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节,正值取保候审的犯罪分子刘明辉在他的“领导”——军中腐败分子王晓阳的带领及国台办李亚飞副主任(李亚飞现任国台办主任助理,王晓阳、刘明辉为了抬高李,对外称其为副主任)的陪同下,到处“烧香拜码头”,频繁拜见北京高干。大年初三,他们三人一起与国家商务部某位王晓阳老乡副部长就餐。就餐时,王晓阳向该副部长介绍:刘明辉是他2004年发展的革命军人,是XX军区情报人员,刘明辉在中燃所持股票是替部队持有的,李亚飞副主任讲:我是代表国台办来的,国台办是中国燃气的创始股东,刘明辉是对台工作的功臣,部队和国台办共同领导中国燃气平台,不希望看到中国燃气落入中石化、新奥之手。刘明辉也表示:请部长放心,我和我的团队与董事会全体成员都认为,在十个多月的拘押期间没有任何人可以左右了自己,现在出来了、自由了,绝不会让中石化、新奥的阴谋得逞。此外, 引进韩国企业SK是王晓阳少将和李主任批准的,SK的一切市场行动一直听从王晓阳少将、李主任和他的指令,绝不会危及到国家军事、经济及民生的安全。对于涉及中国燃气收购之敏感话题,该部长当即表态:虽然他本人并非管辖相关垄断事项,如果没有大头干预,我们商务部会严格把关,不会让该项收购通过反垄断审查。(注 :韩国企业SK控制中国燃气这位商务部官员不去查,反而中国企业之正当收购要特别干预?请问:是中国的商务部还是韩国的商务部?三位高官对SK控制中国燃气不闻不问,装着看不见,对中石化收购还要特别“关注”,三位高官到底是中国人还是韩国人,说出来的全是韩语?中国企业在中国收购还要被审查,让国人情何以堪?)
  2012年2月4日,中国燃气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来自员工的诉求,对于新奥能源和中石化联手收购中国燃气一事表示“担忧”。公告表示,公司接到员工1月29日发出的反对收购的函件。函件表达了员工对收购要约对公司业务以及中国天然气行业竞争和发展的不利影响的担忧。函件由近4000名员工签署,其中部分员工为股东或购股权持有人。
  据中国燃气人士透露,中国燃气收到中石化、新奥收购要约的第三天,执行总裁庞英学、副总裁范金生、中燃首席科学家段常贵在总部组织召开员工大会,在大会上讲:中石化、新奥的本次行为是未获公司邀请之恶意收购,希望所有员工起来反对,要求员工签名、按手印抵制收购。此外,他们还利用在公司职权上的优势,笼络集团上下近200名核心员工,在总部和项目公司负责收集员工签名,采用分工签名、冒签、签假名等手法,历时一个多月,出笼4000名员工签名所谓反对收购之函件。本次行动是经王晓阳少将、李亚飞副主任同意,刘明辉亲自谋划,庞英学、冯卓志、梁永昌、朱伟伟、范金生、段常贵等人共同执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全力绑架中燃员工,抗拒中石化、新奥正当收购,保护韩国企业SK利益,保护刘明辉贪污集团利益不被深挖。

  王晓阳:湖北孝感人,××军区二部原部长,××二部少将专员。
  刘明辉:河北沧州人,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总经理。2006年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其妻及两女儿现均移民香港,因贪污中燃孝感公司数千万公款,以职务侵占罪,拘押11个月以3200万元取保候审。
  黄勇:中国燃气公司原执行总裁,持有加拿大绿卡多年,有4个小孩,同样的原因取保候审。
