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科发火〔2016〕32号印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组织与实施、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附则5章23条,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08年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予以废止。

  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 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申请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不分面积大小,龙华新区80W(100配套),宝安区48W(20配套),光明新区55W(区每年补贴3W)其他区域均40W。
  (三)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六)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如:光明新区30万,龙华新区20万,龙岗20万,福田15万,南山、宝安、罗湖、坪山、大鹏新区各10万。
  (七)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八)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九)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十一)深圳市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二)在2008 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十四)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第一批:
  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 5月13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7日 5月16日
  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 6月15日 7月14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 7月17日
  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手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15989513372 蒋先生 QQ:41031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