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信娟,女,现就职于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 骨三科,现担任护士长一职。
  2016年8月,《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付信娟(2014年政策外超生)就职于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填报考生信息时隐瞒超生且自处理未满五年的事实获取报考资格;
  2016年11月,付信娟在组织考察过程中提供与超生事实不符的计生证明,干扰组织考察,导致组织无法做出客观、公正的考察结论,最终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察。
  2017年1月,付信娟以不正当手段违规获取湛江市第二中医院的市直事业单位聘用。
  2017年至今,在组织历年考察中,付信娟都未向组织主动交代,在任用发面也未被否决。
  付信娟其行为不仅扰乱了国家各类考试提倡的诚信报考基本原则,也破坏了正常的国家招考秩序,严重侵害广大诚信守规考生和正规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蓄意侵占他人的聘用机会。
  相关依据:
  1。2016年8月25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 《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三、报名 (四)注意事项:2。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照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2006年1月1日实施)
  第三十条,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中过程中作弊的。第三十一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2018年1月1日实施)
  第二章 第五条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第十二条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第十三条 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其中符合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粤人社发【2010】276号,2010年11月1日施行)
  第二章 第五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包含计划生育),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第六条第二款: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2020年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考察依据是《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广东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部门(020 83137825)。
  5。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39号,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 第三十一条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
  6。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5月31日颁布)
  第四十一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予以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