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胡xx现年68岁,七一年参加工作,七三年提干,七六年入党曾在市机械工业局、省市机关任职,八七年主动要求下基层,就任国营xx仪表厂厂长兼总支书记。
  今天只问一件事 :单位遗失干部档案该不该赔偿?
  稍有政策法律常识或讲点道义都会认定 :应该赔偿!
  本是一件事实清楚、顺理成章的事历经三级信访却毫无结果,理由是一、用盖有公章的公函调走我档案及人事关糸是个人行为,应由个人负责。二、认为缺少政策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市直机关如此不负责任、可为而不作为令人愤慨!
  无奈之下,我只能提起诉讼,因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支持,但良心法官右判决书上认定两条 :一、转走我的档案和人事关糸系职务行为。二、市经信局遗失档案给我造成一糸列经济损失应当赔偿。(详见2019鄂01民终4007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是公正的,判决书下达后,见贵局无任何反应,我便以二问“遗失档案该不该赔偿”为题两次在城市留言扳留言,贵局法规处陈某在电话中仍然否定法院认定的事实,拒绝我合理的诉求。为此我去过市纪监委、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得到的答复绝然相反,同样是市直机关面对同样的问题为何差别这么大呢?
  由于档案遗失使我无法办理工作调动、就业、退休、社保医保和应当享受的社会福利,自一三年起,无任何收入来源,一家老小靠卖房卖车、四处借债、透支信用卡苟活到现在,十多年来,给我及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折磨常人都无法想象!
  当这些官僚们每月按时吃着国家的俸禄,无视公平正义和强词夺理的时候,想过我一家老小靠什么生存?别说按相关政策法律依法行政,总该摸着自己良心讲点人性吧!
  根据无档案办不了社保、医保。疾病缠身,无钱医治,依我目前的身体状况,活不过两年,也跑不动了,只能用这种方式再次讲讲理,希望有正义感的好人伸出援手,终止对我的持续侵害,还我一个公道!我坚信正义也许迟到,但永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