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等省国资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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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普通国企改制,引出一桩惊天骗局
是谁违反改制政策,是谁侵害职工利益
2014年,秦皇岛海岳金属材料交易中心【下称海岳中心 】进行国企改制,代表秦皇岛市政府,引导企业改制工作的国资委下属,秦市商投公司领导说,海岳中心十多年前就是民企(应该是集体持股,可就是夫妻私营),归企业法人代表付鹰【后出现都是法人 】所有,现在付鹰已将企业出售给民企天马公司,所以要改制,置换职工身份,职工们很惊讶,既然企业早已民营,为啥当时不跟职工说?为啥民营前不改制?为啥当时不给职工补偿款?为啥瞒着职工把企业卖掉?职工们很疑惑,要求付鹰给解释一下,付鹰躲到幕后,将企业交给商投领导和新买家,新民企股东以董事长身份,与商投领导不管三七二十一,他们几个人弄个所谓职工安置方案,不经职工同意,就要求职工签字,就下改制基准日,强迫职工签字,后来又强制解除全体职工劳动关系,强推改制,为把企业卖给天马公司扫平道路,这是严重的违反政策和侵犯职工利益行为,特别是针对职工的各种逼迫手段,无耻之极,全国罕见,职工曾依法按程序,向河北省和秦皇岛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多次反应问题,有关部门不给回复,无耐之下只能求再次据理力争。
一、国家对谁主导国企改制,如何进行资产置换,如何置换职工身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海岳中心改制必须依据国企改制政策,无条件执行,不按国家政策改制,就是违反乱纪,对于违法乱纪行为的举报,如情况属实,不能视而不见,必须有人负责。
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政策规定;1;凡国有企业,若想通过出售方式,转让国有资产,变为民有,由自然人持股,唯一的途径,就是按国家制定的国企改制政策,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2;国企改制必须以政府为主导,改制企业改制前,必须要报请政府批准,才能对国企进行改制。3;国企改制时因涉及国有资产、和国企职工身份等敏感问题,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利益受损,对如何置换国有资产,如何置换、安置、补偿职工,按什么程序、怎么操作国家都有明确规定。规定要求,凡是国有改制企业,必须要召开职工大会,制定改制方案,根据方案,成立改制领导小组;对国有资产进行清算、评估;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方案必须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两个置换要同时进行。4;对于职工安置方案未得到多数职工同意,要倾听职工意见,耐心做好职工工作,不得在职工安制方案未通过时,就下改制基准日,不得粗暴进行改制。5;任何没经政府批准,就擅自对国有资产进行置换,以偷梁换拄方式,移花接木将国有资产,转为民有都是违规的,在资产置换后,任何践踏改制政策,以各种借口不告知职工,不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都是赤裸裸的侵害职工利益行为,对于这些违规行为,涉及国有资产,人民政府要进行纠正和追责问责,如果侵害了职工利益,党的纪监组织要为职工维护公平正义。
二、海岳中心国企股东和法人,竟敢公然违反党的改制政策,越过政府自我改制,为个自利益,有意欺骗政府、监事长单位,和全体职工,玩三级跳,长达十几年,用心阴险,性质恶劣,事实清楚。
这么一个明明白白的国企改制政策,全国千千家改制企业,万万名职工都认真遵守,唯独国企,秦皇岛海岳金属材料交易中心,敢逆向而行,海岳中心几个有权人,沆瀣一气,对置换国有资产和欺骗职工不择手段,私自改制、违规出售、开除职工。1、海岳中心部份股东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几个人公然无视政府存在,采取隐瞒欺骗手段,在不告知第三方股东和职工情况下,就违规决定出售置换国有股份,暗中对国企进行改制,置换国有资产,但是不给职工置换身份和补偿,在私自改变企业内部经营结构后,明目张胆对企业开始民营,且长达十多年;2、企业法人、也是最大受益人,为了个人私利,隐瞒欺骗政府和职工,小官大骗,民营国企十多年,然后又卖掉企业,由于违规不给过户,再报政府进行二次改制,强迫职工签字,强行解除职工劳动关系,侵害职工利益;3、对侵害职工利益行为,事实清楚,职工依法上访多年,没人管、没人问,真乃疯狂之极、全国罕见。
