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网络知名导演枫林西藏打工遇不幸,被企业赶出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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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名导演枫林西藏打工遇不幸,被企业赶出宿舍
笔者:直接受害人 枫林(本名:蒲显晨)
职业:民间导演,剪辑师,策划师、摄影像师
联系方式:13989949400
现住西藏林芝地区八一镇(具体地址出于人身安全考虑不便公开)
身体情况:
右臂肱骨(既:右上臂)粉碎性骨折,已手术(钢板固定术),右手及手臂无力(桡神经受损),无活动能力,手术至今一个半月,现在是本人用左手亲自打出的这篇网络求助文章。
附图证明:(新浪我的博客相册)
1:内为本人手术后住院照和手术收费发票
http :photo。sina。com。cnlistphotos。php ?uid等于1218512263amp ;ctgid等于129963
2:有关我个人的一点照片,以供各位了解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http :photo。sina。com。cnlistphotos。php ?uid等于1218512263amp ;ctgid等于129962
个人博客:http :blog。sina。com。cndvpro
家人情况:
父亲,包钢普通退休工人,年过六十,有帕金森综合症
母亲年近六十,无业者,有高血压与心脏病
前言:若非身体情况实在太差,公司推委拖延,有关机构也不能及时解决,加上经济困难,我也不会在这里请求各位的援助,请各位热心人可以通过社会的力量,网络的力量,媒体的力量使得我可以尽快解决此事,也为其它同样的弱势群体维权提供一份保障~谢谢~!
情况概述:
本人于2008年6月底来到xz林芝八一一家旅游开发公司(西藏雅鲁藏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属的文化公司工作。
10月20多号,本人乘坐直接主管所开车辆(直接主管为司机,因车上拉的东西太多我在副驾驶)至内蒙途中(我属于陪同,探亲及招人,因经主管口头同意,走的又急,且又是由主管本人开车,未写书面报告)在青海可可西里区域,距离格尔木180公里的不冻泉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在未报警的情况下由直接主管开事车送至格尔木的二十二部队医院手术,之后十四天后我返回到公司。
结果公司以未与总经理请假为由,不受理工伤。
经过长达一个月的个人让步之后,直接主管私人进行了一定赔偿后,正待本人要回家乡养伤之际,公司提出辞退。
为此我不得不停下回家的计划,转至劳动局要求以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劳动法的第七章第八十二条追纠其未与本人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以获取一定的赔偿(该赔偿下来也只有一万元左右,但事故后本人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无法工作,没有收入,而私人的赔偿也只是刚够治病。)
不想时经一周未解决(劳动局也是第一次接到这样的事件,还不能明确具体解决和执行的方法与流程,甚至为此内部产生了争吵),公司却下达了通知单,要求我当日搬出员工宿舍,还要求追缴10月19号之后的所谓福利(食宿费用,计三千多元!!!),但之前公司从未有过相关声明。现公司又要以我未能达到他们要求为理由,让我对在公司几个月间因公司支付我工资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就是反过来向我要工资)
在经劳动局及民政局求援无果后只得搬出。另,西藏的物价极高,最普通的一碗面也要十元钱)
后,通过第三人在中转对话中还得知公司居然想通过在我的办公用硬盘中以数据恢复手段得到的我的个人裸体照片来进行非法要挟~!!!!(纯个人合法,且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人人隐私照片)
现在,我的合法劳务权益,个人隐私权益,人身安全及基本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威胁。
而至今有关部门未能解决
2008年12月21日 星期日 12:38分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9-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