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题为转载人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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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mp ;8226 ;又见特权!质疑 “新超国民待遇”五问!!!!!
  (摘自新浪网,作者 :施家少爷)
  
  看到人事部3月29日宣布,人事部、教育部等16个部门已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时,只能说是感到惊讶。因为这是国家16个部委联合发布一纸“特权令”。在这份《意见》中,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报酬、申报项目、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知识产权保护、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入出境和居留便利等方面做出“具体情况采取特殊办法,特事特办”的“特权”规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受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对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要求优先安排其配偶就业,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将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和高考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人才是生产力发展最重要的要素,这是当今全球共识。中国需要发展,需要强大,政府求才若渴之心态也能理解。以这样一纸“特权令”使“海归”人才拥有“超国民待遇”来吸引人才却不得不令人惊讶国家这16部委的惊人才华及大手笔。在今年刚刚闭幕的两会上通过《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之际,国家部委却天才般的制造出了“新超国民待遇”。
  
  一、 国家的科技、技术的发展的主要力量是国内的科技人才,国家以这样的政策厚“海归”而薄国内的科技人才,是不是舍本逐末??
  
  何为本?何为末?中国现在的建设绝大部分主要的人才还是国内的人才,而不是“海归”。虽然在一些重点领域、重大专项、重大关键技术等战略重点上,我们要能够引进一部分重要人才,能够提高我们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但是,国内人才才是国之科技技术发展之本,而16部委给“海归”以“特权”,自是舍本逐末,本末倒置。试想:当我们在给这些引进的“海归”人才以特权时,我们国内的人才将如何面对?
  
  
  二、 在我们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之时,在我们呼唤正义、公正、公平的今天,却由国家16部委联合发文,公开提倡“特权”,这,意欲何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份《意见》所提倡的“特权”是在破坏“公正、公平”,明显是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但是,这样的《意见》却是却能够由国家部委联合下发。
  
  但凡“特权”有了,就有人趋之若鹜。在中国社会法制建设过程中没有少见。即有“特权”,就会滋生昏庸、腐败。
  
  三、 以“特权”吸引“海归”,是不是太拙劣?
  
  留学人员不回国,难道就是解决了待遇上问题就一切OK?我想起了在前年连战在北大演讲的一个小插曲。堂堂中国最高学府的校长竟然犯了那么低级的错误,这是谁之过?仅仅是北大校长的过?也许这位校长是位在科研上有重大成就之人,但是不一定是校长之才,但是他却悠然的坐在这位置上。是什么原因促成这样的局面?
  
  中国,现在不缺特权,缺的是公正、公平的环境。这种破坏公正公平的吸引“海归”的《意见》也许会吸引不少“海归”归巢,本来就不是很好的环境被进一步破坏后,所引发的后果不是16部委是否作好准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象16部委下发的这份《意见》如此“特事特办”是否违宪?
  
   看到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和高考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这样的“特权”时,我想到了我国少数民族也是享有这样的权力,对此我十分理解国家的民族政策,同时在宪法第一章第四条中看到了“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那这次,16部委在发布《意见》之前是不是应该提出 啊,在《宪法》中加入“国家根据发展需要,可优待‘海归’”!!
  
  五、 谁为“特权”买单??
  
  当“海归”享受不受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的待遇时,当“海归”子女享受可以优先就读、高考优先录取的待遇时,我们想过没有,是谁在为他们买单??
  
  “钱”是国库中拨出的,但是纳税人的钱。如果说引进了“海归”对生产力发展有贡献,那么说纳税人的钱用的还物有所值。但是,当“海归”子女享受特权时,我们想过没有,学校的座位是固定的,“海归”的子女“优先”了,那会是谁被淘汰呢?我不知道他们会是谁,叫什么名字,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是中国公民,国之根本!!
  
  新中国建立58年,改革开发29年。中国发展成为世界瞩目的一个大国。这是中国人建设自己国家的伟大成就,这其中虽有留学归国的伟大学者钱学森,但是更多的是土生土长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的象袁隆平、叶笃正这样的科学家。国家需要发展,能够引进人才自是良策。但是,以这种“特权”来吸引“海归”有失公允。
  
  施家少爷
  2007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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