这么牛气冲天的国有企业,股东大有来头,海岳中心是由河北省金属公司(占43)省冶金供销公司(42)和秦市金属公司(15)联合投资建立的,当初省金属为董事长单位,秦市金属出任监事长,对中心经营管理负责监管(市金属破产后归市商投公司管)国有资产监管,为秦市国资委,海岳中心总经理、法人代表,先为秦市金属公司总经理兼任,由市金属经营管理,后由市金属副总经理付鹰担任(98年后与市金属老经理退休,新经理上台后与海岳中心脱钩,以下付鹰均是指法人付鹰)对三方股东负责,企业党、政、工组织全隶属秦市管理。海岳中心下有一家综合服务楼,叫秦皇岛海岳大厦(下称海岳大厦)企业性质也是全民所有,是海岳中心自己借款建设的,应归中心集体所有,海岳大厦经理、法人代表是付鹰。海岳大厦占地十亩,一万多平米建筑,有正式职工70 多人,大厦1985年开使筹建,总投资500万元,省金属协议投资200万;省冶金协议投资200万,海岳中心自筹100万,实际资金来源;省两家公司投资,是以海岳中心名义,市金属做担保,向秦市工行贷的款,明归省公司所有,实为海岳中心承担。海岳中心在脱离市金属独立经营时,贸易业务基本已停,收入全靠海岳大厦餐饮住宿服务,当时海岳大厦管理层和职工由市金属派入,由市金属委派付鹰,牵头带领由市金属配备的,整套的党、政、工人员的管理层,和职工经营团队负责经营,海岳大厦不是给付鹰个人,也不是付鹰个人组建的职工队伍。2000年左右,省两家公司投大厦的银行贷款,由银行转给省华融公司,华融公司找省公司追款,为了还债,省里两家公司股东、华融公司、和海岳中心法人代表,董事长知道市金属新上任的经理,有收购海岳大属想法,但怕其不靠谱,就有意不通知市金属,在没有监事长入会情况下,经开会协商,就企业债务偿还、国有股转让,职工安置问题,先后达成两个方案,一个是公开执行的、假的,与法人付鹰签定海岳中心集体承包经营方案,即付鹰以市金属派入海岳中心的法人代表身份,在企业性质不变情况下,带领职工对海岳中心进行承包经营,负责偿还海岳大厦基建贷款。一个是背后实施的、真的,同时与付鹰签定海岳中心集体持股改制方案(下称伪方案)决定通过对海岳中心进行国企改制,彻底解决经营权和所有权问题。即;海岳大厦基建贷款,由海岳中心法人代表付鹰负责偿还后,省公司将国有股卖给付鹰为首的职工团队,职工身份置换补偿、安置问题,由法人付鹰与秦市政府、市金属、和职工协议解决,省公司从此退出对企业投资,待付鹰理顺与政府、国有股东、和职工关系后,在实行民营。因伪方案成立前题,是市金属弃购和秦市政府批准,他们几个人,知道市金属这关过不了(明知实行不了,还强制实行,所以叫伪方案,不是省公司强加付鹰的,是付鹰争取来的,他不争取,海岳大厦就归市金属所有)所以要签两个方案,分别执行。当时海岳中心第三方股东市金属,与省公司也存有矛盾,早有收购海岳中心想法,但省公司看其面临破产,怕其没钱,故意为难不同意,可是市金属为国企股东,又有优先购买权,省公司卖股,必须过市金属这关,为了躲避开市金属,就违法签定这么两个方案,付鹰明面是经董事长授权,对海岳中心进行承包经营,企业性质不变,市金属无话可说,为的是掩人耳目,就是有意把水搞混、承包经营,就不在接受市金属这个监事长监管,也绕开秦市党组织和政府,把企业变为无党领导、无政府管理、无董事会监管的三无国企,为暗中实施第二套方案,创造条件。海岳中心改制,关系到国有资产、职工身份这些具体问题,在不跟秦市政府汇报,不让监事长单位市金属入会,没有职工代表参加,付鹰就越俎代庖,代表市金属(此时付鹰在市金属不任职),与另外几方,达成海岳中心国企改制决议,并在集体承包经营方案掩护下,制定了集体持股改制经营方案(民营方案)由于海岳中心国企改制民营,从酝酿到形成方案,市金属和海岳中心全体职工,当时跟本不知道,所以始终不敢拿到明面,省公司知道付鹰也与市金属有矛盾,看不起秦市政府和市属公司,故意为之、极为傲慢和不负责任,加之付鹰贪娈没有底线,共同制造就这么个,全国都独一无二的另类国企,在后来付鹰按伪改制方案,完成对国有资产进行置换后,没有同时对职工身份进行置换,就开始对海岳中心进行民营(后私营),长达十几年,你置换啥都行,关健告诉职工一声,隐瞒事实,为一再侵害职工利益行为,种下祸根,埋下隐患。
三、违规改制、置换国有股私有,司法越过政府,主导国企改制,乱做为、充当保护伞,典型的狗拿耗子,恶心人其中猫腻都懂,国企改制法院、政府到底谁说的算。
省公司为海岳中心制定伪改制方案,将主体责任交给付鹰,具体操作,都是事先设计好的。知道付鹰一时拿不出这笔钱,置换国有股和给职工身份,就先以赊帐的方式,将债、股都协议转到付鹰名下,由付鹰负债经营,边还债、边赎股。付鹰与省公司签下伪方案后,就开始搞资本运作,以海岳大厦八楼资产做抵押,贷款替省金属还清债务,不久后省金属同意,其持有海岳中心的国有股,经华融公司拍卖流出,为防止市金属追责问责,得把置换来的股找个地方藏起来,付鹰认为落在自己名下,藏在自己的保险柜最安全,于是他们事先商定,由一个叫天呢公司的民企当托,出面购买当二传手,买下后转让给付鹰,省金属股赎回后,他给部份职工开过小会,说省金属股由他代表集体赎回了,赎股钱集体还,大家跟他过几年苦日子,他不会忘了职工,请大家相信他,后来这段他向上级汇报时给掐掉不说了,省金属此后与中心无任何关系。此中瑕疵;一是海岳中心系国有企业,国有股转让,必须以政府为主导,省金属事未报告给政府,未与第三方股东市金属沟通,就与付鹰,共同作局把国有股和债务,一起先转给华融公司,然后雇个托,由华融公司转到付鹰手里,是违反国家国企改制政策行为,华融公司系企业,无权拍卖未经政府同意的国有股份,无权主导国有资产私有化,海岳中心国有股因此流失,系省华融公司干予国有经济秩序所为,应是无效交易。二是付鹰买省金属股计100万,当时是外借,后来大多是用大厦小金库资金偿还的,也不属付鹰个人。更重要的是,付鹰此后一直用市场购卖自由做文章,说省金属股被华融公司抛向市场,他是以自然人身份,在市场上购来的,滚犊子吧,没有伪方案给你撑腰,你敢抵押贷款这么干,是你先以法人身份,替省金属还清的大笔债务,把华融债务平了,后才有省金属股卖你,你与华融和省金属打的火热,省公司怎能翻脸越过中心法人,把股卖给第三人,再说了不事先做好局,天呢公司一个普通的小商店,如果没人委托,他敢不经政府同意,能用25万拍卖下国有股【说是转手卖给付鹰100万 】敢当国企海岳中心,这个有着市值上千万净资产,近百名职工的国企董事长【省金属持大股为大股东,是董事长 】,天上掉馅饼了,愚昧谁哪?开玩笑吧,符合逻辑吗,当时省金属国有股市值七、八百万,为啥一百万卖给你,因为你要对职工负责。
