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陈远豪、孙志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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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芳村区检察院在广州市检察院某位领导的操纵指挥下,公报私仇,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广东省畜产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杨小平同志进行政治迫害错误逮捕一事,现说明如下:
一、杨小平,女,53岁,广东省人,1998年出任广东省畜产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该企业属国有企业,在杨小平同志接任之前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年出口额仅4000万美元,欠债却高达人民币二亿多元,公司上下人心涣散、弊端重重。杨小平同志到任后,锐意改革、敢抓敢管,在短短的二、三年内就使该企业跃居全国出口企业200强之一,年出口额达到二亿多美元。由于杨小平同志工作业绩突出,多次受到各政府部门及上级单位的奖励、表彰,还曾受到□□□□同志的接见。
二、广东省畜产进出口集团公司的前任总经理袁某某伙同广州市检察院市检某位领导对杨小平同志进行政治报复。
杨小平同志上任后,敢于揭露阴暗面,挖出了原公司驻香港公司(香港时代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孙东路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孙东路在任职期间贪污、挪用公款3600多万港元(已无法追回),使国有资产蒙受巨大的损失。杨小平同志代表公司向检察机关举报了孙东路的犯罪事实,但开始举报就遭到了孙东路的保护人广州市检察院市检某位领导的包庇,以种种借口不予受理。后来在中纪委的干预下,市检某位领导才无法推搪只好接受。在调查孙东路一案过程中,市检某位领导设置了许多人为的障碍,对孙东路的罪行百般庇护、重罪轻办,移交东山区人民法院的材料仅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结果一审判决仅判了五年有期徒刑。此事惊动了新华社,并在内参上进行了报道。此后,杨小平同志冒着个人受报复的危险,向省委主要领导反映了此事并得到李长春书记的支持,指示省政法委专案组重新调查取证,证实了孙东路的犯罪事实,孙东路因此被改判为十二年有期徒刑。
目前,孙东路仍有二大罪行未查,即贪污美元121万元以及公安部门已查实的孙东路虚开增值税发票4000多万元的事实。此二项犯罪事实被市检某位领导截住压下了,如查下去,孙东路的罪行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市检某位领导利用人民赋予他的生杀大权,与公司前任总经理袁某某勾结起来要先把杨小平同志整倒。孙东路是袁某某的心腹,其犯罪行为一直受到袁某某的包庇纵容。袁某某在畜产公司任职期间造成二亿多元人民币的亏损,在企业面临破产的情况下被调离,袁某某对杨小平同志在任期间取得的巨大业绩一直耿耿于怀。另外,众所周知孙东路与市检某位领导也有极密切的关系,在调查孙东路一案时,市检某位领导明知孙东路有罪而故意不查,徇私枉法、包庇掩盖,孙东路被改判并被省政法委查出另有问题(可向省政法委调查组负责人陈处长了解)后,市检某位领导也对杨小平同志恨之入骨,还曾多次威胁要将杨小平同志整倒。孙东路在此二人的包庇下多次扬言要把杨小平同志整倒、整死、杀死全家,甚至在被关押期间也是如此。市检某位领导与袁某某二人臭味相投、互相勾结,几方面勾结在一起,阴谋策划了杨小平同志案件。
在袁某某等人的策划下,组织一帮人(以广东省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李绮文为首)写了大量诬告材料,2002年9月17日,在没有任何真凭实据仅以诬告材料为理由的情况下,先由省直纪工委对杨小平同志实施“双规”,同时检察机关介入,9月27日晚市检某位领导亲自“上阵”,到省气象招待所对杨小平同志实施刑事拘留,10月10日宣布逮捕,罪名是未加证实的95年赞助广州市执信中学四万元。现此案已查了两年多,杨小平同志也失去自由一年半了。2003年12月11日侦查结束,市检的《起诉书》中为这个全国出口企业200强之一,年出口额达到二亿多美元,每年向国家缴交2000多万员税款的企业董事长、法人代表所罗列的涉嫌犯罪事实竟是赞助执信中学四万元、捐款二万元(上述二项杨小平同志于95年已自己支付)、二项奖金及办案生活补助(奖金及补助都是该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决定的)、挪用公款(实际上是下属企业的正常资金运转,且据调查本息均在杨小平同志离任前全部归还)、贪污公款买车(该款项实际上于2002年8月14日已由私人支付,有证可查,但检察机关竟说是8月21日以公款人民币16。25万元支付,且该车一直不在杨小平同志手里,检察机关竟说是2002年11月将该车“追回”)。
市检的这位领导身为国家机关司法工作人员,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动用了三个检察院(广州市检察院、芳村区检察院、白云区检察院),且动用了大量人力,先后换了四批办案人员,耗费了数百万元经费,蓄意制造冤假错案,典型的先抓人后找罪名的案例。为了达到折磨杨小平同志,长期羁押的目的。在逮捕期满五个月后,2003年3月10日芳村区检察院又以“发现新的重大案情 挪用公款”重新计算羁押期。所谓的重新发现案情实际上早已于2002年10月调查清楚没问题(有记录在案)。收到《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又一个半月过去了,市检的这位领导明知道无法起诉,不构成犯罪就又耍了“退检”的把戏。芳村区检察院的某人甚至说“级用枪指着我的脑袋,我不得不按程序办,一定得起诉”,还赤裸裸的说“若办错案我们该怎么办?国家赔偿谁负责”等等。没想到芳村区检察院的某人竟会这样为虎作伥。
综上所述,请求大家给予关注本案件并支持杨小平同志,不要等到的悲剧象陈远豪、孙志刚案件那样再次发生。讲正气、惩司法腐败,还杨小平同志一个清白,还人民一个公道。谢谢!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