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追击:哈尔滨前常务副市长朱胜文是自杀还是政治谋杀?(12)
  
  
  多维社特约记者樊黑仁报导/
  
  消息人士对多维社说,被判刑17年的哈尔滨前常务副市长朱胜文2003年12月29日在哈尔滨监狱死亡,可能使哈尔滨官场的一些黑幕永远被掩盖。官方的解释是长朱胜文从狱中三楼的窗户跳下去摔死的。但是,朱胜文的死亡也引起人们更多的猜测:朱胜文服刑已久,假释在即,为何要自杀?是不是与他正在申诉有关?是不是与他临死遭到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的训斥有关?哈尔滨坊间甚至传闻:这很可能是一起政治谋杀!
  
  
  消息人士1月1日对多维社提供了朱胜文死亡的消息,经过查证,多维社1月3日开始了题为《哈尔滨前常务副市长朱胜文是自杀还是政治谋杀?》的系列报导。
  
  朱胜文案件亦已开始被中国媒体报导,1月12日,新华社播发了记者徐宜军题为《哈尔滨市原副市长朱胜文服刑期间跳楼自杀详情》的电稿。1月13日,《新京报》发表了记者王姝题为《朱胜文之妻接受采访表示对丈夫自杀感到意外》的报导。
  
  美联社1月13报导说,朱胜文之死让人想起前北京副市长王宝森8年多前的自杀。
  
  《亚洲周刊》资深特派员王健民是较早关注朱胜文案件的记者,他曾在朱胜文死前一个月于哈尔滨的监狱中采访了朱胜文。
  
  以下是王健民报导(续):
  
  对手要将朱置于死地
  
  在生与死之间,他的对手本来是要把朱胜文置于死地,这原是当年『专案组』的设计,他们当时曾要判处朱死刑,只是因为被指受贿的钱数还不够,才判了个无期徒刑,最后又因为逼供讯痕迹太过明显,才在朱上诉之后改判为十七年。之后数年,朱胜文一值被当局当成高官贪污腐败的典型,『国贸城』案也被宣传成中国大陆『反贪』的大案和『铁案』。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所谓的『铁案』,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越来越经不起推敲,露出越来越多的破绽,即使是当年『国贸城案』的举报人,现任国贸城总经理于新华,也不禁为朱胜文慨叹。
  
  于新华为朱胜文喊冤
  
  于新华说,朱胜文是被人利用『国贸城案』陷害了,她当初举报国贸城贪污案,矛头主要是当时的总经理张庭浦等人,但这个案子查来查去,却以查出朱胜文这个所谓的『大贪官』为结局。原哈尔滨市委书记李根深也为朱胜文惋惜。根据他的了解,朱是个『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人,『对于别人送他点小东西,他并不放在心上,也不觉得是什么大事,而恰恰是这一点,在后来别人陷害他时,授人以把柄。』
  
  显然,朱胜文案有冤情所在,他可能也确实有些问题。与绝大部分中共官员一样,在中国大陆目前这样的体制下,他无法逃避请客送礼,不查都没事,查下去没人敢保证脱得了干系。他成了权力斗争的牺牲品,而不完善的司法和专案组形式,就成了中共某些官员打击异己的工具,他们『拉大旗作虎皮』,打着『反腐』的旗号,利用北京中央当局督办的『大案要案』,整肃对手,屈打成招,既乘机打掉对手,又可以向上级交差,成了办成『铁案』的有功之臣,更把自己打扮成了『反腐败』英雄,如此一举多得,其结果是产生了千千万万的冤假错案。
  
  朱胜文多次指控,甚至在法庭上也公开表示,他是被他的同事、哈尔滨市主管公、检、法的常务副市长岳玉泉构陷下狱的。哈尔滨市当时的市长是后来到北京任建设部长的汪光焘,朱和岳作为汪的副手,前者是工商管理硕士出身,留学意大利,曾任哈尔滨商学院商业系主任,从政之后曾任哈尔滨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九一年起担任副市长,分管财贸;而后者则是工厂保卫干部出身,俱丰富的政治斗争经验,分管政法;两人谁都有可能在汪之后接任市长宝座。
  