通过伪方案搞资本运作,完成对省金属国有股收购后,付鹰又开始谋划置换省冶金资产。2008年省冶金股,他用海岳大厦历年积累200万元,还给华融公司后,当时第三方股东市金属破产,其股转给市商投公司(为国企之间转让,不涉及职工身份置换)付鹰为防止当时商投领导和职工知道,可是在玩拍卖置换股权容易露馅,就与省冶金供销公司老总,共同虚构一个债务纠纷的局。利用以股还债方式,置换出国有股,为了安全,决定把股藏在他夫人名下,因为他自己如果注册策公司目标太大,所以让夫人注册,待付鹰以海岳中心法人身份,还清华融公司债务后,由付鹰(说是用自然人身份)去省里亲手给省公司送80万元现金赎股(后来说是他老婆公司的钱,其实也是付鹰通过抵押大厦,借来的钱,由他老婆倒帐倒出的现金)为逃避买、卖国有资产责任,省冶金出具职工大会,同意出售股份证明,付鹰也是拿着职工授权委托书去的,也是集体购买的,他们这么做,是防止有人说他们幕后交易,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可是到后来付鹰又否认集体购买之说,说是他老婆公司的钱,是他夫人公司与省公司有业务往来,省冶金借他夫人的钱,为了还债,用其持有海岳中心的国有股,抵给付鹰夫人的天硕公司,并出具省冶金收他交的80现金的收款证明,此处注意,付鹰后来反复强调说;他老婆公司与省冶金公司有业务关系;是他夫人让他给省公司80万后,省公司给他出的现金收据,形成省公司欠他夫人公司80万债务;省公司决定将国有股抵给付鹰夫人;既然是抵债,孙玉仙诉省公司欠款,为胜诉方,诉讼费为啥还得孙玉仙出,他前脚以法人身份刚替省冶金还完账,后脚省冶金股就转给他夫人的公司,符合常理吗?国有股就这么变为私有,改制完毕,职工傻狍子一样,都沦落成为付鹰家的劳动工具。为了将非法交易合法化,付鹰又拿着省冶金给他开的收据,和省冶金职代会决定出售股份证明,到秦市海港区法院申请裁决,寻求法律保护,海港区法院某法官,明知国有企业股权改为民有,是归政府管理,法院不得立案审理,还是立案将省公司的国有股,判给付鹰夫人孙玉仙私人所有,明显是违反党的改制政策,有意为之,是典行的虚假诉讼,此诉讼对海岳中心职工伤害极大,法院干涉国企改制,执法犯法,把国有资产判给个人民有,几十名国企职工没人管,身份不给置换,职工利益受损,职工安置问题,找法院解决还是找政府解决,找法院你负责吗?解决的了吗,另外法官大人,你裁决的国有股给孙玉仙私人,评估了吗,其股下含有多少国有资产,市值是多少知道吗,当时市值有上千万,八十万判给私人,是疯了还是喝多了。至此,省两家公司投入大厦的基建贷款,和持有的海岳中心国有股,总计580万元,由海岳中心法人代表付鹰,分别付给了华融公司和省里两家公司,其中400万员是还给华融公司债务,180 万元买股款,是付鹰利用其法人代表的特殊身份,对省两家公司国有股,进行置换的成本费,这180万元里,没有付鹰个人家一分钱,都是其用法人身份、以海岳中心国有资产做抵押借来,和职工团队挣的。这种脱离政府主导,以司法拍卖、诉讼方式,将国有股转让民有的改制,是违反国家政策的。付鹰明知违规,就胆大包天,瞒着当地政府、市金属和海岳中心职工偷偷进行,目地就是个人利益,海岳大厦当年建设成本低,增值空间具大,2000年后伪改制方案出台时,海岳大厦市值有两千多万,到2008年伪方案执行完毕,海岳大厦有市值近亿的资产,他不想把大厦交给市金属,所以挺而走险,利用担任中心和大厦法人代表总经理身份,与省公司合谋私自改制,把海岳中心百分之八十五的国有股,经法人付鹰出面集体购买,在倒换到自然人付鹰手里,至此国企海岳中心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总经理;自然人付鹰,(置换的省金属43)董事、副总经理;天硕公司法人孙玉仙(置换省冶金供销公司42,不是海岳大厦副总孙玉仙,是民营天硕公司法人)监事长;国企秦市商投公司(15市金属05年破产,股转给商投)职工以国有职工身份给付鹰家打工,没人管没人问,做为监事长单位,商投公司领导是怎么监事的?后来商投还支持付鹰,解除全员劳动关系,集体下岗,依职工看来,最应该的是要解除商投某人的劳动关系,因为此人对党不忠诚,对国家政策执行的不到位不负责任。到此付鹰认为,海岳中心国企改制已经完成,海岳中心85就归他家所有了,有司法部门给改制,有判决书保驾护航,他就心安理得,高枕无忧了,什么政府、监事长、职工集体持股,什么政策、道德、情理法,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
