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卖了一套房,一室一厅50平米,总价30万,当时买家全款,

  当时买卖双方只是签了个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一直没有去办理过户,我到房管局查了,那房子还在我名下。现在这套总价35万至少,我很想要回房子,
  我如何能要回那套房子?
  请各位支招,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