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成片森林被毁,当地公安接警后不立案也不依法开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更加奇怪的是当地的检察院、森林公安局、林业局、公安督查、地方政府都知道此事且都是置若罔闻的态度。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次事件涉及到被毁林木不管是从数量还是立方角度计算都已经达到了法定上的数量特别巨大,应当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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