付鹰利用伪改制方案,利用自己特殊身份,通过资本运作,赊购赎回国有股,完成对省公司股份置换,都是经过精心谋划的,没人强迫他,是典型的用公权牟取的私利。付鹰每次都先以法人代表身份,用海岳大厦资产做抵押借来款,来偿还省公司投资海岳的贷款,之后国有股就转给付鹰个人,司法拍卖和司法诉讼,都没经资产评估,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经不起推敲。试想付鹰不替省公司,偿还投资海岳大厦的贷款,省公司能把股转给他,在试想,如果付鹰不是海岳中心法人代表,凭什么他有权力,可以抵押海岳大厦资产,换来资金给华融公司,替省公司还债,在想想付鹰海岳中心法人代表身份怎来的,是市金属委派的,是秦市管理的党员干部,海岳国有股转让,这么大的事,你不报告给市里上级党委,不经政府批准,不召开国企改制大会,就擅自作主,把集体持有的国有股转为自己所有,然后利用关系,制造虚假债务事实提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这不典型的用公权牟私利,侵害职工利益,违反国家改制政策的行为吗 ?国企如何改制,全国亿万国企职工都知道,做为法人代表、总经理付鹰更是明白,他不向监事长单位市金属汇报,绕开政府,不给职工置换身份补偿,来个三级跳,不走正常改制之路,通过朋友和老婆的三家公司,即石家庄天呢公司和秦皇岛天硕公司,为他置换股份,通过秦皇岛天马公司,为他将股变成现金,这么运作十几年,就将近亿资产揽入怀中,付鹰逆国家制定的改制政策而行,政府、第三方股东、全体职工必须应该知道,他就是隐瞒欺骗不告诉,十几年怎么了,后提上来的监管领导,都装傻充楞不给职工维权,怎么了,职工应该知道但就是隐瞒不告诉,反而社会上很多人,都知道海岳中心是付鹰家的,不符合规定和常理,听着就会让人冒冷汗。但为了个人利益,他不计后果,毫无廉耻的欺骗、牺牲职工利益,费尽心思,通过这么漏洞百出的拍卖、诉讼方式,将违规所得,进行漂白,如此置换转让国有资产私有化,有关领导竟听之任之,职工不明白为啥。
四、违反政策民营,无视政府存在,企业自己给自己改制,不给职工置换身份补偿,就隐瞒实情欺骗职工,进行私营十几年,账目混乱,是那个政府批准的,为什么没人管。
付鹰在伪方案引导下,2003年完成对省金属国有股置换后,不给职工置换身份补偿款,就让老婆进海岳中心管理财务,开始私营企业,是违规违纪的,付鹰开始私营前,如果你想将集体股据为己有,就光明正大地给职工置换身份,然后在私营,如果集体持股,就别让你老婆管财务,你总不能两头都占着吧,你不给职工个说法,就私营企业,你舒服了,你想过职工吗?不告诉职工实情就私营,侵占职工身份补偿款,对职工欺骗隐瞒,多年来一直是付鹰与职工争论的焦点。职工认为,海岳中心作为国企,改制时股东三方,光明正大的共同商量,达成共识后,报市政府批准,召开大会,置换职工身份,变更营业执照后,在改制私营企业,公平公正,付鹰明人不能做暗事,私营企业时,要光明正大,不公开改制实情,玩阴独的,是小人行为,以集体持股做晃子,不给职工补偿金,就开夫妻店,后来还卖掉企业,也没给职工补偿,是有意的隐瞒和欺骗,强占了职工的经济补偿款,是拿职工当猴耍,典型的以权欺人,也是职工的心结所在,其人多损呀,恶不可赦。付鹰私营企业十几年,获得巨利,职工给付鹰家打工,收入可怜。付鹰通过两次股份置换,国有股都归付鹰所有,海岳中心国有股内含的近亿资产,都流到付鹰的腰包,付鹰名下这笔财富,只是利用自己国企法人代表身份,抵押国有资产,搞资本运作,让老婆倒倒帐,不费吹灰之力倒到家里来的,用国有资产,国企法人代表身份,让管财务的老婆操作,通过倒帐,就能倒出近亿资产,这种违规行为还有法院,提供法律保护,自然人付鹰不承担任何风险,资产挣得太容易了,全国罕见。付鹰发了财,自己过上好日子,就忘了初心,开始违背承诺,他藏匿非法所得,隐瞒国有股私有的实情,不跟职工说明情况,不报告市金属,不报告市政府,不申请对职工身份进行置换,就心安理得对海岳中心开始民营,是他用党给的权力,来欺压职工。付鹰欺骗秦市政府、市金属和海岳中心职工,是怕海岳中心,一旦以政府为主导进行国企改制,按理肯定是以市金属,为改制主体,兼顾管理层、和职工利益进行改制,他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还怕政府资产监管部门,对他经营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追他问责,更怕海岳中心职工找他要身份置换补偿款,几十名职工身份置换补偿当时也得一百多万,他拿不起。于是就开始欺骗。他隐瞒中心实情,不置换职工身份,不办理资产过户和变更中心营业执照,强占职工置换补偿款不给,对中心实行民营,调夫人当二把手,来管理财务管工会,从这以后,企业收入多少,下不下帐谁都不知道,夫妻俩狼狈为奸,坑骗职工,挣下万贯家业,富的流油,会计也就是个摆设,后来付鹰卖掉企业进行清算,某领导还腆着脸厚颜无耻的说帐没啥毛病,付鹰老婆管财务多年,记两本帐,明面的帐做的天依无缝,就是给你看的,假账你们也看不见,对他开夫妻店十多年不管不问,用老婆做的明帐,证明老公诚实可信,真是可笑,这些年付鹰心里只有自己,他自己给自己长工资,在买豪车做通勤车,后又还债买股,付鹰民营企业十几年,获得具大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海岳大厦职工工资却十余年不动,全市最低,还没任何福利,都成了他家的劳动工具,苦不堪言,有关领导你们真都没有责任吗?
