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的收入,除去支出家庭共同开支,例如生活费用,孩子教育费用、家务劳动费用等等,该不该按照收入的比例,留一分部个人支配?
  很多原生家庭,为了子女的成长,付出很多,从小到大,衣食住行,读书、教育、培训,有的还出国留学花费巨额金钱,有的因家庭贫困需要兄弟姐妹支助读书。原生家庭的付出,不仅仅是父母,可能还有兄弟姐妹的帮助。
  这些人结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婚后收入却全部属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对方不同意,就无法回报原生家庭。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