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尔泣血求助 泣血呼唤法理■■■ 
  青岛巴特尔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孙守海求助信 
  法制平安和谐的社会 经济繁荣开放的青岛
  为何维权这么难!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我是青岛巴特尔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守海,作为一所民营企业的投资者,我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投资经营的“青岛巴特尔食品有限公司”无辜遭到公司驻地村委会人为的破坏,偌大的企业顿成一片废墟,痛心疾首的我只得拿起了法律的武器,走上了为自己讨回公道的漫漫维权之路。然而,在长达九年的诉讼维权、申诉、信访之路上,尽管相关部门都认定我是受害人,却没有一家能够依法支持作为受害人“巴特尔公司”遭受侵害的损失事实,几年间我不仅耗尽所有的积蓄,也耗尽了我仅存的期待……至今也没能够得到一分钱的合法权益主张。
  在法制日益建全,社会和谐经济开放的青岛,为何不能保障作为投资者的我,一个合法却遭受不法侵害的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呢?一个合法投资生产经营的企业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暴徒打砸抢全部洗劫一空,难道没有政府了吗?没有法律了吗?
  “巴特尔”蒙语之意是“英雄”、“勇士”。就是这位“英雄”创造一个从无到有的奇迹,记录了一个创业者巴特尔的艰难历程:谱写过曾经的辉煌。“巴特尔”产品在青岛成为岛城百姓菜篮子里的“品牌”。企业发展起来后,为了彰显一个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感,捧出爱心为社会救危扶难,国家危难之际,南方抗洪救灾,公司举办大型赈灾义卖,发动抗洪捐助;为发展壮大社会再就业、帮助特困家庭、救助辖区危难家庭等社会爱心奉献公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荣誉,传为佳话。
  2000年12月31日,白手起家的巴特尔法人代表孙守海为了做大做强企业,为了更好的回报社会,广征了青岛市李沧区永清路办事处小枣园村委会总面积为3300余平方米的土地,并签订了《租赁合同》,期限20年,自200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巴特尔公司按约支付了租赁费,孙守海就带领员工开疆拓土,他们用三个月的时间,填埋一条废弃大水坑修建起了厂房,并购置了相关的设备及原材物料。2001年元月8日,巴特尔食品有限公司正式开业经营,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然而好景不长。原因是新任村委书记王福林上任后看中公司厂址,意想自己开办酒厂,与公司未达成共识。至此,巴特尔公司灭顶之灾随之而来。2002年6月18日上午9:30,小枣园村委书记王福林指示村委王喜纠集20余名黑社会人员,强行闯入公司,实施侮辱、殴打公司员工,并把公司全体员工驱赶出公司,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封闭该公司大门,强抢侵占公司并私自派人看守占有公司即公司全部财物。2002年8月1日,小枣园村委将强抢侵占的公司变卖交给中青建公司继续侵占,然而,在其侵占期间,公司窗子被砸,门锁被撬,设备被窃变卖﹑生产设施等惨遭破坏。公司内所有的机器设备及原材物料被变卖转移,已荡然无存,生产设备、设施、速冻链、冷库被破坏拆除,公司已成空壳,造成经济损失高达1000多万元,公司60余员工失业流向社会。
  损失惨重,报警维权申诉上访,耗尽最后的期待
  2002年6月18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遭到非法封门时,公司员工便拨打了110报警,李沧公安分局永清路派出所唐山路警区接警,并赶到现场处理时,公安机关也对小枣园村委及20多名黑社会人员的殴打员工、非法封门、强行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也无可奈何,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只能指示我公司人员全部撤离公司,由小枣园村委会派人看守巴特尔公司;2002年8月28日,公司员工发现公司门、窗锁被撬,设备被窃变卖,转移出公司,公司再次向永清路派出所报案,并提供了被窃变卖设备、包装物的销赃地点,当日下午2:00该警区姜警官前往现场侦察并录像,此后公司又连续向永清路街道办事处、李沧公安局报案、申诉。并多次向李沧区人民政府求助。在没有音讯及回复的情况下,公司被迫无奈于2002年11月26日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法院诉讼过程中,法院前往李沧公安分局永清路派出所调查取证时,公安机关将案发时的原始询问笔录、不予以提供;并且隐瞒了案发的真实情况,包庇了小枣园村委侮辱、殴打、驱赶公司员工、非法封门、强抢侵占公司行为。巴特尔公司遭到非法封门、强抢侵占的事实公安机关也予以认定,但称之为:不是小枣园村委所为,为小枣园村委这些村霸黑社会势力充当了保护伞。误导法院不能公正依法判决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致使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青民一初字第16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鲁民一终字第301号判决“巴特尔公司与小枣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00年12月31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中青建公司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小枣园村1号厂地约3300平方米交还给巴特尔公司”,但对巴特尔公司要求“小枣园村委会赔偿其被侵占的经济损失”的请求,法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并告知让巴特尔公司另行到公安部门报案主张权利。官司虽然赢了,即使与小枣园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即使中青建公司腾让厂房,然而,公司却成了空荡荡的厂房,公司投资的一大笔损失由谁来埋单呢?