由于伪方案只要求付鹰还债、赎股,没有明确如何置换职工身份,付鹰民营后,就一直没给职工置换补偿款,欺骗利用职工十几年。付鹰不给职工补偿,就拉职工做垫背,在承包经营的掩护下,欺骗职工为他打工,海岳中心产权实际都归你所有,你还打着承包国企海岳中心的晃子,欺骗玩弄职工,将职工置身苦海之中,收入全市最低,生活举步为艰。从2003年买股时起,到2014年商投公司告诉职工,企业早已是付鹰所有,这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始终没给职工进行身份置换补偿,十几年来,为了掩人耳目,付鹰一直在说谎、欺骗、利用、恶心职工,让职工跟他过几年苦日子,自己确生活奢侈,脸都不要了,他是需要海岳大厦团队人员为他挣钱,还债,赎股,请客送礼,还要供他消费,过上体面日子,需要马儿跑,还不给马儿草,职工为他服务,就不给职工等值回报,十年不给职工长工资,压榨职工,辛辛苦苦为付鹰工作,付鹰却时时刻刻算计让职工走人。付鹰两口子,欺负职工无底线,怕职工反抗,就偷偷下手,对关健岗位干部、老职工,用各种阴招数逼其走人,逼职工主动辞职,就不用给补偿了,有人问他,你让你老婆管财务,是不是说海岳中心已经是你家的了,既然是你家的,为啥不给职工补偿款,他说他是代表市金属,对海岳中心实行承包经营,职工是市金属派来的劳务人员,啥补偿款都没有,海岳中心已经民有,是商业机密,与职工无关,不干滚蛋走人,职工心存善意,用国企职工身份,一心一意为他家打工,付鹰恶语相加,会上辱骂职工,飞扬跋扈到极点。付鹰从他隐瞒海岳中心私有实情,强占职工补偿款不给,到他卖掉企业,也没给职工身份置换补偿款,除去他占有的职工身份补偿款外,他欺骗奴役职工十多年,职工工资全市最低,没有任何福利待遇,职工仅这十多年的辛勤付出,谁给算算,应该怎么补偿。
五、违规卖掉集体股,付鹰民企十年,吃饱了,捞足了,国有资产都快折腾没了,职工团队没用了,卖掉企业,政府才来改制,国企都这样改制吗?荒搪透顶,谁负监管责任。
付鹰靠伪改制方案,偷梁换拄,获得国有股份,功成名就,不给职工补偿,就将集体股卖掉,想变现一走了之,道德品质败坏,没有底线,心态极其肮脏。2012年付鹰不想经营了,就把股卖给天马公司,市场局因付鹰股权置换没经政府批准,用伪方案交易违规,和没有同时对职工国有身份进行置换等问题,不给过户,交易叫停,但对方交了定金,取消交易面临巨额违约赔偿,付鹰无耐才上报秦市政府,对政府他也没有实话,他只说是承包经营,不提伪改制方案存在,哭诉自己私自对海岳中心国有股进行置换,是省公司逼迫的,想把责任都推给省公司,你是最大受益人,这大的利益职工做梦都梦不到,你却得便宜卖,谁信?再说了省里逼你做,你可以拒绝,也可以不干,用法人代表身份,为了自己牟利益,还欺骗、绑架职工,早知真相,冲你德行,职工谁拥护你跟你,说不跟市里汇报实属无耐,自己民营海岳中心十几年,清正廉洁,职工是心甘情愿跟着他的,呸,说没对职工身份置换是因为没有钱,卖股后有钱就给职工,同时对职工这十几年来,跟他过苦日子进行补偿。此时秦市政府国资委也很尴尬,海岳中心这么大资产,任有付鹰买、卖,却毫不知情,有关领导面对伪改制、虚假诉讼裁决书等,一叶障目、听之认之,不敢担当、不敢直言、不敢做为、明知职工被骗、不愿为职工维权,还为避嫌,编造谎言说,海岳中心在2000年到2012年期间,不归秦市政府管理。付鹰从执行伪改制方案开始到结束,因此获利,这期间不归你管,归谁管?明显是在推卸监管责任,不符合逻辑,既然不归你管,为啥付鹰卖掉企业后,却又以政府主导之名,为海岳中心再次进行改制,替付鹰擦屁股,为啥这么说,因为十多年前,省公司已给海岳中心制定“改制方案”付鹰以按伪方案将,对省公司国有股进行置换,变为己有,就如同一对男女,未经对方同意,就以欺骗手段把人强暴,为你生产育儿,孩子要上学,需要户口,你才想起要补个结婚证上户口,可对强奸行为矢口否认,办证人员跟着活稀泥,说过去的事就过去吧,赶紧给你办证,孩子上学要紧,对欺负人家的行为却不管不问,行不行?商投说海岳中心的国有股置换,都是历史遗留问题,职工没必要耿耿于怀,十几年职工受了多少苦,你们知道吗,你轻巧一句话,职工十几年心血化为汇,你拿了多少好处?商投说海岳中心改制,其实只是没有对职工身份进行置换,现在海岳中心被付鹰出售,是出售经过置换后国有股,国有股以先卖给法人付鹰,后由自然人付鹰在出售给天马公司,大概是这么个过程,如果以政府出面,在对海岳中心进行改制,国有股都置换完了,你从那改起?置换那块资产?如果从省公司国有股置换改起,就要废除十几年前,省公司给海岳中心制定改制方案,宣布付鹰费尽心机,购买国有股无效,这样做会导至付鹰与天马买、卖股交易流产,付鹰将面临巨额违约金赔偿,后果很严重,如果有人监管,会如此混乱吗。
六、海岳中心核心资产是海岳大厦,付鹰说归他个人,职工说归集体,到底是归全体职工所有的民营,还是归付鹰夫夫妇所有,政府到说句话呀。