  2002年前刘明辉、黄勇是新加坡一家垃圾处理公司的员工。2004年至2005年,刘明辉、黄勇在中燃公司初创最困难时期贪污中燃湖北孝感公司数十次工程款,总额达人民币4000万元,于2010年12月17日被公安部下令拘押,2011年1月21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职务侵占罪逮捕,超过规定起诉期限一个半月的2011年11月9日,以身体患有重要疾病为由,以3200万元的天价保证金取保候审。

  王晓阳与刘明辉的因缘
  王晓阳与刘明辉相识已久。就在2008年5月,刘明辉的弟弟,北京大学教师刘明星,曾因为接受美国一家NGO的资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秘密调查帮助北京“上访村”上访人员,破坏社会稳定,被北京市公安机关国保部门拘押。一个多月后,刘明辉通过金钱收买了××军区二部前部长王晓阳,以刘明星是××军区二部的工作人员,即情报卧底为借口,由二部出公函将其保释。(注:既然是军区工作人员,又作为情报卧底身份,属特殊人物,应该收到特别的对待,为何要拘押一个月之久?是不是只要通过关系能找到王部长,任何人都可能是军区情报人员,其犯罪均可以视作卧底活动?高晓松酒驾,如果王晓阳保他,一定不用坐牢。)
  2010年3月9日,原中国燃气副总裁、中燃孝感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发辉写给刘明辉 ,提及刘明辉与黄勇在2004年、2005年期间贪污孝感中燃4000万人民币工程款之事。
  2010年5月下旬,为掩盖这一真相,当时还是香港平民的刘明辉、持加拿大绿卡的黄勇害怕孝感贪污事件被当时孝感中燃总经理王发挥向香港廉政公署报案,一起支付王发辉掩口费5500万元港币巨额封口费。
  2010年6月10日,刘明辉自愿写下书面声明给中国燃气董事局,同意辞去中国燃气总经理的职位,并承诺在8月19日生效。但到7月末,刘明辉和马金龙找到中国燃气董事局领导,声称:“我是有组织的,临退前跟组织报告了,组织不让我退,我的组织会找××办交涉”。
  中国燃气董事冯卓志向董事局有关董事证实,李亚飞亲自向他传达XX办和XX军区二部的处理经过:2010年7月,王晓阳与XX军区二部金部长(两位是正师级干部)以军区二部(正师级单位)组织名义拜会XX办,代表所谓“组织”正式向正部级XX办领导提出刘明辉、黄勇是他们的干部,中国燃气有军方背景,刘明辉、黄勇是军方的代表,他们的行为是部队组织行为,任何人无权指控、追究。最后,双方确立了由部队跟XX办共管中国燃气的共识。XX办原来的代表 、副 不再管理中燃事务,并同意在适当时候换人,派退休人员出任董事。双方组织同意中国燃气交由刘明辉、黄勇管理。(上述拜会活动是由王晓阳、李亚飞、刘明辉三人一手导演)
  2010年8月,王晓阳将××军区二部2010(24)号公函通过李亚飞给XX办,未通过机要交换,公函的内容是:“刘、黄是我部干部,刘、黄收到的钱是帮王发挥恢复生意的‘感恩费’,现在已经连本带利归还,刘明辉必须继续出任中燃总经理。”
  此后为了继续掌控中燃,刘明辉用金钱铺路,寻求各种关系,用许诺形式将其名下所持有的4。3亿股中国燃气股票是为××军区二部代持,用作寻求保护的筹码,刘、黄两人被××军区二部前部长王晓阳火线收编为“自己人”。商人刘明辉、黄勇就有了所谓的“组织”,依靠这层外衣迅速买通了××办主任助理李亚飞。
  2010年9月,刘明辉雄赳赳“穿上军人外衣”上岗,回公司主持工作。期间,用金钱买通中燃董事局多数董事。
  王晓阳一夜暴富,利令智昏,无所顾忌。为彻底解决刘明辉历史遗留所有贪污问题,必须将控股权交给外国公司,现中国燃气执行董事朱伟伟现证实:“刘明辉在2010年8月向XX军区二部(王晓阳)、XX办(李亚飞)书面报告,获得组织同意让韩国SK主控中国燃气。”然而在10月6日,就同意刘明辉转让他所谓代军区二部持有的中国燃气股票4000万股给韩国SK。随后又在10月26日,借高盛为中国燃气配股之机,违反公司公告,与韩国SK勾结,将自己名下××军区二部的1。6亿股以旧换新给了韩国SK。王晓阳、李亚飞和刘明辉,将一个涉及国家军事、经济、民生安全企业拱手让给韩国SK。