  得罪岳玉泉种下祸根
  
  朱胜文承认,他和岳玉泉『关系一直比较疏远』,原因是因为他在一九九六年初,连续处理了两起与岳有直接关系的违法事件,『触犯了他的隐私,使他怀恨在心』。第一件事,是他在九五年底市长分工调整接管岳原分管的劳动局时,发现岳批示将两千万劳保统筹金挪用,借给道外区民营企业聚兴公司老板马玉福搞房地产。『由于这是全市退休职工的救命钱』,朱要求追回,但对方却久久没有能力归还,此事显然得罪了岳。之后在酝酿评选哈尔滨市劳动模范时,岳玉泉强力推荐马玉福,朱胜文又不同意,致使两人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朱说第二件得罪岳玉泉的事,是处理了岳指使工作人员,制造非法文件,为该市另一个地下商场金街办非法免税两千万的事。朱胜文表示,那是在九六年三、四月份,黑龙江省纪委调查『国贸城』免税事件之后,为加强税收征收,税务局查到金街欠税超过千万,但金街总经理黄桂英拿出一份市政府给予免税五年的文件,结果发现是岳玉泉背着市长汪光焘和主管副市长私下搞的。朱即根据汪光焘的指示,发文件予以撤销,再次得罪了岳。而就在这次事件中,黄桂英就公开威胁朱:『你这么办,将来对你非常不好。』
  
  果然,黄桂英的话后来得到应验,也说明了黄与岳玉泉之间的关系。岳玉泉的报复心之强,手段之狠毒,在哈尔滨各级官员中是无人不晓。几年前,本刊就曾报道过哈尔滨市律师张晓峰,在为一位当事人辩护时,就是在岳玉泉的指使下,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抓,并被严刑致死。因此,岳玉泉借中央搞『国贸城』案件之机,凭其专案组副组长的职权,报复陷害朱胜文,应属意料之中。
  
  但讽刺的是,当岳玉泉以『专案组』副组长身份,指朱胜文为『国贸城』办理免税是犯罪,是收取利益之后的回报;而他私自为金街办理免税,究竟又是什么方面的问题?他与黄桂英和马玉福的关系,用其逻辑推理,难道就没有利益输送?用官方中央电视台当年『新闻调查』有关『国贸城案』报道中的说法,作为副市长的岳玉泉,他到底收受了什么好处,『反过来就可以违反我们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他办理免税』。
  
  多维追击:哈尔滨前常务副市长朱胜文是自杀还是政治谋杀?(13)
  
  
  
  多维社特约记者樊黑仁报导/消息人士对多维社说,被判刑17年的哈尔滨前常务副市长朱胜文2003年12月29日在哈尔滨监狱死亡,可能使哈尔滨官场的一些黑幕永远被掩盖。官方的解释是长朱胜文从狱中三楼的窗户跳下去摔死的。但是,朱胜文的死亡也引起人们更多的猜测:朱胜文服刑已久,假释在即,为何要自杀?是不是与他正在申诉有关?是不是与他临死遭到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的训斥有关?哈尔滨坊间甚至传闻:这很可能是一起政治谋杀!
  
  消息人士1月1日对多维社提供了朱胜文死亡的消息,经过查证,多维社1月3日开始了题为《哈尔滨前常务副市长朱胜文是自杀还是政治谋杀?》的系列报导。
  
  朱胜文案件亦已开始被中国媒体报导,1月12日,新华社播发了记者徐宜军题为《哈尔滨市原副市长朱胜文服刑期间跳楼自杀详情》的电稿。1月13日,《新京报》发表了记者王姝题为《朱胜文之妻接受采访表示对丈夫自杀感到意外》的报导。
  
  多维社收到消息人士提供的《哈尔滨监狱方就朱胜文死因与其家属的对话》。现全文转发:
  
  哈尔滨监狱方就朱胜文死因与其家属的对话
  
  2004年1月13日下午在朱胜文家属再三向哈监方面要求和调查组见面情况下,家属终于和他们见面了。14时10分对话开始。
  
  家属:(拿出当天生活报)报上发表的这条消息你们怎么解释?为什么在没有和我们家属见面、没有进行尸检的情况下,就单方面向媒体、向公众宣布朱胜文是跳楼自杀?
  
  狱方:上级领导向我们了解情况,我们只能如实汇报,至于记者怎么发,我们也阻止不了。”
  
  家属:明明是03年12月29日当天晚上9点40分以后你们才告诉我们朱胜文跳楼自杀,为什么在报上撒谎说是“当日19时40分”监狱就通知我们了?按监狱法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家属”,为什么六个小时以后才告诉我们?我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就知道消息了,一再和你们联系,你们一直敷衍我、拖延我,直到晚上9点才来车接我们,到监狱最快也得晚9点40以后才向我们宣布。为什么在报上撒谎欺骗老百姓?
  
  狱方:(不答)
  
  家属:你们监狱方也是当事人,和我们家属是平等的,怎么能由你们调查这件事,宣布朱胜文是跳楼自杀?难道一个杀人犯杀了人,也可以由他自己宣布他没杀人吗?
  
  狱方:事发后,检察院、司法厅、监狱局的领导都到现场了。监狱管理局责成哈监调查,滨江检察院监督,是合法的。
  
  家属:朱胜文梦寐以求的就是办病保回家,怎么会“一头就扎到窗外去了”?
  
