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国家扫黑打恶的专项整治,人人有责。揭露社会黑恶势力研发的一种容易欺骗社会,放松资本持有人警惕性的新型手段:黑恶势力就是利用人们对佛教的崇拜和信仰,把自己包装成佛教的忠实信徒,表面披着慈善、诚信的外衣,实际干的是非法巧取豪夺,牟取巨额利益的黑恶勾当。
  黑恶份子以佛徒忠实信徒,以公司合作经营的名义,以高利诱骗资方投资合作或者借款签定协议,实际又用种种黑恶手段逼迫资方,栽赃资方违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目的是榨取资方的资金、专有技术和社会资源,为他们牟取更大利益。然后在执行协议的过程中,就对股东和借款人大肆造谣,捏造实事,制造假合同,仿冒投资方签字,伪造各种文件,转移资产,撕毁协议,企图达到独吞利益的黑恶目的。
  资方即使打赢官司,黑恶份子不断向讨债的人发出种种威胁,利用他们收买建立的关系和亲戚当官的后台,使资方举报无门,官司赢了也无用,黑恶份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执行的裁定,法院因无资产可执行,无法执行。
  法院也因这些黑恶份子有用高利绑定的黑律师出黑主意,将所有资产早已转移或者冻结,是矿权资产的,矿权到期而不继办,故意抽空可执行的资产,让法院无资产可执行。使投资人功亏一篑,血本无归,欲哭无泪,无处讨回血汗钱!
  黑恶势力不断研究法律漏洞,研究资方心理,研究执法机构未重点关注的违法行为,走灰色地带,谋划了多种被社会认可、容易上勾的黑恶手段,使资方不知不觉地落入他们已布好的陷井。
  装神弄鬼就是其中一种黑恶包装,对社会稳定及社会经济秩序、法律权威极具破坏力的一种新的、更隐蔽、更能诱人上当、致资方家破人亡的黑恶手段。执法机构应高度重视,依法严打。
  我们是一家矿业风投公司,在全国投有多个矿业项目。对于矿业老板如何骗取投资、如何耍赖、如何用黑恶手段巧取豪夺、如何对待法院判决等有切身的感受和体验,对什么是黑恶、什么是利益纠纷有清晰的定义。
  黑恶势力不管用什么手段,其终极目标就是以最小的成本牟取最大暴利。现在的黑恶势力网络黑律师、会计、信徒、亲朋组成团伙。黑恶份子根据当下的政治形势,社会流行易骗的趋势,运用适当科技造假手段,设计一些未被人们熟悉的骗人模式牟取暴利。其手段也在“与世俱进”的不断变化。原始的打杀手段已经过时,不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不会使用。
  云南就有这么一些不法黑恶份子,就把自己装扮成虔诚的佛教信徒、基督教徒,没有受高等教育,没有任何专业技能,居然能在几年时间发不义之财成为亿万富豪。这些害群之马用的就是一系列最新流行的、具有商业形态的、却又是黑恶性质的手段,逃避了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尽管这些黑恶份子多方面触犯了刑事法律,却仍然逍遥法外。尽管在各法院有十多起债务判决执行,可仍毫发未损,仍然座着高级车和住着豪华别墅,尽管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而且在法庭对受害人嚣张地大吼:“你们去执行吧,我什么都没有”,公开对抗法律,凶恶至极,藐视法律,藐视执法机构,严重地伤害了全国几十个受骗资方利益,毒化了社会安定的环境, 加剧了社会矛盾。
  这种具有黑恶性质的牟利手段看似民事债务纠纷,实则是债权人在与黑恶份子经过了数年追讨无果,经历了黑恶份子使用各种软硬黑恶手段拒付之后,才被逼无赖上法庭。上法庭判决赢了的案子,也只是一纸空文,黑恶份子早已恶意做空所有资产,法院无力执行。
  这样在社会上有后台、把自己包装得成社会大善人、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黑老大”,不依法制裁,实不足以平民愤。在朗朗乾坤阳光灿烂之下的中国,怎容黑恶份子猖獗!
  传统的黑恶手段:打砸抢夺、杀人绑架、坑蒙拐骗已被现代的强卖强卖、行贿收买、高利诱借、造谣惑众、拉帮结派、勾结权贵、威胁诱逼、做空资产、逃债耍赖、巧取豪夺、装神弄鬼、假商骗资、伪造证件、阴阳合同、愉税漏税等黑恶手段所取代。
  无任黑恶份子使用什么手段,目的都是为了牟取暴利。黑恶份子现基本都花钱为自己弄个社会认可的头衔,将自己包装为公司董事长、协会 、佛教信徒、慈善家等等。实际干着损人利自,杀人养命的勾当。
  如何依法判定这些人是违法刑事犯罪嫌疑份子,还是民事欺诈行为,还是黑恶势力呢?国家已有基本判别标准,但是对于有后台支持,有公司组织,有律师幕后策划打着经营晃子,干着黑恶牟利的势力,由于隐藏深,包装巧妙,其行为介于刑事犯罪与黑帮犯罪之间,特别是有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很难被扫黑严打机构立案。
  正因为黑恶定罪困难,屡屡成为漏网之鱼,继续危害社会。这需扫黑机构认真调查认证,依法准确判定,撕碎黑恶份子的伪装,为社会安定,为受害人讨回公道!

  撰稿人: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