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由:当我们老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首先会向地方执法单位求助,但是地方政府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来损害村民的利益。老百姓为了保护自己的承包地里不受损坏,被村支书的故意撒谎,施工方的打人、生命威胁,再到派出所给出的颠倒黑白处理结果,受害者被判定了违法者,颠倒了黑白,天理何在?

  我叫杨峰章(电话:15666381537),承包了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庄科西村村集体的地。
  2020年11月26日和29日,在没接施工通知或许可文件的情况下,多辆施工车辆车和人员进入我承包的麦田地里挖坑、插旗施工,造成农田损坏。当时我要求施工车辆和相关人员停止施工、出示施工审批许可文件和工作证件,均遭到拒绝。之前有些人员上门协商几次,口头承诺施工完毕后给予补偿,但拒绝出示施工审批文件和工作证件,因我无法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及施工的合法性,故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2020年12月17日清晨,几十辆施工车辆和六七十施工人员头戴帽子,大部分人遮住面部,再次来到我承包的麦田里强行施工,我要求他们出示相关证件,以证明其身份和施工的合法性,不但遭到拒绝,还不顾我的劝阻,强行施工。其中有一个剃着光头的人对我恶语相向、使我感到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我妻彭景芳遂给村书记薛树松打电话求证施工的合法性,但是村支书回复是:“概不知道,也没有通知村里,坚决不能让他们干!如果通知村里,会第一时间告诉你们的!” (而在12月18日上午,我咨询了张宝忠镇长,在我农田里施工的一事,镇长明确的告诉我,他已通知村支书薛树松施工一事。那么,为什么村支书薛树松告诉我妻,谎称道未接到施工通知,并强调让我们坚决不能让其施工?此时,我终于明白,村支书薛树松故意隐瞒真相,故意唆使我们阻止施工,以期达到对我们造成严重不利的后果。村支书薛树松这种刻意伤害老百姓的利益的行为,是挟私报复,滥作为,侵害村民利益的人,怎么能配当村支书!)。

  随后我 景芳拨打110报警,同时,我就把生产车辆放在自建的生产路的两边,防止他们破坏现场。民警到场后,明确告知施工方:“在没处理好和没达成协议之前保持现状,不能继续施工!”。后民警遂带我妻子去派出所做笔录,但在民警走后还不到1小时,施工方又强行非法施工,我要求事情处理好后再施工,便被四名施工人员殴打,并扬言要弄死我们。当天傍晚,施工人员将我住的铁皮房屋围堵,以示威慑。(在法治社会的今天,这种打人、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是何等的漠视法律!!!)。晚上,我妻子从派出所录完口供回到农田里,将被打的我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12月18日11时45许,东营市陈庄镇派出所民警给报警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阻扰施工)的违法行为,减轻违法后果。报警人在派出所多次要求查看相关施工文件、复印件或文件公告照片,均没有看到上述材料,随后处理结果竟然是强制施工方是合法施工。这处理结果究竟是以何依据来得出的?若有相关合法的施工证明,施工方为何迟迟拿不出来?受害者农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为何变成了违法者?被欧打的事实也被置之不理!并且期间中石化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胜利分公司一直在强行施工,直到施工完毕撤离。

  2021年1月6日,东营市陈庄镇派出所给我下达传唤证,被告知农户涉嫌构成扰乱单位秩序,比较严重。事已至此,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施工单位以坏我农作物的方式施工,我连其施工合法性的知情权,和要求其赔偿损失的请求权都没有吗?我在自己的承包地里,保护自家合法财产不受损坏,反而犯了“扰乱单位秩序”!受害者成了违法者,天理何在!从事情发生至今,已近2个月,从村支书的故意撒谎,到施工方的打人、生命威胁,再到派出所给出的颠倒黑白处理结果,这无疑是对法律的漠视与亵渎,是对老百姓的欺凌。至今,一家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生活和生产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极度抑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