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于2017年6月5日来到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当司机,通过公司培训学习,办理了上岗证并上岗工作。中铁十九局口头工资待遇为每月保底6000元,没车开也照付工资,工作12小时另加奖补。我父亲在6月27日12 :30左右不知原因突然发病晕倒在驾驶位上,同车司机付某当即准备驾车送诊,公司汽车车主诸某阻拦,让司机付某继续开车干活,当在其他工友发现后强烈反对下,才报公司经理刘某,耽误抢救时间一个多小时才送到当地卫生室,经理刘某当即离开,只剩下我父亲的两个工友照顾,卫生室医生李某检查后只选择了输氧并未做其他抢救措施。后我父亲病情加重,随同工友吴改来当即打电话工友沈祖民再转经理刘某拨打120。同时安排父亲工友吴洪财一起上车送我父亲往乌鲁木齐人民医院与120接头。在途中与120接头后,经理刘某安排其公司部长张某、吴洪财、我父亲转入救护车,他当即自行离去。18 :00左右到达新疆人民医院,经医生检查并建议住院观察。然而19 :00左右,部长张某付了医院费用约1900元,要求我父亲出院,给他们两人开了一间宾馆,并给了我父亲工友吴洪财100元备用,让吴洪财迅速与病人家属联系,并告诉他家属来了才能回公司上班,如果发病严重就送医院,吴洪财说没钱怎么送?部长张某说也没钱就离开了宾馆。(晚上部长张某多次催促吴洪财是否联系上了家属,吴洪财说我父亲现在不清醒无法通话)。
  7月28日上午11 :00左右,部长张某和一随行人员来到宾馆继续催促联系亲属,后我父亲神志好转,联系上了我,部长张某与我通话如果要我父亲住院就自己过来自己付医药费,公司没钱不管就挂了电话。无奈之下我父亲同意了回家,期间我多次交代要公司买机票他们回来,公司部长张某以只能报销火车票不能报销机票为由拒绝了。部长张某安排父亲工友吴洪财护送我父亲回湖北老家(坐火车3000多公里),连他们请求公司将行李送过来和工资结算的合理要求都被拒绝。
  部长张某给了他们700元钱买了18 :00左右乌鲁木齐至湖北黄石方向的火车票。上了火车我父亲病情加重,在乘警安排了在西宁站下车随即在青海人民医院就诊,做了B超检查,打了3瓶点滴。在医院约2个小时,医生开了其他的检查单,无奈我父亲没钱,打电话部长张某讨要工资住院,部长张某说公司也没钱,没办法只好出院继续准备乘坐火车回家,车票是21 :06,然而在19 :40突然发病晕倒在西宁火车站,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一、作为一个企业,你的工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发病,没有及时救治,敷衍了事,这是极其不人道的行为!人命在你们面前就那么不值得珍惜吗?
  二、在我父亲昏迷了六七个小时后经抢救并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中铁十九局想到的是立马把他推走,越快越好,连行李工资都来不及要他们拿!难道我父亲的死因和你们公司这不仁不义不道德的行为脱得了干系吗?这是直接导致我父亲死亡的原因!
  三、在我父亲第二次发病后没钱住院,你们凭什么拒绝农民工人应得的工资,救命钱?你们这不是间接杀人行为是什么?
  四、无奈事发地在新疆路途遥远,只有我的哥哥和姨父来到中铁十九局讨要说法,中铁十九局理睬都不理睬,百般推脱责任,并说与他公司没关系。新疆地广人稀、交通不便,无奈他们几经周折找到当地政府部门,劳动部门说只能讨要拖欠的工资,信访部门以要他们自己搜集证据,就那么三言两语给打发了。
  这可是一条人命啊!在你们那些冷血的眼中就那么一文不值吗?如果是你们自己的亲人你们会作何感想呢?现在我们也走头无路,不知怎么办,请求大家帮我扩散,让富有正义的领导和好心人给予我们帮助!让我父亲能早日入土为安,死也瞑目,谢谢!
  涉事单位 :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涉事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神华黑山露天煤矿

  姓 名 :左平平
  身份证号 :420281198706162030
  地 址 :湖北省大冶市灵乡镇
  联系电话 :13995963092 13545526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