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荒诞离奇的“强奸案”是怎样成为冤案的 杭州“赵作海”仍身陷冤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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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者已“显身”向警方承认“说了谎”
杭州“赵作海”仍身陷冤狱(四)
一起荒诞离奇的“强奸案”是怎样成为冤案的
审判前,二审代理审判员杨承芙替下城区法院修改了一审判决书的错误的同时,为了否定DNA鉴定结果,杨特地去看守所对小强说,避孕套上检测不到(双方)物质是因为所鉴定的避孕套是未使用过;其坚持不开庭,上海伍律师据理力争发函中院院长,在院长的干预下同意开庭。在终审后,2008年12月29日,下城分局高国华警官郑重其事地向小强家属通报了初次信访调查结果之一,否定DNA鉴定物证的理由是:避孕套因保存不善,被水浸泡受到过污染,所以在它的内外侧已经检测不到阴道分泌物了,时隔不足一个月,高国华警官告知小强家长,称下城区公安分局负责人通过私下关系再次对DNA做了鉴定,这次检出了“分泌物”,让人难以置信!
二审主诉杭州市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陈覃在二审中推出的有罪论点是:一、大学生(青年)没有强奸却多次向警方承认强奸,是不合常理的,所以“强奸口供”应该采信;二、人身检验和DNA鉴定的物证是警方为证明犯罪而提供的,因此具有单向性的,就是说,这些物证只是政法机关用来作证明有罪用的,而不能给你们用来证明无罪的,这是合乎常理的;物证科学鉴定总会有意外出错而不予采信,是合乎常理的。代理检察员陈覃还自编自导当庭做演示:他用自己右手食指一边在话筒海绵上做着摩擦动作,他一边解释说,“你们看我的手指在海绵上来回摩擦,有谁看到海绵会损坏了吗?有谁看到我手指粘上海绵了?所以没有粘上(物质)不能证明无罪。”——因此“强奸罪”成立。稍有科学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肉眼目测无法替代精密检测仪器,女性外阴和阴道粘膜肌体结构也不同于话筒上的海绵体结构,陈覃肆意歪曲建立在科学性和权威性基础上的人身检验和DNA鉴定物证等物证是十分荒谬的,但是,令人惊诧的是二审法院竟然一边倒地支持陈覃的论点;全盘驳回二审律师及上诉人的诉求,仍以“莫须有”定罪判刑。是“法盲”“科盲”办案,还是二十一世纪司法大倒退——封建、黑暗、专制、野蛮、草菅人命?
小莉承认当初说了谎话做了伪证,冤假错案水落石出
控告材料频频落入被控告单位 被控告单位麻木不仁
面对冤案,2008年6月中旬以来,小强亲友从未停止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提出质疑和控告,至今已寄发书函近百件。然而,信访部门对冤案信访处理方法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控告无良公检法办案人员无视法律泯灭天良制造冤案的控告材料,怎么会频频落入被控告单位的承办人的手中?
2008年12月29日,下城分局高国华警官代表分局领导向小强亲友通报了12月份分局根据小强亲友的信访中对小莉证词提出的质疑所做调查的结果;小莉向调查人员承认了当初报案称“下身痛”的重要证词是假的,说了谎话,是伪证。高国华说:“……女的当时说痛了什么,没有损伤是不正常的,这个情况我们还是向被害人(小莉)去核实过的,她当时就说‘……我说痛其实骗的,是个借口……’”。作为案件的承办单位之一的下城区公安分局明知小莉承认做伪证诬陷的事实,在冤假错案进一步水落石出的情况下,竟然无动于衷不作为,是见怪不怪,麻木不仁,还是另有隐情,害怕对真相大白于天下,错案纠正,会“殃及池鱼”?
近期,杭州市公安局纪委与被控告单位下城区公安分局纪委联合调查,对办案人员的“滥用职权”行为所谓的“调查”,竟然仅仅是对已经对失去自由且被吓怕了的“强奸犯”的进行的一次名为调查,实为施压“再调查”,回避了迫切需要解决的纠正错案的问题。
本案中因小强为弱势公民,在明显证据不充分确凿,事实不清疑点重重,办案人员定性在先调查在后有罪推论错捕枉判枉裁,造成冤假错案。然而,本案从侦查、批捕、起诉、一审、二审……这么多司法环节上来,竟然官官相护,无一个司法部门愿意来纠错。小莉已经向公安机关承认说谎做伪证更进一步证实了本案是冤假错案,时至今日,杭州“赵作海”仍身陷冤狱,错案仍得不到纠正。
二审辩护律师指出,本案中 《人身检验报告》、《DNA鉴定书》证明避孕套内外侧检不出阴道分泌物,外阴没有新鲜损伤,是足以证明没有强奸的物证。小强关于两性关系的陈述系酒后等一些客观原因所致,佘祥林案对本案有警示作用。
冤案真相调查曝光,是与法学专家、各界社会热心人士和小强的亲友以及所有网民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我们深表感激!我们希望通过网络有更多有良知的朋友了解冤案真相,得到更多的媒体、法学专家、各界社会热心人士和广大的海内外网友的支持和声援,我们祈祷“杭州的赵作海”早日重获自由,祝愿所有同胞手足都能在阳光和正义下有尊严地生活。
陆月雪
2010 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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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