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木生、林镇泉等人未经依法批准侵占国有资产非法租赁、非法吸收公众募集资金等违法问题的举报信

  举报人:蔡锦锋,男,身份证号码:4425309091714,住所地: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南塘镇南湖村委会陈老村,联系电话:13600。

  被举报人:郑木生,男,1948年12月出生,住所地: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南塘镇南兴社区,系南塘华山理事会副会长。

  被举报人:林镇泉,男,1947年5月出生,住所地: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南塘镇新兴社区,系南塘华山理事会正会长。

  举报事项:

  一、郑木生侵占国有资产非法租赁的情况

  郑木生于2005年至2020年间,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未经政府机关、国资委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借当时政府部门对国有资产疏忽管理的情形下,将陆丰市南塘电影院(属国有资产)当作私人财产,擅自改变电影院使用性质,非法将占地约600余平方米的南塘电影院租赁给他人经商使用,非法牟取私利100余万元。郑木生所作行为,严重损害国有资产权益,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发展秩序,早已形成广泛的社会负面舆论影响。请求立案侦查,依法依规,坚决严惩。

  二、郑木生、林镇泉等人利用民间信仰非法吸收公众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0年间,郑木生和林镇泉未经文化单位等部门批准,以南塘华山理事会的名义,向社会民众传播要建设华山妈祖旅游景点的信息,利用当地民众对妈祖文化的信仰,向社会民众、单位募集建设资金,募集资金所得约80余万元。后拆除妈祖广场原有公厕,注入70余万元用于建设一座公厕,一时间全镇哗然,造成社会极大负面舆论影响,当地民众无不认为南塘华山理事会欺骗了人们对妈祖文化信仰的感情。而南塘华山理事会从无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剩余募集资金使用不明。请求立案侦查,依法依规,坚决严惩。

  三、郑木生、林镇泉等人破环生态环境的情况

  2020年间,郑木生和林镇泉担任南塘华山理事会正副会长期间,经和镇府领导人员(具体身份不祥)谈妥后,将陆丰市南塘镇华山后山位置的石陇窟定为垃圾囤放点。全镇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连及“三清三拆”清理出的废物垃圾等等全部在这里倒卸。一时间垃圾堆积如山,垃圾囤放数万吨,囤放面积约10余亩,将一块好好的风景旅游用地区域变为垃圾场,致使周边环境臭气熏天,群众掩鼻而过,造成严重的水土污染,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经当地民众数次反映后,郑木生和林镇泉以及镇政府部门未将垃圾清理运走,反而将该处土地作为垃圾填埋场。仅在垃圾表层覆盖50厘米厚的黄土,地表下的数万吨垃圾长期积压,严重的水土污染一直未消除。

  举报人请求各级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群众民意,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立即对郑木生、林镇泉等人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依法依规,坚决严惩。

  (后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