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只有官杀民 今日草民敢杀官【转载】
文章目录
自古只有官杀民,未闻草民杀了官。在如今的中国,民杀官的事儿还真就发生了,而且不是一桩。
甘肃省民乐县农民钱文昭,2004年趁法院举行年终会议时突闯会场,引爆随身携带的炸弹,不仅炸死了自己,包括县委副书记、法院院长在内的四名官员也一命呜呼,另有22人受伤。
钱文昭家住离县城只有两三公里的洪水镇新丰村。钱的儿子钱多福被妻子汤惠兰起诉到县法院离婚,终审判决是钱多福支付汤惠兰财产分割款7。1万元。钱多福只履行了一小部分就去了外地,汤惠兰跑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法院的人在新疆伊犁找到了钱多福,但在带回乡的途中钱多福死了,尸体抛弃在千里之外无人处理。钱多福的爷爷和父母亲多次找到法院要求尽快妥善处理死者的安葬及善后事宜,但都没人接待;找县委、县政府,非但没有答复,还派警察到法院抓他们。绝望的钱文昭走上了一条绝路。
在湖南省永兴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曹华2005年也是被人炸死的,只不过是在家属楼,而不是法院。引爆炸弹的是黄运财,也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民。他的儿子黄虎在当地煤矿做工时被绞断右手。法院本来裁定煤矿承担治疗费用,并赔偿食补助费、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伤残抚恤金共计三十余万元。但是法院很快就变了,裁决煤矿只要赔十六余万元即可。经历了一次仲裁、五次鉴定、两次判决,连绵三年,黄虎最后拿到的只有三万多元,并受到矿主的公开羞辱:“原来就说给你们三万多,累得像条狗一样,还不是拿一样多!”结果,“轰”的一声,法院的家属楼被炸了。
民杀官的现象近年来屡见不鲜,与GDP的高速增长不相上下。为什么?就因为当官的就有权,有权就可以换来钱,谁给的钱多就给谁办事,没钱的根本别想办成事!有些事情办不成没关系,有些事情办不成就活不了,逼急了,杀人!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7-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