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汪义美,女,汉族,云南省镇雄县人,住镇雄县乌峰镇新村小区,身份证号:532128195304190027。联系电话:15987033278
  为配合昭通市镇雄县城市扩建需要,按照《拆迁安置办法》之规定,与住建局签定了2008—076、077号《房屋拆迁安置补充协议》,并按相关程序、规定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已将新村小区东至人行道;西至五谷路;南至宋盛勇宅基地;北至许定芳宅基地的共193。20㎡宅基地划归于我建房。
  我在修房时,遭到郎维友、周大连(系郎维友之妻)、郎军(郎维友之长子)、郎勇(郎维友次子)、郎成(郎维友之子)纠集无业流民、孕妇(郎成之妻)阻挡。
  我与郎家在征地折迁以前并无矛盾,互有往来。郎家没有领征地补偿款是事实,其以不承认政府行政征收为由,而阻止住建局放线,并由怀孕妇女追打申请人及其家人,造成两家矛盾。
  2009年9月23日,住建局联同乌峰镇政府组织施工,周大连及其儿媳睡在挖掘机轮胎下,阻止施工,威胁政府,要求赔偿其地基,否则将以死相拼。此事在当地影起恶劣影响。造成不能正常建房长达五年和严重经济损失。
  此事,我去找镇雄县政府反映,县政府推诿说要我去找县住建局,我又去找住建局,住建局又推诿说要找公安,我又去找公安,公安说要去找住建局。难道为了配合政府拆迁当守法公民,反而成了政府不管、公安不官、住建不管的受害者?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天理何在!
  为推进镇雄城市化建设,确保行政行为的确定力、公信力、执行力不受侵犯,切实维护拆迁户合法权利、防止群体性暴力事件发生,特向地方党委、政府说明情况,要求函接公安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障我正常施工建房,或重新划拨土地,以实际行动维护拆迁户合法权益。



  (图为云南省镇雄县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已成为玩弄拆迁户的工具,拆迁户无法在政府安置地点建房)


  (镇雄县住建局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是骗人的把戏,拆迁户在拆迁安置地施工,被郎维友、周大莲、郎军、郎勇、郎成纠集社会无业人员,地方恶势力阻挡,殴打,住建局的执法人员比兔子跑得还快!)

  (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后,精心打造的新村小区,成了这一幅模样)

  (镇雄县人民政府的拆迁安置地,不可思意的成了垃圾场,历经5年的风风雨雨,政府不管、公安不管、住建不管,难道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公务员都是一群“饭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