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包通过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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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认证
国联企培企业管理中心 国联培【2014】06号
关于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
一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科):
为了提高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满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国联企培(北京)企业管理中心将于2014年大力推广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培训工作。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且可以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
一、培训对象
(1)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裁、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
(2)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3)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标
讲述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如何帮助公司领导实现其目标和创造公司的竟争机制,集中阐述人力资源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程序的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本质。课上将讨论影响全球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因素,关注那些目前影响到招聘、留住、激励员工的经济和社会的因素,也将涉及到影响员工成长的因素,使学员熟练掌握处理员工关系的各种技巧。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通过率。
三、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六年以上者。
四、授课内容、教材、师资
(1)授课内容: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2)培训教材: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培训教材。
五、证书颁发:
培训后参加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经考试、鉴定合格者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其可作为录用、待遇、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培训时间、地点:
时 间:2014年09月19日—09月20日
地 点:武汉(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七、收费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费:(一级)6800元人、含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鉴定费、综合评审费、证书等费用。食宿自理,统一安排。
八、报名材料及其他
初审时需将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个人相关业绩证明及获奖证明复印件(两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寸免冠照片八张寄到我处。请参考人员于8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及培训报名费(汇款方式详见报名表)上交招生工作站。
九、联系方式:
负 责 人 : 齐 艳 QQ咨询加:1368265223
传 真:010 67046596 手 机:15652252787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55号3 108A
国联企培(北京)企业管理中心
2014年6月24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