  国家的法律体系被王晓阳等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人民军队的形象被王晓阳、刘明辉肆意践踏,国家的利益被他们低价出卖。在2010年10月20日使韩国SK公司成为最大股东,将一个涉及国家经济、军事、民生安全的公用事业上市公司拱手让给韩国公司。作为军区二部领导、我军少将,明知晓SK企业拥有韩国军方特殊背景,且联系紧密,也知中国燃气公司拥有其大连、青岛、南京等重要军港城市,在东北地区拥有哈尔滨、沈阳、佳木斯、牡丹江、抚顺、锦州、辽阳等项目,为何政治、军事敏感性如此之差,这样的人还当上了地缘政治战略学会的会长,把国家安全拱手送予外人,让部队情何以堪、让人民情何以堪?

  刘、黄被捕后,王晓阳用尽浑身解数为其脱罪
  2010年12月17日,经公安部批准,深圳市公安局依法羁押刘明辉、黄勇。2011年1月21日,刘明辉、黄勇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职务侵占罪逮捕。刘、黄被抓后,王晓阳公然挑战司法,跟××办领导讲:“刘、黄是我们二部的干部,是经过我们特殊培训的,不见到组织是不会开口的,打死也不会讲。即使是有罪是可以豁免的,美国、苏联、台湾和我们一样,只要是情报人员抓进去都要营救”,希望××办配合救人,××办主任助理李亚飞:对此表示高度认同,并配合王晓阳的说法一再约束下属单位的合法作为,不可以用××办名义去公安、检察机关控诉刘黄。
  由王晓阳等人构建的关系保护伞,展开生死大营救,用尽各种各样名义、关系,坐镇深圳长达十个月之久,向公安和检察院机关施压,向上述机关出具××军区二部的公函、介绍信若干份,为刘、黄脱罪。由于王晓阳等干扰办案,致使得刘明辉贪污集团在国内诸多贪污案不能查处,证据被销毁、湮灭,案件迟迟不能庭讯。广东省检察院、深圳市检察院、深圳市公安局无人不知刘、黄有军区二部特别保护,无人不晓王晓阳是少将专员,造成极坏的影响。中国燃气个别员工非常赞赏王部长、王会长的能量和胆识义气。
  2011年1月上旬,王晓阳再次以少将、原部长名义和××军区二部现任副部长张宏,带着××军区二部的公函到深圳检察院,称“刘、黄是××军区二部干部,其犯罪是替组织受过,要求不予批捕”。就在1月21日刘、黄被正式逮捕前夕,刘明辉也再次改口供称:“2004年请示王晓阳部长同意,用于增持中燃股票”,王晓阳积极配合,主动告知深圳检察院:“是经他批准,将孝感中燃出来的钱,让刘明辉买了中燃股票,刘名下的股票是××军区二部的” !深圳市检察院将案件请示上级检察院,最终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事。
  (刘明辉无法交代贪污的数千万港币与部队之关系,只能谎称是替部队增持中燃股票,将个人贪污之责任推给部队,以寻求保护。然而,据了解在2004、2005年期间,中国燃气股票0384流通性欠佳,很少有交易,且其贪污资金尚在香港汇丰银行刘、黄个人帐上;加之,刘明辉勾结部队腐败分子王晓阳是从2010年6月10日以后才开始的,真可谓无稽之谈,自然谎言会不攻自破。王晓阳不顾人民军队的光辉形象,认同刘明辉替部队增持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之事实,妄图以人民军队的光辉形象掩盖刘、黄犯罪事实,试问:人民军队、人民群众能答应吗?这里还需说明,2010年10月刘、黄控制的中国燃气公司,向有关国家机关的公文上写:“孝感中燃是存在数千万的贪污,但是原总经理王发辉作为,王发辉将贪污所得,分别给了刘明辉、黄勇理财!刘、黄在2010年5月底连本带息归还给了王发辉”!)