  狱方:我们也不理解,没法解释,他就是跳下去了。
  
  家属:那天晚上你们说:朱胜文上完厕所,“从卫生间窗户一头就扎下去了”。我们问:那怎么可能呢?你们说:“因为窗户很矮。”我们又问:狱警干什么去了?你们说:“一个狱警上去抓住裤子,拽到膝盖,老朱还用一只脚蹬他,蹬掉一只鞋,没拽住,人就下去了。”我们问:还有一个狱警呢?你们说:“卫生间很小,只能站一个人,另一个人靠不上前。”事实上,第三天我们去现场,一进门就明白了。卫生间很大,我们全家十几个人都进去了。窗台也不矮,至少90公分,朱胜文 57岁了,才1米70高,又胖又笨,蹲了7年监狱,人很虚弱,行动迟缓,又一身病,怎么可能“一头就扎下去了”?他又不是跳水队员!
  
  狱方:(不答)
  
  家属:大冬天窗户怎么能开着?谁开的?
  
  狱方:因为卫生间有异味,清洁工早上打扫卫生时就开开了。肯定不是朱胜文开的。
  
  家属:数九寒天从早上开到下午3点40,有六、七个小时呢,这怎么可能呢?
  
  狱方:我们和法鉴中心领导沟通了,厕所天天开。反正当时确实是开着的。
  
  家属:那窗户把手上的指纹你们取了吗?
  
  狱方:用不着取,没那个必要,那说明不了什么,卫生间是公共场所嘛。
  
  家属:我们可以看看现场勘查内容吗?
  
  狱方:这不能给你们看,由我们调查组掌握。
  
  家属:你们说朱胜文是自杀,你们应当拿出有法律依据的书面材料给我们。
  
  狱方:材料不能给你们,我们只能口头通知你们,就是跳楼自杀,这就是结论。
  
  家属:你们确认朱胜文是跳楼自杀,总得给我们个正式书面通知吧?那怕就是一行字。
  
  狱方:犯人死亡没有正式文件,只能口头通知,我们不可能把文件给你们。
  
  家属:你们说朱胜文是自杀,只有两个狱警是目击证人,他们的证明在法律上成立吗?
  
  狱方:经我们审查,这两个狱警政治素质好,跟朱胜文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不存在他杀。
  
  家属:你们在没有作尸检的情况下,就作出跳楼自杀的结论,我们不能接受。我们几次要求见你们调查组,今天是第一次见面。你们还没有向我们家属通报情况,就见报了。这尸检还有必要作吗?没作我就知道结果了:肯定一切正常,就是跳楼自杀。
  
  狱方:那你们不相信我们也没办法。我们调查已经结束,你们有什么疑意,可以形成书面材料去上面找,让他们来审查我们。
  
  
  多维追击:哈尔滨前常务副市长朱胜文是自杀还是政治谋杀?(14)
  
  
  
  多维社特约记者樊黑仁报导/消息人士对多维社说,被判刑17年的哈尔滨前常务副市长朱胜文2003年12月29日在哈尔滨监狱死亡,可能使哈尔滨官场的一些黑幕永远被掩盖。官方的解释是长朱胜文从狱中三楼的窗户跳下去摔死的。但是,朱胜文的死亡也引起人们更多的猜测:朱胜文服刑已久,假释在即,为何要自杀?是不是与他正在申诉有关?是不是与他临死遭到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的训斥有关?哈尔滨坊间甚至传闻:这很可能是一起政治谋杀!
  
  消息人士1月1日对多维社提供了朱胜文死亡的消息,经过查证,多维社1月3日开始了题为《哈尔滨前常务副市长朱胜文是自杀还是政治谋杀?》的系列报导。
  
  朱胜文案件亦已开始被中国媒体报导,1月12日,新华社播发了记者徐宜军题为《哈尔滨市原副市长朱胜文服刑期间跳楼自杀详情》的电稿。1月13日,《新京报》发表了记者王姝题为《朱胜文之妻接受采访表示对丈夫自杀感到意外》的报导。
  
  多维社收到消息人士提供的“一老哈”所写的《谎言和血几时休?──再谈哈尔滨前副市长朱胜文之死》。现全文转发:
  
  
  
  随着时间的流逝,围绕着哈尔滨前常务副市长朱胜文于2003年12月29日在哈尔滨突然“自杀身死”的疑团似乎日益凝重。政府官方暧昧的态度与新闻报导的手法不仅典型地反映了毫无新闻自由社会下新闻报导为“党的喉舌”职能,更衬托出共产党统治下政治的腐败,司法的黑暗,和人性的扭曲和泯灭。
  
