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委书记孙坤 李玉刚 何晶在领导齐齐哈尔市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敢担当能作为的公开信
  
  
  
  

  2003年5月,齐齐哈尔市政府公务员局依法立案受理了我不服市公安局辞退决定的申诉案件(证据1 3页)。并经过调查,于2004年6月18日对市公安局作出齐人字【2004】15号《申诉处理意见书》(证据4页),却没有结案,依法给我作出、并送达《申诉处理决定书》,已经17年之久。
  在中国共产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2020年7月17日,我根据《公务员申诉办法》规定,邮挂号信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提交对齐人字【2004】15号案件结案、并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书》给我送达的申请(证据5 6页)。市政府公务员二处汪王洋处长接待了我查询。但是时至11月2日,在汪洋处长电话告知我等待与市公安局协商后,二处的电话从此无人接听(证据7页),无法再进行查询。
  尊敬的孙坤 李玉刚 何晶三位市委书记:
  现阶段,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齐齐哈尔市委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最高行政长官,更是市委组织部的直接领导责任人。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不能依《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履行法定职责情况下,我特向书记反映问题。请书记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担当作为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规范执法,责令公务员局对已经立案的“齐人字【2004】15号”案件履行法定职责结案,并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书》给我送达,保护国家公务员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附上:证据 7 页
  请求人:才亚光
  二0二0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