  小枣园村委书记王福林、村委王喜都自己承认带领20多人将巴特尔职工全部赶出公司,并安排2男2女共四人看守公司;而看守人之一刘振华也承认在看守期间巴特尔公司完好无损,而接手的中青建公司执行董事崔平也承认在接手时厂房中确有制冷机组、奶制品生产流水线、化验室、冷库、燃油锅炉等等机器设备、设施;而且公司窗子被砸,门锁被撬,设备被窃变卖﹑生产设施、冷库等等被破坏、毁坏、拆除,就在其非法侵占看守期间发生,当然这些损失也应由他们赔偿。
  在永清路派出所所做的询问笔录中,小枣村委会书记王福林也承认叫王喜派人将巴特尔公司封门,并派2男2女共四人看门,禁止任何人进入。村委王喜也承认自己在2002年6月18日上午10点左右,带领20多人将巴特尔公司全部员工赶出,并派2男2女共四人看守厂门。中青建公司执行董事崔平也说在自己接手巴特尔公司看守时,巴特尔公司确有机器设备。在看管人之一刘振华的情况证明中,刘振华证明自2002年6月下旬至2002年8月1日看管期间,巴特尔公司办公室、车间、仓库均完好,机器设备等都在里面,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原公司生产主任老王回忆道,2002年6月18日,在上班时,小枣园村委王喜带领二十多人闯入公司,对他拳打脚踢,将他及其他员工赶出公司,将公司封门,并派人看守,他们被赶出时,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公司有奶制品生产线两套、锅炉及制冷、冷库都正常使用,另外公司内还有从青岛东方公司新购买的肉制品生产设备一套,有灌肠机、真空包装机等许多设备。
  原公司出纳小腾也回忆道,2002年6月18日上午,她们在上班时,王喜带很多人来公司对她们辱骂、哄赶,她们被赶出时,公司是正常生产经营的,公司设备齐全,仓库还存有成品奶4986箱。
  2004年2月18日,正值青岛市政府、市人大会议召开之际,无助的孙守海前往求助。人大代表(023)谭维清委员接见了他,并将问题带至会务组。青岛市政府信访接待办批示,由青岛市公安局负责处理。当时,青岛市公安局与孙守海签订协议,会在五天之内给予明确答复及处理意见。然而,在两会结束后,还是没有回音,孙守海开始不断上访、报案申诉,直到2004年6月30日,满怀期待的孙守海却接到了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未发现哄抢和盗窃犯罪,不予立案”的答复,孙守海控告王福林等村霸黑社会势力实施侵犯巴特尔公司财产犯罪行为,而李沧分局则不予查处,指鹿为马,孙守海不服,申请复议,然而,2004年7月9日,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再次“未发现有犯罪事实存在,维持原决定”的复议决定书让孙守海失望至极。
  业内法律专家认为:小枣园村委会对巴特尔公司已经实施了侵权行为,已经构成对巴特尔公司侵犯财产罪。
  2005年10月,我们主张自己的权益,再次将小枣园村委会和中青建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沧公安分局再次不予提供实事求是案情,只说明案情中部分事实,认定小枣园村委、中青建看管巴特尔公司,隐瞒村委殴打驱赶公司员工非法封门、抢强侵占公司财产的事实及公司损失情况,以事后民警回忆公司有部分设备财产的不实法效证明,误导法院再次不能公正判决。在2005年11月7日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青民一初字第193号,2006年3月3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鲁民一终字第13号以“从巴特尔提交的损失证据分析,并不能有效地证明他们保管之前,主张的设备、材料等真实存在的情况,亦不能证明具体的损失数额”为由,驳回了孙守海的诉讼请求,
  公安机关的情况证明,认定证实了小枣园村委实施了实际侵占看守行为;永清路派出所情况证明、调查询问笔录,证词事实也证明是小枣园村委2002年6月18日实施了侮辱、殴打公司员工,把公司员工驱赶出门外,非法封门,强抢侵占看守公司即公司财物的事实,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行为。
  法院已经确认小枣园村委会实施了侵权行为,并且认为他们怠于履行保管义务和保管行为不妥,致使保管物损毁丢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我们提供公安证明,小枣园村委人员在公安机关询问笔录、证人、证言、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财物来源证据等等证明公司损失事实,而法院认为不能有效证明在小枣园村委会保管之前,主张的设备、原材物料等真实存在的情况,亦不能证明具体的损失数额,以此为由混淆事非、,驳回了诉讼请求,彻底粉碎了我们仅存的期待。
  经过这一场变故之后,我们全家陷入经济危机之中,每天讨债者纷纷前来讨债,因无力还债,我曾5次被债主绑架,殴打致头颈椎、腰椎严重突出,致身体伤残;夫妻双双失业,没有经济来源只好将自己与年迈老母亲的房屋抵押,因无力偿还贷款,房屋被法院查封;又因无法偿还企业外债,债主多次起诉至法院,我先后三次被李沧区法院司法拘留,长期饱受牢狱之苦。
  如今,债台高筑、走投无路的我“愿向社会公开出卖个人身体器官和鲜血”
  来筹集资金继续维权。
  青岛巴特尔食品有限公司与小枣园村委的租赁合同纠纷,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青民一初字第16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鲁民一终字第301号判决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裁定书(2004)青执二字第116号确认了青岛巴特尔食品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2008年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青民一初字第64号确认了产权人巴特尔食品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财产判决;现该案仍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2010年2月4日李沧区人民法院(2010)李沧民字第176号将开庭审理青岛巴特尔食品有限公司诉小枣园村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综上纠纷现仍在法院处理中。2010年1月20日该局在我单位外墙处张贴了一份青岛市李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决定书(李沧城法拆决字【2009】第4010号),下发日期为2009年11月24日(复印件)。