海岳中心成立时,三方股东投入不多,共计有160万,就是贸易流动资金,其固定的核心资产就是海岳大厦,大厦位于秦皇岛市迎宾路,黄金地段,当初基建投资500万元,400万银行贷款,100万自筹,因计划经济转轨为市场经济,海岳中心贸易停止,省两家公司,不愿从事服务业经营,就找机会撤出,但有大额基建贷款和几十名职工,想走必须要报秦市政府批准,还得有人接手,按理应征求市金属意见,但看市金属负债累累,也拿不出钱,且与市金属新领导不熟,就不想把持有海岳大厦的股份,卖给市金属,借华融公司逼债之机,就与华融公司和付鹰商量这么个解决办法,签订集体承包经营方案,和股份置换集体持股方案,这两协议。付鹰用法人代表身份替省公司还完贷款后,股份自然卖给付鹰,落在法人付鹰名下,为法人持有的集体股,与自然人付鹰没有任何关系,付鹰做为国企法人、总经理,替三家股东经营管理企业,三家股东投资海岳中心,追其终也是国家的钱,付鹰是在为国家打工,是国家聘任的公职人员,企业给你发的工资福利,是付给你的全部劳动报酬,没说把企业给你家,付鹰做为法人,购回的国有企业股份,与你自然人无关,以法人身份牟取得的一切利益,都归属为这个企业服务的集体所有,是职工集体所有。与你个人、与你家人真的没有半毛钱关系,付鹰持有的集体股份,没有政府文件能证明,在你民营和卖股之前,归你私人所有,是归集体还是归个人,政府说的算,付鹰拿出的司法判决,是越过政府为无效的,用无效的法律文书哄骗职工,多么无知和可悲,省金属让法人代表职工集体持股,没说归你夫妇俩自然人所有。第三股东,市金属2005年破产后,其持有的国有股转给商投,商投领导从05年到14年海岳在改制十年间,没尽到股东和监事长责任,实际也是放弃自己在海岳中心的一切权益,也是认可海岳职工集体持股,如果在2000年,海岳大厦就归付鹰个人所有,2012年,就没必要在领付鹰,去省公司上级单位,补办批文,完善改制手续了,如果海岳大厦,真是归付鹰家所有,商投是来给人私企改制来吗,你在爱改制也不能给私企改呀,门都不让你进,早给你哄出去了。商投来海岳进行改制,就因为付鹰代表集体,持的是集体股,先是因内部分配不公,后又付鹰把集体股卖掉,职工有意见,要求付鹰给说法,因此商投前来,给安置职工的。海岳中心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改制,能说的过去,合情、合理、合法。至于股权为何落到,付鹰夫妇个人头上,国有股集体购回,得给股找个家落户,付鹰当然认为他家最安全,他老婆最可靠,就分别落到他夫妻头上,开始堤防的就是商投公司,后来职工不满,就用司法判决书堵职工得嘴,商投领导,国企改制专家,这点障眼法能看不清,是成心耍职工玩哪。商投领导责任心不强是真的,做为监事长对海岳中心,要么就十几年不管,放任法人欺骗职工,要么就对职工下狠手,把职工全给弄下岗,做完后还会推卸责任,说早想撤付鹰,职工面前卖好,推卸一切责任,说付鹰所有违规违纪行为,都是省公司董事长逼他做的,监事长商投公司,没有任何责任。
七、付鹰欺骗职工十多年不给说法,职工不服,商投领导就说海岳中心职工安置方案,不用经职工大会表决,就可以强迫职工签字,对党的改制政策阳奉阴违,共同欺负职工。
付鹰面对职工安置方案未通过,就强签、强推改制,职工利益受损,从严治党,从严监管体现在那里。付鹰按伪方案违规买、卖国有股,市场局不给承认,不给过户,付鹰要承担违约责任,报告给国资委商投公司,领导有意偏袒付鹰,牺牲职工利益,在职工安置方案未经多数职工同意,就下改制基准日,强迫职工签解除劳动关系书,职工不签就允许付鹰单方面,把职工全部解除劳动合同,强推改制完成,为付鹰违规交易过户出手续。市国资委责成,海岳中心主管部门商投公司负责,商投领导胆小怕事,不敢惹省公司,不敢惹付鹰,看职工是软柿子、就只能捏职工,直言商投不是主管部门,只是小股东,认同付鹰说法,说海岳中心已经是改制企业,早已民营,只差职工身份未置换,职工安置由民企天马公司负责,商投的任务是在当初伪改制方案基础上,编制完善海岳中心改制材料,和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由于省公司当初,转让国有股给私人违规,没报省政府有关资产部分批准,商投领导就主动带付鹰,去找省公司主管部门,补办批文,这里很耐人寻味,为了将付鹰违规违纪买、卖国有股行为合法化,不追查违规事实,确帮忙掩盖,没空手去吧,你把付鹰十几年来,瞒着省领导违规违纪买、卖国有股的事给摆平了,但付鹰因违规购股民营企业,欺骗职工,给职工造成的伤害怎么办,一句历史遗留问题,就让职工翻篇,欺骗职工4000多天,少开多少工资,你上下嘴唇一碰,就要求职工听你的,行吗?有了上级认可的买股批文,在摆平市里股东,让省公司给市金属出假证明,市金属05年破产,07 年省冶金还装摸作样的发文给市金属求证,问是否优先购名下国有股,此时市金属法律上已是死人,死人还魂用盖有市金属公章的公文回证,说放弃购买,真是有钱能使鬼说话,此事操作人肯定拿了风险辛苦费,你的良心何在,白给你一张人皮,猪狗不如,用谎言证明谎言,结果就是假的。05年市金属破产,其股转给商投公司,你商投公司怎不给出证明?你怕啥?商投弄套假材料,说海岳中心实际己改完制,早已实行了民营,资产怎么卖的、卖给谁与职工无关,就差职工身份没置换,付鹰不给经济补偿,都是历史遗留问题,还说付鹰出的钱买股的行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谁出钱买海岳中心就归谁,付鹰自己从家里拿出多少钱你们知道吗?他夫人管的帐可信吗?你们认可在2000年后,海岳中心就归付鹰个人所有,但职工身份不给置换补偿怎算?他欺骗职工十多年又怎算?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或你的家人被人强迫卖了,还替人数钱,且一数就十几年,你愿意不?