  2011年3月10日,王晓阳要求深圳市检察院让:“深圳市公安局派人专人去北京,看当年刘明辉请示用孝感的工程款购买中国燃气股票的电话记录,深圳市公安局表示愿意前去取证,并要求将该记录证据带回深圳进行鉴定,王晓阳听此要求后神色突变,当即放弃自己先前提出的方案,不让深圳市公安局去北京取证。”
  王晓阳高调保刘、黄动作,让中燃公司很多人相信刘、黄是军人的身份,今年春节成功让身居商务副部长高官相信。
  2011年5月,中国燃气董事冯卓志就对员工宣称刘明辉将于5月15日被释放。
  中国燃气董事朱伟伟2011年6月对有关银行人士说:“刘、黄是××军区二部王部长的部下、军队干部。刘的案件主审机构越来越高,很快就移交给军方。刘明辉太太就住在军区大院”。
  2011年8月,中国燃气总经理庞英学在湖北中燃项目公司,对有关项目公司经理称:“刘、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情报人员,现部队领导已经签字,同意将刘、黄在9月移交军事检察院。”
  然而事实不是这样,在深圳大运会前夕,广州军区为确保大运会安全,开展打击假军人、假军车行动,广州军区××部门在深圳提审过刘、黄二人,确认刘、黄非军人。
  2011年9月,就在以王晓阳为首的保护伞及刘氏家族、刘系董事一起联合妄图将刘、黄两人以军人的身份,将其移送军事检察院审理之时,被上级部队识破,最终未能移交。同年10月,广州军区陪同北京军事检察院干部专程到广东省检察院,正式通报有关院领导:“刘明辉、黄勇没有军籍,也不是文职人员,此案与军队无关,请地方依法办理”。
  王晓阳频繁冒用组织名义出函,已经是家常便饭的事情,现在我们推测不排除部分公函是王晓阳,伪造出来的公函,用来欺骗地方公安、检察机关。
  王晓阳如意算盘被打破后,就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干扰阻挠司法办案,致使刘、黄案件不能顺利进入起诉审查阶段。2011年11月上旬,王晓阳安排其家属及代理人筹集3200万元用于刘黄取保。11月9日,刘、黄身体患有重要疾病为由,以3200万元的天价保证金取保候审
  在做出上述举动的同时,王晓阳并非放弃为刘、黄脱罪,消除一切不利因素的努力。2011年9月19日下午6时许,作为刘明辉一案重要证人的王发辉在北京朝阳区观湖国际咖啡厅,应约与刘明辉夫人许秀兰见面,随即便被湖北黄石市警方抓捕。更为巧合的是,湖北恰好王晓阳的祖籍所在地。据有关人士透漏,中国燃气董事局支持刘明辉董事与王晓阳设计了这个圈套。王发辉被羁押后,有关人士与湖北黄石警方配合,赤裸裸的向王发辉提出了只要他帮刘明辉说话,改口供(因为王发辉是主要证人,警方有口供备案),做对刘有益的事情,可以减轻对他的指控(罪行)。
  2011年11月10日,就在刘、黄被取保候审的第二天,黄石公安就在其网上通缉“刘、黄案”又一名关键证人宋某。之后,刘明辉还委派其马来西亚的朋友林某与中燃驻黄石七人工作小组一起,代表他和王发辉公司代表进行谈判,赤裸裸的提出只要王发辉配合改口供,就可以放他一马。还公开称,要将所有证人的口供一一改掉,令其彻底无罪。此后,还扬言将报复揭露他的人,并要将其全部送进去。
  “刘、黄贪污案”案件最新进展:2012年春节前夕,原中国燃气孝感工程承包商河南油建李晓山被湖北黄石公安拘押。李交代出当年孝感工程款之实情,孝感项目贪污的数千万工程款是由刘明辉、黄勇、王发辉三人共同指使做的,让黄石公安难堪。

