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广发银行为IPO上市包庇特大贪污犯罪!!!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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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与珠海检察院联手操纵珠海分行案件 徇私舞弊 选择性执法 制造司法不公
广发银行董事长董建岳痛下决心,要对所属广发银行珠海分行问题“一查到底”。由广发银行纪检组长范俊雄带领三十多人的庞大队伍,历时近一年时间,但在他们的操纵下和庇护下,如下人员的问题被其掩盖,有知情
人多次举报,广发银行总行、有关司法、纪检机关置之不理。珠海分行案件本来是银行制度性缺陷造成的违规
问题,在广发银行操纵下变成了徇私舞弊,利用司法打击迫害异己的案件。
广发银行总资产已达8000多亿,而且准备A加H 上市,举报广发银行的问题可谓是以卵击石,但中国还有句古话,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且看如下事实,可见广发银行和珠海市检察院是如何操纵案件,制造司法不公的:
一、 广发银行珠海分行副行长张乘风、汤如创、冯群,违反总行广发银人字【2005】年0033号《关于各分行行处级干部薪酬发放事项的通知》副行级以上人员不能在分行拿总行核定以外的工资奖金》的规定, 2008年
至2011年每年年终发放奖金,累计70万元,涉嫌违法,但副行长张乘风、汤如创、冯群未被处理。多次实名举
报,广发银行和珠海检察院置之不理。
二、 广发银行珠海分行核定班子成员报销营销费用涉嫌违法,副行长张乘风、汤如创、冯群分别报销200万元、200万元、190万元,多次实名举报,广发银行和珠海检察院置之不理。
三、 张乘风、汤如创、冯群三人利用车改机会,在除张乘风、汤如创、冯群外无人竞拍的情况下,将分行的蓝鸟、丰田雅阁以低价购买,每人侵吞国有资产约8万元。
四、在财务总监汤如创的主导下,珠海分行各个支行各个部门2002年 2010年期间利用虚开发票方式套取营销费用至少6000万元,其中:林坤亮、李岳伦、江尚新等人涉嫌将300余万元以上的营销费用以虚假用途发票套现后私分、贪污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2008年 2010年分行营业部、湾仔沙支行、凤凰支行为维护市财政局、市社保中心、市地税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存款客户(2008年上述客户存款约25 30亿,2009年35亿左右,2010年40 45亿左右)分行核定给上述三单
位的奖金和营销费用为:2008年300万左右(其中营销费用150万元左右),2009年400万左右(其中营销费用
200万元左右),2010年500万左右(其中营销费用250万元左右)。这600万元营销费用除部分用于正常开支外
,约有300万元被林坤亮、李岳伦、江尚新用虚开发票的方式领出,是否用于所说的营销还有待调查。如果检
察机关要深入调查此案,这将是探求广发行黑幕的切入点。
2008年 2010年三年间,广发银行珠海分行核定给该部门核定的奖金和营销费用每年超过200万左右(其中营销费用100万元左右),该部门每年的正常费用开支40万元左右,其余的营销费用(三年合计超过170万元)均以
虚假用途的发票套现后贪污私分、私吞。
该部门2009年仅由票据贴现业务带动的格力系(珠海格力集团及关联公司)就达到日均18亿人民币,此项业务,分行核定给该部门的奖金和费用当年就达到108万元,(其中营销费用54万元),此项业务是银企双赢的业
务,该部门仅花费极少的营销费用,80以上的营销费用被梁江玲等人以虚假用途发票套现后贪污私分、私吞
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三)徐权利用假发票套取费用,贪污18。5万元
广发银行珠海分行原吉大支行行长徐权,利用假发票等方式套取费用后贪污17。2万元,贪污客户保险金1。3万元,由于汤如创等人的庇护,逍遥法外。
五、广发银行和珠海市检察院是如何操纵案件的
(一)广发银行纪检组三十多人历时一年多时间调查珠海分行案件,对珠海分行问题应该了如指掌,但他们为了打击、排除异己,保护他们所谓的自己人,让纪检人员暗示或明示张乘风、汤如创、冯群上违纪款项,让汤
如创提前退休了事,张乘风、冯群在上交了违法款后,甚至连个党纪政纪处分都没有,张乘风还被重用。另外
,据说人力资源部江涤潮上交了数十万元的违纪款,总行纪检组也让一交了之。而广发银行纪检组因为同样的
问题却将分行其他二位班子成员移交检察机关批捕。广发银行不是利用司法,玩弄司法又是什么?
虽然范俊雄等广发银行一帮人掌握着国家赋予的职权,进行过周密的策划,上下串通,但也漏洞百出,令人疑心:
(1)班子发放奖金问题2008年之前就已经多年存在,为何其他三副行长在将要进行查处之前不约而同知道
2008年以后的奖金存在问题?他们怎么知道的?2008年之前的奖金不存在问题吗?
(2)其他三个副行长奖金交了,报销营销费用也交了吗?
(3)其他三个副行长违法贱买汽车款交了吗?
(4)各支行部门虚报营销费用上交了吗?有些钱发给职工了,难道不算违法?不算私分?何况他们让职工签
名确认领到奖金,还有职工在珠海分行内网发言说没有领到钱也让签字,为什么?
(5)其他三个副行长虽经纪检组与他们密谋、串通后上交了款项。
上述人员交款后是否还构成犯罪请看案例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