己所不欲,务施于人的道理不懂吗,你们拿着高薪,让弱视群体忍气吞生,符合那国的情理,说现在付鹰同意给补偿,就不要追究了,说我们给他打工也没白打,没啥大毛病等。如果说付鹰做法伤天害理,缺老德了,商投允许这么做,不就是助纣为虐吗?职工误把商投领导当成包公,找商投领导主持正义,向领导诉苦,认为给这点补偿有失公平,认为自己不是付鹰的劳动工具,有知情权,付鹰从民营那天起就欺骗职工,要多给点,职工当年愿不愿意给付鹰家打工,有选择权,这些年几十名职工不明不白给付鹰家打工,开的工资太低,开一千和开三千、五千是一个概念吗?更可气的是,对付鹰当时侵占职工经济补偿款,只字不提,当时不给补偿,还低工资为付鹰家打工,还不让职工维权,付鹰欺骗职工十几年,就不了了之了?职工那知商投领导,是付鹰请来的,不知喝了付鹰给的什么迷魂汤,不走群众路线,不认同集持股、更不想寻求真相,只相信付鹰说谎,不相信职工真言,只想顺水推舟,尽快帮助付鹰,走完安置职工,让职工签字这个过程后,好向上交差。认为职工不签字就是不懂事,说你们找付鹰要这十年的说法,签完字后在慢慢要呗,签完字还能找到付鹰吗,商投领导支持自然人付鹰和天马公司,在职工安置方案不经职工表决,就可以强迫职工与国企签解除劳动关系书。职工有意见,很多人不签字,告到市总工会,后来市总工会组织职工投票,多数职工不同意职工安置方案,不同意的原因,还是对付鹰不满,原因还是那几点,付鹰违规改变企业实际内部经济结构,民营十几年,欺骗职工,不给置换国企职工身份,把企业所得都据为己有,职工把人生最好的十几年,都不明不白的给付鹰打工,同在一家企业、同为国企服务二、三十年,负出的劳动汗水差不多,为啥一个挣到巨额财产,富的流油?其它人都得下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付鹰从家拿出多少钱,他付出多少劳动呀?为啥欺骗大家,强占补偿款,让职工为他打工,职工请市总工会出面,找付鹰给个说法,付鹰理亏辞穷就是不理职工,不给说法,职工彻底看清付鹰,不在相信他,不敢配合不敢签字,付鹰拿不到职工签字,就按时完成对职工解除,违反了交易约定,卖股失约会产生巨额违约金,形成这么个怪圈。付鹰其交易违约赔偿金,远大于给职工的补偿款,为了付鹰个人利益,商投再次允许付鹰,在职工安置方案没通过时,可以强制推动改制,解除与全体职工的劳动关系,将企业如约卖给天马公司,完成交易,商投公司工作出发点,全为了付鹰,付鹰违规违纪,不追究责任,还趾高气昂,同流合污,努力为其擦屁股,共同欺负职工,够狠毒的,真是党的好干部。
八、跪舔权贵,商投领导同意,付鹰可以强行解除全员劳动关系,让全体职工下岗,职工举报不给书面回复,秦市有关部门把责任都推给省公司,是在官官相护吗?
国有企业,不报告政府主导改制,就开始民营,又卖掉股份,付鹰屡屡犯规,这个问题不大吗?付鹰因犯规获得巨利,职工听政府的话,遵纪守法,任劳任怨工作,被骗十年,大家共同挣的钱,买的股,让付鹰两口子巧取豪夺占有了,职工没有尊严,受尽屈辱和迫害,政府有关部门为啥还立挺付鹰,不给职工维权,跟职工有仇怎的,海岳职工把你们怎么了?付鹰通过抵押资产,赊购国有股,民营企业,历时十几年,抵押的不仅是楼层,更是几十名职工,省公司为啥敢与你签真、假俩方案,放心赊企业给你经营,不仅仅是你有权抵押了实物,还因为有国企招牌和国企身份的几十名职工,如果海岳中心当初政府主导公开改制民营,换个任何自然人买海岳中心,都得给职工补偿款,为啥付鹰买下海岳中心民营时,就可以不给,付鹰赊购国有股,不给职工置换身份补偿款,还绑架职工,民营企业让职工为你家挣钱,待赎回资产,看职工没有利用价值,就抛弃职工,付鹰卖掉企业,不给说法不给补偿,就强行谴散职工,强签强推改制,让全体职工下岗,变本加厉的欺负人,还有人味吗,职工忍无可忍,开始上访。商投马上变脸,改口说不是企业主管部门,不是主管部门,你以什么身份指导海岳中心二次改制的,市总工会说没执法权,没权你组织什么投票,劳动部门、法院说要找政府,法院都把资产判给个人,职工没人管,你又把职工推给政府,国资委说秦市政府是在2012年后,才接手管理海岳中心的,那从2003年付鹰对海岳中心实行民营,到2012年付鹰卖掉企业,这期间海岳中心及法人付鹰归那个政府管?让职工有问题找省里去,说是省公司坑了你们,市里管不了省公司的事。秦市各部门都是听话的好干部,很会踢皮球,他们认为给了职工制定补偿标准,就是替职工维权了,其实啥权都没给维,只是给付鹰开了通行证,把付鹰在2003年到2012年这十年间,在假装承包经营谎言下、对海岳中心实行民营,欺骗愚弄职工,强占职工经济补偿款,把职工的付出,把企业的收入,把他利用法人代表身份、用伪改制方案,购买的海岳国有股,卖出获利,都归入自然人付鹰所有。付鹰个人捞尽好处,这全部的利益,商投认为都是省里公司所为,市里无权管理,市里只能在原伪改制方案基础上,制定一个职工身份置换补偿标准,但对付鹰民营企业、欺骗职工这期间,怎么补偿,欺骗又该怎么算,不给态度,只字不提。因此职工有意见,找了市里大大小小十几位领导,没有一个人给出正面答复,你说句真话不行吗,恐怕占错队,一个比一个能装,党选了你们真是瞎了眼,人间百态呀,这么明显的偏坦付鹰,难到海岳中心与诸位有利益关系不成 ?职工觉得,谁是海岳中心主管部门,谁是上级党委,归那级政府部门管,不是职工能决定的事,职工逐级反应问题,是职工的本份,有关部门应该耐心解释,以职工走错门找错人为由,不给职工维权,有失人民政府,公平公正立场、政府不给人民群众解决问题,不为职工维权,公信力何在?国家规定,没人监管执行,形同摆设,以种种借口不做为,就是变了向的包庇。