  取保候审出来后,刘大肆宣扬其在狱中的光荣表现,如出狱后,深圳市第三看守所所长和夫人一起亲自请刘明辉吃饭,表示慰问。该所长讲:“你(刘明辉)是我见过的由军队少将部长打招呼的第一人,在里面十个多月来也有很多关系前来关照,你是非常特殊的人,跟你打交道很放心,所以请你吃饭”。刘明辉为了显耀自己,将看守所所长请吃饭的事在中燃高层餐聚时说出来。这也印证了王晓阳少将在营救刘明辉、黄勇时讲那句话:“刘、黄是我们的同志,我们的干部,让司法机关不可以这样这样,不可以那样那样。”
  此外,刘明辉出来后不久向中国燃气有关董事讲:“为了减少公司各方面的负面影响,已请示XX办并得到同意,XX办会派出有资历的人出任中燃董事,并已有合适人选。”
  刘明辉在中国燃气期间,整合其河北沧州党羽力量,私自注册五家公司(深圳市茂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久安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捷成浩迪科技有限公司、沧州捷成管道防腐有限公司、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胆大妄为,编造人头,均为河北沧州人氏,她们是刘明辉妻子许秀兰之姪女许伟红、庞英学外甥王青松、以及肖飞、肖岳(肖飞身份证地址:河北省沧县汪家铺乡刘进士村),制造鸳鸯合同,伪造公司业绩,以及使用其它不法手段,与其团队合谋贪污,大肆倾吞中国燃气资产数亿元,给全体股东、广大股民造成巨大损失。
  上述五家关联公司多年来与中国燃气往来业务数十亿元,这些公司分别是中国燃气的工程设计总代理、工程施工总代理、工程材料采购总代理、天然气仪表仪器总代理、调压设备总代理、远程抄表系统总代理、管道防腐总代理。然而对于出现的重大工程问题却采取不退货、不退款、不赔偿的三不原则,所有损失全由中国燃气买单。
  刘明辉用多年贪污的钱一跃成为中国燃气的第一大股东,也将其党羽和家人分别安插在中国燃气各重要岗位,以稳固在军区王晓阳少将、台办李亚飞“副主任”领导下的贪污集团架构。据中燃中高层通讯录显示,刘明辉太太的哥哥许振东,现任河北沧州中燃总经理;侄子许伟强现任总部资金部总经理;侄女许伟红是最大关联公司重庆川东公司大股东。
  “孝感工程款贪污”事件被曝光后,刘明辉一边做“人上人”,一边“装鬼演戏”,讲假话、编假故事、善流假眼泪进行蒙骗,时常在领导面前哭、在合作伙伴面前哭、在董事会秘书面前哭、在自己司机面前哭,实在恶贯满盈、罪恶滔天,却装得很无辜。加之“刘的最佳拍档”刘太太对待“同道之人”处处有心、时时留意,为了暗寻把柄,不择手段。“刘、黄贪污案”事发后,在与关键证人王发辉和刘明辉合作伙伴,中燃管理层谈话时,刘太太一边磕头、叫大哥、求饶,一边打开预备好的录音器,全程录音。之后,此方法还应用于与其他人员谈话中。其后将数小时的录音编辑剪接成5分钟的录音资料,再让其有意流窜到××办。试问:王发辉等人并非×办人员,与×办无任何关系,其与刘太交谈内容易与×办无关,为何要将刘太专心的“取证”交到×办?况且×办李亚飞“副主任”在去年已经明确取消管理中燃事务的资格。这对“患难夫妻”真可谓是王晓阳少将培养出来的“情报特工”。
  刘太太的举动,目的就是要让每位保护伞成员(收钱的人)死心塌地为刘家做事,不乏威胁之意,起到敲山震虎上船容易下船难的作用。所以才有了2012大年初三,王晓阳少将、李亚飞“副主任”和刘明辉三人与商务部老乡副部长的会面。