  2010年1月21日我接到小枣园村委书记王晓厚打来电话,通知面谈,拆迁事宜。22号上午我同律师到小枣园村委参加关于拆迁第一次面谈。王书记说明该区域在拆迁范围。并首先阐明,此拆迁是有补偿拆迁,由区政府商谈。具体要求意向让我们在2 3天之内拿出意见。我们非常赞同拆迁,并表态按拆迁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在此前我公司没有接到任何政府、城管执法部门等关于公司强制拆迁的通知和告知。我们公司园区内12家企业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在我们企业毫不知情情况下。突然在2010年1月23日早7点左右,李沧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丁海涛为首100余名城管人员积极参与带领下。由永清路街道办事处书记李维江指挥,李大鹏书记带领100余名社会小哥身穿迷彩服,为先锋队;雇佣100余名社会闲杂人员挥舞雪亮杀人砍刀等凶器为抢砸队员;拉起了警察警戒线;封锁了我们企业厂区周围的道路,包围了我们的厂房,将我们公司工作人员控制,在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清单交接情况下,将我们企业的门砸开把设备抢走,粗暴拆除我们企业的办公室等全部房屋,还将我们公司的生产设备车间流水线;原材物料;办公物品;企业财务帐等等恶意砸毁;毁灭并掩埋在废墟中;到现在仍掩埋在废墟中。将整个拆迁矛盾激化,目前我们公司12家合法企业财产混为一坛。
  青岛巴特尔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约定租用小枣园村委场地面积:3300平方米,建设房屋车间面积:2178。59平方米。外门卫和东车间112平方米。西场地车队办公室:140平方米(2002年被村委抢占)。
  我们12家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试问:李沧城管执法局我们工业园区12家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每天都在生产经营,为何李沧区城管执法局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和《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上墙公示呢?任凭12家企业人员不予下达?猫腻何在???
  李沧城管执法局1月23日下午,在强拆过程我们企业报警后,110公安干警赶至现场要求你们提供合法执法手续,当时为何提供不了???
  李沧城管执法局你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而该厂房是2000小枣园村委将土地租赁给我们后经小枣园村同意,是我们企业2000李沧区招商引资投资建成,那么小枣园村违法行为的连续或继续状态是怎样发生的?1月25日青岛市信访局答复不是违法建筑,属历史遗留问题。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是否有朔及既往的效力?
  李沧城管执法局法理:执行一个自己权利可以建立在另一个合法的权利之上,自己的权利行政行为可以侵害合法企业的合法权利之上吗?企业的合法财产,生产设备原材物料,财务帐等等在行政执法的掩护下就可以恶意砸毁、毁灭掩埋在废墟中,至今仍掩埋在废墟中,造成合法企业停产、破产等等巨大的经济损失,有永清路街道办事处,李沧公证处的保护伞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了吗? 等等等等!                           
  在法制平安和谐的社会,经济繁荣开放的青岛,拥湾发展的李沧,我们的企业为何在李沧区的投资、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不受法律保护?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企业的合法财产在李沧区被恶意砸毁破坏、被私自拉出我们企业为何不给予出具任何清单吗?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难道我们企业在李沧区投资就应该受地方政府办事处、城管执法局非法破坏吗?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难道李沧区真的没有法律吗?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国家保护企业的合法财产、合法生产经营的法律,在李沧区行不通吗?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amp ;8226 ;
  青岛巴特尔食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泣血求助,泣血呼唤法理!还我企业,还我财产!  
  请求:各位领导、记者朋友们在百忙之中给予关注、声援、救助。请求大家人人奉献一片爱心,大家共同呼吁,期盼有关领导能够给予关注给予组成督办小组,调查详情事实,依法依据事实:要求李沧区政府依法补偿搬迁;要求李沧区政府归还非法抢走我们企业的合法财产;要求李沧区政府赔偿恶意砸毁、毁灭我们合法企业生产设备损失,经营损失。 联系电话:1333500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