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派出所民警殴打三名未成年子女。
  1,我要求复查。本人谢风梅,53岁,无业,身份证号码为:640202196305110025。
  我丈夫在家正常生活。2015年3月4日晚上8点朝阳派出所民警来到我家以解决拆迁事件为由骗走我丈夫,留下三名未成年的孩子。莫勇(副所长)、孔连荣(民警)等九人,向我三个孩子保证当夜将孩子父亲平平安安送回家,可是孩子父亲一夜未归。2015年3月5日早上,我二女儿的班主任打来电话询问我二女儿为什么没有去学校?我大女儿和儿子便想到我二女儿会去派出所,我大女儿和儿子一路小跑,跑到派出所,一进大厅,我大女儿和儿子看见我二女儿泪流满面,手里拿着血压器和热包子。我儿子就上前询问我二女儿父亲呢?我二女儿说被拘留了。(孩子父亲被拘留了,我三个孩子并不知情,并没有人通知我三个孩子。)我儿子去找孔连荣问:“孔叔,我爸呢 ?”孔连荣当时就破口大骂:“小逼崽子,你他妈的跑到这里来闹事来了。”抓住我儿子就打,我两个女儿看到了,就上前阻止他打我儿子。孔连荣抓住我大女儿的头发就往墙上撞,还把头发拽掉很多,我大女儿的手、胳膊被他们给打伤了。先开始有人拉架的,可是后来拉架的民警都开始打我的女儿和儿子。我二女儿被打的浑身是伤,疼痛难忍,上面有人拉着我二女儿,下面却有很多只脚在踢我二女儿的腿,我二女儿胳膊、腿多处青紫。(被打后,大脑里什么也记不住,现在腿上还有一个明显的坑,有时回家的路都记不得,做什么事总是做到一半就忘记,鼻子老是流鼻血,眼睛老是流眼泪。腿疼的不能走路,车接车送半个多月。)这个时候我女儿和儿子听见有人吼 :“拘留,拘留,统统拘留”孔连荣把我儿子拉到一个屋子里一脚踹倒,孔连荣把我儿子从地上拉起来,孔连荣让我儿子把腰带解下来,我儿子说没有腰带,孔连荣说要是有腰带老子抽死你,孔连荣拉开笼子的门,把我儿子又一脚跺了进去,我儿子被跺的疼痛难忍,我儿子在回头的时候,看见民警在殴打我女儿,后来我女儿和儿子才知道那个大吼大叫的人是所长。我女儿和儿子先后被强行推搡到铁栅栏内,他们不让我女儿和儿子说话,吓唬我女儿和儿子,苏君成让我三个孩子把手机都拿出来,还录下我三个孩子的口供,让我大女儿去另一个房间,在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我女儿的手机要删去孔连荣等九人来我家骗走丈夫的证据。还让我女儿和儿子三个人各填了一张表格,填完表格后还摁了手印签字,又把我儿子叫到另一个屋里,开始训斥我儿子,还试图打开我大女儿的手机,他们没能成功破解密码,副所长(杜永富)拿枪吓唬我二女儿。所长(苏君成)逼着我三个孩子删除2015年3月4日晚上莫勇、孔连荣等人来我家拍的照片,不删除就直接拘留。
  孔连荣说要闹死我们,我们这一家(发生这件事)以后出了事怎么办?应该找谁?我这三个孩子不留下后遗症都好说。如果留下后遗症应该找谁?
  孔连荣打完我三个孩子,苏君成还让我三个孩子向孔连荣等人道歉,所长(苏君成)说我三个孩子道歉没有诚意。又把我三个孩子骂了一顿。(我儿子现在坐骨神经疼、背疼、心疼、不想吃饭、时不时就会流鼻血,鼻子还流出黄色液体)。从早晨八点多连打带训斥到十一点多才放我三个孩子回家。
  2015年3月6日,我丈夫和拘留所的周队、赵队从拘留所到我家,给大女儿凑路费,大女儿要去外地上学。我丈夫刚到家,三个孩子见到父亲,哭的很委屈。大女儿的胳膊青肿很厉害,二女儿的胳膊、脖子、腿青肿很厉害,腿疼的不能走路,周队、赵队都看见了。我儿子的屁股疼、肩疼,我丈夫看见后很生气。三个孩子说是孔连荣和多名民警殴打的他们。(居委会主任史玉琴、副主任樊玉红、书记都知道。)没有任何人带我家孩子去医院检查。(我大女儿6号去外地上学,儿子8号去外地上学,父母都被拘留着,没来得及看病。)
  2,朝阳派出所说没有来得及通知三名未成年的子女,我的儿女去给父亲送饭,送饭就是犯法吗?孔连荣还张口大骂我女儿,不要脸,狗娘养的,跑到这里来闹事来了,(手指着我二女儿的头,说要打死她。)说没有来的及通知我三个孩子,难道打我三个孩子的时候就来的及吗?他们是暴利执法、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三十八、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九条、第二十二(三)(五)(七)条之规定,公开挑衅国家法律,滥用警力。苏君成他现在敢大包大揽,说是他派莫勇、孔连荣等来我家的。
  如果没有打我的孩子,我孩子的伤是从哪里来的?30天就应该给我回复,为什么要给我推迟274天才给我回复。(11月9日才接到回复单)是不是看我三个孩子的伤好的差不多了,这样就没有证据了。为什么要打我三个孩子,我三个孩子犯了哪条法律?
  3,说我扰乱公共秩序,如果说上访也是扰乱公共秩序,那么设信访部门有何用?老百姓有冤情无人管,还以各种理由拘留上访人员。是房管局和城管局扰乱公共秩序。房管局和城管局协议上明明白白白纸黑字写着给予经济适用房一套,我的土地是出让地。是房管局和信访局扰乱民心。为什么把我两口子都拘留 ?为什么10个月拘留我3次?我犯了哪条法律?看我是个病人,到处打我抓我。