  试问:这样的江湖骗子,江洋大盗,披着狼皮的大老千可能是军人吗?军人能在一个香港上市公司担任大股东吗?军人能将自己老婆的全家都安插在自己公司,并让其侄女许伟红当川东公司大股东吗?军人能与具有韩国军方背景的韩国企业SK进行股票买卖吗?军人会制造五家私人企业,侵吞上市公司财产?这有一个理由是王晓阳、李亚飞充当刘明辉的保护伞,刘明辉有部队、XX办两座靠山才做出如此猖狂的事情来。

  刘明辉假军人身份终被世人知晓,王晓阳应该为其个人行为负责
  2011年11月,王晓阳不止一次跟他熟悉的人讲,“他本人并不认识刘明辉,只是跟XX办主任助理李亚飞熟,是经李亚飞介绍才认识的。李亚飞称刘明辉是XX办上市公司中国燃气的总经理,做了很多对台工作的事,现在他个人遇到麻烦,需要部队帮助,王晓阳称帮刘明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支持XX办的工作。”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王晓阳不遗余力为刘、黄奔波,最终也由地上转为地下秘密工作。据中国燃气董事冯卓志在2012年元旦,中燃公司内部新年餐会表述:“XX军区二部原部长王晓阳可能会被调查,已经不再是以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王部长,现任金卫阳部长也已经躲之远远,李亚飞主任处境尚好,台办还会尽力支持我们,我们一定要团结一心,拥护刘总!支持刘总!”
  但是中石化、新奥能源全面收购中国燃气,将中国燃气从韩国SK、刘明辉贪污集团手中通过资本市场合法行为,回到中资企业手中,王晓阳再次配合刘明辉、韩国SK,让××办向中石化施压,反对中石化与新奥能源对中国燃气及全体小股东有利的收购工作!
  王晓阳通过他认识的军火商,助刘明辉和富地的合作;为韩国SK背书,让SK出资1200亿韩币大举增持中国燃气股票,已成为绝对第一大股东。春节初三,让商务部副部长挡道,这次又安排几百名员工自编自导出闹剧,采用分工签名、冒签、签假名等手法,历时一个多月,出笼4000名员工签名所谓反对收购之函件,破坏中石化收购。
  正是王晓阳、李亚飞窃用组织名义,保护刘明辉贪污集团,才造就了一个香港有史以来最不诚信的董事局——中国燃气董事局。黄倩如、梁永昌、庞英学、朱伟伟、马金龙、冯卓志、毛二万、赵玉华这些董事是刘明辉贪污集团的一份子,全部是经刘明辉一手安排进入董事会的,参与分赃、保护刘明辉犯罪。对于被曝光的的五家刘明辉、庞英学控制的私人企业,董事局全力掩盖、伪造文件递交香港监管机构。如:2011年9月12日晚8时(中秋夜),在合家团聚之时刊发股民质疑的有关四家关联交易公司之负面公告,承认其两家关联交易事实,承认庞英学外甥王青松为关联公司股东事实,谎称另两家公司因时光流逝、人事变动无资料可查。2011年12月7日,中国燃气因收购事宜停牌的当天,接近庞英学的人士称,庞讲:“中石化、新奥的收购事先已获中国燃气董事局同意,收购对中燃应该是利好。”有熟悉香港并购的律师称:“没有所谓的恶意收购,如果得不到对方的同意,不会冒然准备100多亿资金,强行收购香港监管机构是不会批准的,况且中石化、新奥均在香港上市,不可能做出冒犯香港监管机构的事情来”。因此,中燃董事局是经过误导、威逼中燃员工才形成4000人联名上市,反对中石化、新奥收购,是中燃董事局管理层自编自导用于企图绑架员工、阻止收购、保护刘明辉贪污集团不被侵犯、让韩国SK继续控制中国燃气的闹剧。