  在共产党舆论控制下,任何突发性敏感事件的新闻报导都必须由上级党的宣传部门统一口径。如果上级宣传部门无法决定,则一级一级地请示直到党中央宣传部。中宣部长则要沟通主管宣传的国务院副总理,决定是否报导、如何报导、如何定调与定性。如果事件潜在影响与后果不明朗,那他们宁可拖延报导或含糊其辞地报导。这就是为什么许多重大事件发生后,中、下级新闻部门不敢擅自报导,上级新闻部门更是要“和党中央保持绝对的一致”。新闻报导要么滞后要么乾脆不报,让人们逐渐遗忘。反正中国社会重大突发事件多,没等人们弄清上一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责任与处罚,下一个重大事件已经突发,人们的兴奋点和注意力也随之转移。人类生理上的弱点竟然成了共产党转移社会大众关注视线的一种手段。
  
  在对待朱胜文“自杀”死亡报导上,到处可见共产党和政府官方控制、操纵、利用新闻工具的手法痕迹。
  
  首先是装聋作哑,装疯卖傻。能不报导的就不报导,如果能就此欺骗天下,蒙混过关,则是上上大吉。朱胜文12月29日“自杀”死亡,网上1月2日有消息传出。6─7日海外网站已有多篇报导,而官方则一直保持惯有的沉默。
  
  到实在瞒不住时,则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让下属小报出头报导,达到宣传和传递消息同时,极力拉大事件与共产党和政府官方的距离,这样既能避免给党和政府脸上抹黑,又给党和政府日后介入,主持“公正”、“平反昭雪”留下后路,保持党永远的“伟大、光荣、正确”。
  
  在1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记者会上,有记者询问朱胜文12月29日“自杀”一事是否属实,黑龙江省长张左已回答“有一起服刑人员死亡,事件正在调查中”,居然连朱胜文名字都没有提及。
  
  12 日东北网报导某官方记者到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的采访。文章首先宣传朱胜文“在职务犯监区担任英语教员,在这样的改造环境里既能发挥特长,又能读书、读报、练习书法、绘画,对这种改造环境表示满意”。同时告诉人们“朱胜文入监后能够认罪伏法,遵守监纪,积极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寥寥数笔,就给读者描绘了一个“文明、秩序、管理良好、充满温良恭俭让”的共产党政府监狱形象。在这样的监狱服刑还去自杀的人百分之百是有精神病的疯子。
  
  文章笔锋一转,提到12月中旬监狱发现朱胜文“情绪低落,精神恍惚,精神异常并流露出有轻生厌世情绪。监狱领导和民警先后10余次做思想工作(多么让人感动的思想政治工作啊!)。在交谈中,(朱)曾流露出‘两口子都没工作,出去后怎么办’的悲观情绪。”文章到此,朱胜文“自杀”已是“顺理成章,自然而然”之事。这篇不是官方尤胜官方的“东北网报导”轻飘飘地给朱胜文之死得出了“自杀”的结论。文人之卑鄙,一致于斯。
  
  网上有署名“冰城来客”者,撰文揭发朱胜文红卫兵时期打老师的历史。说“其实朱的冤枉最多不过是分赃不均,狗咬狗而已。”言外之意:朱胜文尽管死了,但他早年也不是什么好人,死有余辜。俺不知道老朱的中学红卫兵历史,无法证实或反驳。但这篇文章抛出的时间令人颇感怀疑,意图令人费解。
  
  更卑鄙的是黑龙江官方,他们不但故意通过共产党黑龙江省委机关报《黑龙江日报》的下属小报《生活报》(2004年1月13日)来向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人民传递朱胜文“自杀”死亡的消息,而且隐瞒和歪曲了事件的许多关键细节(参见:《哈尔滨监狱方就朱胜文死因与其家属的对话》)。
  
  朱胜文死去了,他的血逐渐会淡漠的,死者家属的眼泪会枯干的。然而,政府的谎言还在继续。这片受到魔法诅咒的古老中华大地上,邪恶与残暴的共产党在继续制造着新的鲜血、眼泪和更多的谎言。
  
  我们想弄明白两件事: 1、2003年11月25日,是哪两位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级退休干部”到监狱中会见了朱胜文,几个小时的秘密谈话都谈了什么?为什么他们警告朱,要赶快打消申诉的念头,“好好服法改造,别去干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2、如果这几个小时的秘密谈话涉及到了朱胜文因此被捕入狱的“国贸案”中的冤情,那么朱胜文当初入狱和今日突然“自杀”与他的政敌岳玉泉以及岳玉泉背后的哈尔滨市、黑龙江省、乃至中纪委高官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利害与冲突?
  
  朱胜文到底是不是贪官,是不是红卫兵时殴打过老师,这是死者和他灵魂之间的对话。
  
  朱胜文是不是被人陷害入狱,他到底是被人逼入绝境自杀还是被政敌害死,这是我们苟活者和我们的心灵、良心、人性、道德、法律和正义的对话。
  
  我们能看到这场对话的结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