  在2016年2月5日边小平传唤我和我老伴到公安局商讨此事,以下是我的要求。
  1)要求孔连荣、莫勇、苏君成等多人所有参与打我三个孩子的人都要公开向全区人民道歉。
  2)要求看一个完整的监控,(2015年3月4日晚上11∶50左右的监控;2015年3月5日早上8∶00—10∶30)的所有监控,二女儿被孔连荣一拳打几米远的监控没有,女儿被多名民警殴打的监控没有,儿子被孔连荣跺了很多脚的监控不给调,打我和我老伴的监控不给调,苏君成训斥我孩子,说我孩子没有教养的监控不给调,孩子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但是还让我孩子签字摁手印。莫所长说他把监控已经看了N遍,但是我们连一遍完整的监控都看不成,这是有意遮掩事实吗 ?
  3)边小平教导员说苏君成、莫勇、孔连荣是普通的民警,既然是普通民警,那这个事也不用管了,让我们和他们随便打随便抓吧!普通民警就可以随便打人,滥打无辜,滥抓无辜吗?那么他们走在大街上他们还是普通民警吗?难道苏君成、孔连荣、莫勇打我和我老伴的行为都是边教导员指挥的吗?还是习 指挥的?抢了我们的房子,还打我们拘留我们,打伤我们的孩子。这难道不是土匪吗?边教导员还向着土匪说话。
  4)在2016年2月4日14∶30—21∶30公安分局408室录我三个孩子的笔录,一些事实边小平未写,请问录了有何用?
  5)要求赔偿我三个孩子的精神损失费,赔偿医疗费。

  苏君成所长警号为【210036】
  莫勇副所长警号为【240017】
  孔连荣警号为【200275】
  以上内容属实,请给予我们公道。

  申请人:谢风梅
  联系电话:1399536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