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林土地遭腐倒卖 至今国家为何无人监管?【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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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林土地遭腐倒卖
至今国家为何无人监管 ?
座落于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原张家村上万亩的林土地
被地方区镇两级政府官员给了低价出让和非法倒卖。
一、l998年以清河区原林业局局长常兴本为首的一只毁灭绿
色吞噬林土地的领头羊开始步入我张家村进行官商勾结利用手中
便利职权枉法越权裁定,勾结一审、二审两级人民法官进行对我张
家村大面积的林地进行非法倒卖、欺诈,作出枉法裁决,不按照国
家62年的土改政策文件施实,强行将我张家村3700余亩人工林及
林地给予无偿侵权吞噬,(符有张家村委会申诉书为证)。
二、2002年3月18日,我清河区原常务副区张明利用手中便
利职权,以权谋私,以妻子赵杰内亲大姨姐赵敏为名,下乡强行抢
占林农集体林土地945亩,以合法的目的来掩盖非法事实,与我张
家村签署一份虚假承包转让山林合同,以最低价格56700元强行流
转林农林土地,勾结基层村委会成员村长张志良书记马丙文,以及
我清河区原林业局局长常兴本,以开发商为名,打着村委会招商引
盗的子非法诈骗夺走我村数十万余元的土地流转经费,低价出让我
村集体,林农林地超仟亩以上(符有赵杰、赵敏承包转让合同为证)
于2006年6月13、14、15的三天时间又非法强行勾结,以权压势,
强迫村委会将赵杰承包人的名头更改为异名,以构成变象倒卖土地
的违法事实。
三、2003年6月28日,我张家村村长张志良书记马丙文利用
村长职务,仗势欺人,对抗和抵触国家林改政策文件,非法以莫须
有的名头,强行流转林农白留山数百余亩以上,林农集体上访长达
五年之久,经地方山乡法庭审理,地方山乡法庭压案不办,久拖不
决,导致林农集体上访五年损失数万余元,非法强行倒卖林农土地
数百余亩,至今不给退还和赔偿林农棒果损失,村长倒卖林农林地
款归已所有,村委会帐目从不公开……。2003年的同年村长张志
良又将我村三组农户自留山非法倒卖给我清河区政府各别党政领
导百余亩以上,截止到今天我村村长张志良先后在短短几年时间
里。在张家村寇岭沟东西山各分段私下倒卖给我张相镇林业站站长
刘兴辉,倒卖面积都在数百余亩,作为林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带
头执法犯法,非法砍毁我村数百余亩天然林,根据我国刑法407
条之规定,此林业站站长刘光辉以构成渎职行为,实属“渎职罪”
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我张家村非法流失林土地超过数仟余亩以
上。
四、我清河区原林业局局长常兴本勾结我铁岭市铁煤集团住我
张家堡子村工区区长谭志明,以打着(2000)铁中行终字第36号
的枉法判决的谎子,非法霸占我张家村林土地,数仟余亩,更加严
重的是将我村林农在1983年等一轮土地流转承包的自留山给予强
行夺走,利用地方村霸谭志明的黑恶势力与区镇两级政府互相串
通,暗箱操作,欺上瞒下,对林农实行殴打,悔辱,欺诈,强行夺
走我村仟余亩林土地,并且非法无证走私大量木材数仟余立方米,
至从l998年的第一次倒卖我村土地的领头羊常兴本非法倒卖后,
在仅仅不到十年当中我张家村遭到地方区镇两级政府党政领导来
我村非法低价出让、变象倒卖我村林土地多达上万亩以上。
综上所述:上访人所投诉、举报的事实都有大量证据在手和国
家的相关政策文件资料在手,以及非法低价出让倒卖合同为证,群
众连名为证,无证非法走私林木照片为证。上访人在举报投诉后而
遭到地方党政领导的打击报复,将上访人的承包有效的70亩果林
合同给予强行终止,并且非法倒卖给我清河区原常务副区长张明手
中(符有群众代表连名为证),于2003年6月28日二次将上访人
自留山20余亩,被村长张志良强行倒卖给我清河区张相镇公安派
出所所长赵明内亲欧秀丽手中,他们利用公安行政机关来我上访人
家中,多次绑架、欺诈、强迫林农上访人,交出承包有效林地经营
使用权,和自留山的经营权,逼迫上访人自动息访,严重违反刑法
254条,扰乱市场秩序罪,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让上访人早日安居
乐业,长治久安,就必须铲除害群之马的领头羊,清河区原林业局
局长常兴本、清河区原常务副区长张明等人,以及我张家村的黑社
会头领谭志明,上访人亟需尚方宝剑。
此致
举报控告投诉人: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斛米村七组122号 胡振良
联系电话:13240928156
2009年4月25曰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9-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