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竟使女儿无法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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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和英,在2008年6月底进京依法举报昆山市非法征用土地,7月初即回吉林老家陪女儿过暑假,却于2008年7月25日下午在汽车站被吉林民警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及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带回了江苏省昆山市派出所,紧接着就在8月1日被劳教在了看守所里(中途不允许回家的情况下)直到2009年5月27日,在听到15岁的女儿三个多月没有消息的时候,我请求各位领导帮助我联系我的女儿,在得到她已经辍学一个学期的消息时,领导说只要她回来参加中考就安排她上重点(女儿曾是昆山市重点中学的上游学生,每次考试都被老师划进能进重点高中的名单里),联系到女儿她却说我不出来没有人照顾她(我是单亲母亲)于是我被迫签下了不再进京上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承认这非法的劳教是合法的保证书。但女儿回来复习时领导们又说他们说的是要靠她自己的实力。试问:一个学期的复习没有上到又怎么可能考上重点?
现在的我走路需要他人的搀扶,女儿也已辍学,我们母女已经无路可走了,求求各位有心人救救我们吧!以上内容如有半点不实,我愿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的媒体工作者来昆山调查,我们将尽全力协助调查!电话:0512——50883416 13401412121
邮箱:www。jinahelpat 163。com
附一份举报材料:
实名举报昆山市政府非法征用基本农田搞房地产开发
举报人:王和英,女,37岁,农民,地址:昆山市周市镇中乐村C区171号,电话:50883416
举报内容:
苏国土资地函【2002】1134号关于批准昆山市2002年度第6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经过苏州市的苏土管【2003】26号通知,而到昆山市就变成了关于昆山宝裕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2002年周市镇政府以村镇建设为名违法无偿侵占了中乐村村民包括本人唯一赖以生存的承包粮田〔基本农田〕约四百余亩,根据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以书面形式公告。”但中乐村村民没有一个人看到两个公告。周市镇政府是未批先征!是违法的。2004年又将违法强征来的土地从国有土地方式高价卖给昆山宝裕房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了“花都艺墅”连体别墅近百栋,其中还有六、七十亩耕地从2001年抛荒至今。政府对此没有任何说法。
昆山市政府假借村镇建设为名,实际搞房地产开发。他们这种行为完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严重侵害了中乐村村民和本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特举报,请中央领导依法严查督办,彻底追查昆山市政府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利。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9-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