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
  我是吉林长春的高宝胜,我与东北新兴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心长春分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多次申诉(最高法巡回法庭也去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徇私枉法、不按法律程序办事,对于我有利证据不予采信,反而采信虚假证据,致使我一直无处伸冤,现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意见公布于众,请有良知的人们给予呼吁,同时能引起相关领导关注重视,维护法律的尊严,公平公正地审理此案。

  高宝胜
  电话:1389449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