cn 2013年4月1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