九、改制目无政府、骗子横行霸道,肆意欺负坑害职工,跟付鹰过十几年苦日子,啥时能轮到职工过上好日子,秦市政府有关部门,怎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宗旨的。
职工维权何错之有,触动谁的奶烙,令政府嫌弃。因为有关责任部门,不给职工维权,职工只能逐级向上级领导反应。上访理由;海岳中心国有股,未经政府批准就变更在私人名下,是违反政策的,受害人是全体职工。按国企政策,在付鹰实际拥有海岳股权时,就要告知全体职工,并对职工身份进行置换,发给职工经济补偿款,这是党赋予职工的权益,任何人不可侵犯,付鹰个人控股后,隐瞒实情,不给补偿款,不变更企业性质,用假承包、假国企之名,暗渡陈仓,欺骗海岳干部、职工为他家打工,付鹰恶意侵犯了职工知情权,强行侵占职工经济补偿款,就是在欺负职工。职工十几年来,一直在寻讨真象、追要补偿款,付鹰总是撒谎,编瞎话说海岳职工与企业是雇拥关系,是属市金属的劳务派谴工,不应该给补偿,说企业变为私有,是企业的商业机密,职工无权知道。2012年付鹰把股卖给了民企天马公司,工商部门不给过户,他才报当地政府,同意给职工进行补偿。政府来人只是和付鹰商量,制定了职工安置方案,在未经职工表决,就让职工签字走人,职工认为付鹰欺骗大家,不明不白的给他打工十几年,不给个说法,只按每年两千多元标准给身份置换补偿,,于情于理都偏低,更主要是对欺骗职工十几年,没有说法不给补偿,欺人过份激怒职工,多数人不同意,付鹰就强行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真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是不是付鹰欺人太甚,面上看是强奸了职工,实际是联合不法之人,共同强奸党的政策、强奸了秦市政府、强奸了民主和法制和核心价值观,你们都可以毫不在意,党的政策受阻,你们照样封官进爵,月月有高收入,职工是受害者,被欺骗十几年,没有尊严,收入可怜,又被你们连袂作局弄下岗,更是苦不堪言,对照国家改制政策,职工那做的不对?受你们的夾板气,还不让上访,国家出工资养你们,当花瓶用呀,你们人格高我们一等呗,职工上访有啥毛病?有关部门不给说法,违反上访条例,嫌弃职工,没有道理。
综上所述,海岳中心两次国企改制,从2000年起,省公司股东与付鹰共同谋划,自我改制,置换国有股、隐瞒实情、欺骗职工开始,到民营十几年,奴役职工四千多天、又把职工当成工具随股份一同卖掉,这十几年是付鹰夫妇,坑害职工的生动写照。2014年后,交给政府、商投负责进入改制,商投从公示付鹰司法诉讼公文,到市金属出示的证明,这些见光死的材料,你依据党的改制政策,给解释一下,如果连这点的勇气都没有,就这么糊弄党和人民群众,你说你入卷的那个文件,经得起推敲吗?给职工置换身份,职工要求对付鹰民营十几年期间,给个说法,有毛病吗,付鹰这些年挣下尽亿万资产,职工委曲求全成全付鹰,付鹰就差职工这仨瓜俩枣吗?商投领导那来的这么大动力,强迫职工签字,强制解除全体职工劳动关系,那一项符合党的改制政策?符合谁的情理,职工得不到法律保护,完全是没有尊严的存在,这个没有人味的改制,是经不起推敲的,法院越位判国有股归付鹰,政府的部门就睁眼瞎,强迫职工滚蛋,不能这样欺负职工啊。违法乱纪人是付鹰两口子,付鹰因违法乱纪,混水摸鱼,成了最大受益人,职工们本本份份工作,让人欺负十几年,不给补偿,最后还让人赶出来,商投等几个部门,还统一口径,拒绝职工维权,公平公正由谁维护,违法乱纪能过好日子,规规矩矩就受苦,这是社会是怎么了。
现在解决海岳中心问题,关键是看省国资委态度,省国资委负责全省国企的改制指导工作,有权威性,海岳中心两次改制间隔十几年(或叫一次改制,分两个阶段),是否合情合理合法,省里怎么推敲是关健,职工对付鹰及秦市有关部门有意见,但秦市毕竟是小股东,话语权有限,职工不服但能理解,省领导才是省金属、省冶金、省华融公司主管部门,希望省领导给下个定论,此事于情于理省领导都责无旁贷,请问领导,海岳中心两次改制合那家的情、理、法?海岳股权转让,政府事先没批准,司法介入,行吗?付鹰隐瞒真象,不对职工身份进行置换,不给补偿,就实行家族式管理,行吗?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表决就让强迫职工签字,行吗?用未经过职工表决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就瞒报政府下改制基准日,在用改制基准日,强推改制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行吗?面对如此不依法经营,不按规定改制,执法部门执法犯法,相互利用,市里没人给主持公正,是多么可怕和令人绝望。如果有关领导认为职工有理,就给职工维权,如果你们再不表态,什么从严治党,什么维护职工利益,职工将统统不信。
海岳中心工会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