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湖北沙洋县又现“黑社会”式暴力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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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湖北沙洋县又现“黑社会”式暴力拆迁
近年来,因征地而起的流血冲突事件屡屡进入公众视线,其中不乏让人瞠目结舌的案例,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一些暴力拆迁事件背后,有着事关开发商、当地政府的暴利作祟。拆迁队的胆大妄为也让公众叹为观止。在强拆事件中,被拆一方中有人被火烧死、被铲车碾死、被活埋、被打死的事件都曾被新闻媒体曝光。13年湖北巴东一农妇因征地补偿纠纷被碾死的惨剧给各地官员以生命的代价做了提醒:发展绝不能以破坏法治为代价!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风口浪尖,在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强拆、暴拆的红头文件下,湖北沙洋县依然我行我素,公然挑战法律底线。置百姓安危与不顾,对被拆迁人大打出手,威逼利诱,俨然一副“黑社会”。
控告人:李宗新,男,57岁,湖北沙洋县人:身份证号:420800196110196016 电话:13774016404
控告人:李 堃,男,33岁, 李宗新之子 身份号:420803198402096058
被控告方:沙洋鑫源拆迁公司(其公司工作人员共5人)
被控告人:吕志鹏 ,男,36岁 湖北沙洋县人 系沙洋鑫源拆迁公司工作人员
控告事项:
1、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吕志鹏故意伤人致伤致残的刑事责任。
2、依法追究沙洋鑫源拆迁公司违法暴力拆迁,造成控告人李堃致伤致残的行政及民事责任。
3、严格按照评估价格补偿控告人房屋拆迁的经济损失(以估价为准)。
控告的事实及理由:
2017年4月7日上午7点左右,沙洋鑫源拆迁公司5名工作人员到控告人李宗新位于华溢路23号的家中,催促控告人去办理荆河溢洪道改造房地产拆迁补偿款,转款一笔51万余元,从华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农业银行账户转入控告人卡户。补偿款转好后我们一同约定到“好林聚好湘楚”大酒店吃午饭,商量具体搬迁事宜。双方共有7人(拆迁公司5名工作人员,加上控告方父子二人),大家边吃边谈,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要求控告人2017年4月10日将房屋搬空,控告人李宗新说4月13日才能搬完,为搬迁时间问题,双方一直僵持到下午4点也未达成一致意见。这时,沙洋鑫源搬迁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将控告人李宗新喊道室外,另外两个人(有一个叫吕志鹏)然后关上门,对控告人李宗新的儿子李堃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暴打。用装满啤酒的大玻璃瓶子把李堃打的死去活来,李堃丝毫未还手。经医院诊断为:1、左侧上颌窦壁粉碎性骨折并带有窦腔积液。2、左侧颧骨及颧弓骨折(见医院证明)。
“好林聚好湘楚大酒店”老板见李堃被暴打得血流满面,不省人事,怕在他餐馆闹出人命,实在看不下去之时才拨打110报警,沙洋汉津派出所3位民警去后,打人者还不肯住手,在民警的大声呵斥下,才住手。民警为了李堃的安全,打沙洋人民医院120急救电话,沙洋人民 医院的救护车才将李堃拉去急救,才中止了事态的扩张。控告人的儿子被打之后,拆迁公司不管其死活,当晚8点左右又派人到医院进行威胁说:“你不要告,不要闹,你如果走司法程序还会吃大亏”。意思是想堵我儿的嘴,让我儿哑巴吃黄连,有苦不能诉!可见拆迁公司蛮横不讲理,好嚣张好恶毒啊!真是老子天下第一,无法无天!
沙洋无日月,国家是法治社会,请问沙洋鑫源拆迁公司是不是还在中国的国土之内,眼里还有没有王法?我相信天下总有讲理的地方,沙洋不行我们到荆门,荆门不行到武汉,武汉不行到北京,为什么拆迁公司会那么蛮横无理,有多大的后台?多强的政治后盾?达人不是一次两次了,已经是多次,他们以打人成性,凶残为乐,有几次他们一到我家,不问青红皂白,就对我和我儿进行拳打脚踢,以前打我们,我们没有计较,这次实在太过分了,沙洋鑫源拆迁公司为何如此随意侵犯人权?
我们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愿意搬迁,只是为搬迁的日期未达到拆迁公司的满意,就这样对待一个平头百姓,我们实在想不通,政府相关部门如果不处理好这次打人事件,我们坚决不搬。拆迁公司威胁我们不让上告,这次我们决心上告,老账新账一起算,必须弄清谁是谁非,为什么荆门市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不和老百姓见面,我们坚决要求按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给老百姓赔偿兑现,还百姓一个正义,还我做人之权利!要将打人者绳之以法,要求被控告人承担一个刑事及民事责任。
请广大民众评评,是谁授予沙洋鑫源公司那么大的权利?敢在光天华日之下公然挑衅法度,无视国家法律,对无辜百姓开口即骂,大打出手,比虎狼还凶残,熟不知这是哪家的王法?
请政府为民做主,还百姓一个公道,妥善处理好此事,达不到满意决不罢休,决不搬家,沙洋鑫源公司有什么后台?谁在撑腰?中间到底有没有利益往来?在高压反腐的态势之下还能如此肆意妄为,置国法党纪与不顾,如此给政府抹黑,这样的害群之马必须清除出去,我们会一直持续报道此事,希望给广大百姓一个交代,给我们受害者一个交代!
举报人:李宗新 李 堃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