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凡年满18岁的美国公民都有选举权,不过,各州在法律上还有更细化的规定限制。比如,有6个州规定选民必须拥有财产,12个州规定“乞丐”、“流浪者”、“受济贫院抚养的人”不能成为选民,还有19个州规定选民必须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必须能解释宪法。
  美国“全国流浪者联盟”对2012年大选的统计报告显示,低收入、无家可归者多年来在选举登记上困难重重,投票率远远低于高收入人群,而很多政策如最低工资、社会福利的制定却直接影响到低收入人群。
  特朗普的胜利,与其说是黑马异军突起,不如说是人们在发泄对日益加剧的经济不平等问题的不满和愤怒:他们痛恨现有经济体制,认为这一体制让富人更富,穷人更穷 ;他们担忧移民抢走他们的工作 ;他们认为政客们只在乎选票,却忽视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美国穷人没有选举权!这所谓的民主扇了谁的脸?崇美人士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