(2012年2月6日,中石化、新奥联合公告称:除此前提出对中国燃气董事局调整外,并不计划大规模调整中国燃气员工的工作角色。员工是任何企业成功的关键资产,相信两公司不仅可以为中国燃气未来发展创造价值,还可以为中国燃气员工职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为了掩盖刘明辉贪污集团的真相,同时采取诬陷、诽谤、抹黑的战术,王晓阳领导的XX军区二部卧底特工刘明星(刘明辉的弟弟)主编了一本中国燃气大事记的书,到处送人,竟XX办副局以上均收到此书,让人不要相信与刘明辉斗争的人。更让人惊讶的是,中国燃气2010年12月出面向中央有关部委举报,举报对象是社会经商人士、原中燃管理层人士、澳门居民人士(这些人士并非属于中央管辖),指控他们诬陷刘明辉、诬陷国台办主任助理李亚飞。现证实,李亚飞想在今年初接任国台办副主任,在升职的关键时刻让中燃配合,将不利于他升职的黑名单递交中央有关部门备案,防止这些人的举报被有关方面接纳。此举充分说明刘明辉的另一个重要黑保护伞李亚飞心里有鬼。

  我们呼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纪委严肃处理军中败类王晓阳为个人私利,不顾人民军队光辉形象,公然将香港、加拿大犯罪嫌疑人刘明辉、黄勇伪造成中国人民解放军情报人员、军队干部,进而出卖国家利益,让韩国SK控制一个涉及国家、军事、民生、能源安全和2000多万人民息息相关的企业——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我们非常担忧,2011年12月13日,中石化、新奥宣布收购以来,韩国SK出资1200亿韩币,大量增持中国燃气投票,刘明辉和英国上市公司富地石油结盟,反对收购。王晓阳授于中燃董事局将犯罪分子刘明辉、黄勇已经作废的期权共计3。35亿股,放在2011年12月12日中燃公司公告中,让中石化、新奥多支付6。6亿港币收购,王晓阳、李亚飞、刘明辉动作频频,有多少地下秘密破坏工作世人不知道,以此来抗衡中石化的收购。
  王晓阳这样的军中败类,必须得到军法、军纪的严惩,让中国燃气从韩国SK手中回到中国企业怀抱!
  呼吁中纪委、中组部严惩李亚飞这样的贪官污吏!
  呼吁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圳市政法委、深圳市检察院对巨贪刘明辉、黄勇在取保候审期间疯狂保护贪污、破坏中石化、新奥正当收购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取保候审、立刻量刑定罪!
  呼吁国务院台办与军中腐败分子王晓阳、巨贪、卖国贼刘明辉划清界线;对涉案李亚飞党纪、国法处置;向商务部、国资委、发改委表态支持中石化、新奥收购中国燃气的市场正当行为;不能让中国燃气控制权继续落入韩国SK手中!
  呼吁商务部支持中石化、新奥收购中国燃气,通过反垄断审查!
  再次呼吁香港联交所、证监会对庇护刘明辉的现中国燃气董事局有关参与犯罪、不诚信的董事进行查办,撤消他们的董事资格,督促他们披露刘明辉五家公司侵吞中国燃气巨额财产的事实,为股东挽回损失!
  人生最珍贵的财富不是金钱,领导干部更要珍惜自己的人格和诚信,希望王晓阳、李亚飞等等保护刘明辉的黑后台不要做金钱的奴隶,自由、阳光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