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医疗吸氧”事件续,律师称中院裁定程序违法

  

  按国法政纪,有那些人应该被追究?按人情天理,有那些人应该下牢狱?按社会公德,有那些人要受到良心谴责?

  具有潮汕特色的揭阳“问题氧”恶性事件,至今,被媒体报道已经8周年了,严重不符的是购销量各医疗机构、公司合同交易票据银行转账供有据可查,其受到侵害的是社会各方公共利益,更是一场事关行政执法司法公不公正的一堂公开法治课,事件迟迟得不到惩处决不能成为彻头彻尾的罗生门。

  
  (图片;来自网络截图)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全国性舆论监督和公民举报投诉类案件,本应早就纳入公益诉讼范围考虑。但是,由于行政机关对于处理投诉举报事项以及法官行使裁量权的滥用。可见,从一件简单演变成舆论声讨的复杂案件。当权力高于法律,人民就会通过找关系解决问题并且屈服于权力;当法律高于权力,人民就会通过程序解决问题并且遵纪守法。

  
  (图片;来自网络截图)

  对投诉举报内容的处理与答复要求。随着法治意识的提升,以及实践中行政机关对公民举报不予答复、迟延答复或者答复与举报不符等情形逐渐出现,举报查处答复行为亟需规范,“有举报必有答复”,举报答复行为的意义在于规范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办理、告知等工作程序,同时也为相对人程序权利保障提供规范。

  
  (图片;来自网络截图)

  如果行政诉讼不按照所规定的程序要求进入实体审判活动,很难保证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在面对行政机关这个强大的当事方,我们作为原告需要莫大的勇气,除了积极寻找法律的武器的同时,更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及媒体介入促进與论的监督作用。不妨好好解剖这宗典型又奇葩案件,给当事各方一个公正的结果,给法律一个响亮的回答,也给公众一个信服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