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万血汗钱瞬间被福建东南大宗交易中心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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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
本帖内容为本人亲身经历。发此贴目的是揭露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真实面目!真心希望不要再有像我一样的受害者。
本人 : 张女士 QQ : 交易账号:1800080242
本来以为是正规的平台,谁知合法的外衣下却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大骗局,为了达到占有投资者财产的目的,雇佣网托扮演盈利者,迷惑诱导投资者开户交易。趋利避害,只说盈利,不说赔钱,发布虚假信息,用虚构的现货交易事实,虚构的资金第三方存管,利用虚假交易软件,安排没有从业资格的分析师,诱导投资人做单,虚拟交易客户,会员单位为了自身利益为了骗取更多的钱,频繁的诱导投资者大量做单,做反单,以达到赚取更多投资人亏损资金的目的。我们必须让这种骗局曝光在大众面前,揭露其丑恶的嘴脸。
2016年1月通过网站我结识了一名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180号综合会员单位福建海纳融汇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招募的托,叫陈耀星,该人员认识我后天天以关心为由,骗取我对他的信任,通过QQ聊天,同时以当时股市大跌,股市无法挣钱的理论,同时多次通过截图以自己做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东南沥青赚钱很快很多为诱惑,说有安排的老师带着做单,挣钱很快,散步虚假信息引诱我做所谓现货沥青的交易。
在其介绍下通过网上东南交易所180号综合会员单位,福建海纳融汇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李阳的引导下,本人通过网络上传身份证照片和银行卡照片后立即开户,对方用远程操控协助,在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户并激活了账户。业务员李阳说入金最少30万元给安排老师带着操作,还说是说了情才安排水平好的老师带我这个资金量不大的客户的,当时还满心感谢,随后该公司的高级指导老师黄老师带我进行交易操作。
我在2016年1月27日入金15万元,后黄老师以资金多好操作抗风险,太少不好操作为由让我入金,1月29日入14。9万元,2月2日入金20万元,基本都是满仓操作,反向操作,经过几天的操作在过春节前剩5万多。却说没事后面行情肯定能挣回来。春节后黄老师又以资金太少为由无法再做为由,利用我想挽回亏损心理,又让我入金,在3月3日和3月4日合计入金30万元,当天亏损14万元,同样是满仓操作,大量的反向操作,两三天时间亏去20万元,最后在4月1日所有资金只剩下5。5万元。噩梦般的一个月时间亏损75万元。
慢慢才反应过来,刚开始会员单位通过幕后操作数据信息会让你少赚些钱以便他们能够更好的吸金,后来大部分时间就会处于亏损状况,在他们的指挥下我的操作总是处于一种反向操作,好像被人监控的感觉,我买涨行情就跌下去,我买跌行情就涨上去,这分明就是有人能够监控到相关的资金进出才会有这样的现象,这种现象也说明他们在后台的软件上是可以直接看到每一位投资人的资金进出状况,从而控制左右行情的走向,其实就是一种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投资人的对赌行为,而投资人在明处处于一种弱势群体,会员平台凭借不正规、不合法的手段掌控了投资人的一举一动,这种卑劣的手段分明就是一种欺骗,一种赌博甚至比赌博还恶毒的操控手法,是一种极其不合规、不合法的做法,他们通过投资人的不正常亏损赚取了相应的利润(所谓利润在他们内部叫做 头寸 ,),还通过投资人频繁操作的手续费赚取相应的不合理费用
现在控告福建省东南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和下属的180号会员单位福建海纳融汇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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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及其下属的180号会员单位福建海纳融汇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违反以下文件规定的行为:
1、以柜台交易即做市商交易的方式进行(东南沥青、白银等)集中交易;利用交易软件电子撮合价格,开展白银、东南沥青的预付款(保证金)交易买卖;利用交易软件面向不特定的人群持续挂牌交易;这些都违反了国务院颁发的(国发〔2011〕38 号)文件规定。 ?
2、利用标准化的合同约定买卖标的(白银、东南沥青)、价格(交易软件实时显示)、结算方式,每天实时判断客户账户的风险率,符合(国办发〔2012〕37号)关于“标准化合约(标准化合约一种是交易场所统一制定,除价格外其他条款固定,规定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合约;)”中的第一种,在应予清理整顿的范围内。
3、在客户盈利时、公司亏损,客户亏损时、公司盈利,因此双方买卖的实际是标准化的合约或标准化合约的盈亏,实际上就是一种对赌交易,比赌场还不如,还要交高额的手续费和点差。这符合(国办发〔2012〕37号)关于“标准化合约(标准化合约另一种是由交易场所统一制定,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合约。)”中的第二种,在应予清理整顿的范围内。 ?
4、同一交易品种以T加0的形式进行交易,一天同一交易品种不限制交易的次数,属于“持续挂牌交易”,“持续挂牌交易”T加0买卖最小间隔小于5天。国办发【2012】 37 号文明确规定持续挂牌交易是指在买入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卖出同一交易品种或在卖出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买入同一交易品种。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及其会员单位严重违反国办发【2012】37文,符合(国办发〔2012〕37号)应予清理整顿的范围之内。 ?
5、现货交易平台无实物交割。现货交易必然要求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根本目的,而事实上, 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及其180号会员单位的现货交易是一种无实物交割、无实体市场、无竞价机制、无物流、运输和仓储配套的虚拟零和交易,参与此类交易的目的仅是通过价格涨跌而套利。其风险率控制方式、平仓方式与期货无异。此类交易的本质是买空卖空的非法期货交易,叫‘现货’是蒙骗投资者所采取的障眼法,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严重违法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6、审批手续不合法。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于2013年10月19日经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正式运营的批复》(泉政文【2013】257号)文件,而根据国办发【2012】37号文规定,凡新设交易所的,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以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取得联席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只有泉州市人民政府的批文,没有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批文,违反了国办发【2012】37号文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 ?
7、根据证监办发【2013】111号文件规定,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应采取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相结合的方式。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实物。就形式要件而言,根据国发〔2011〕38号文和国办发〔2012〕37号文的有关规定,一般有以下特征:(一)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所谓标准化合约是指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的合约。交易者将此类合约作为交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人或者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而可通过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了结自己的权利义务。 其交易活动属非法期货交易。 ?
8、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及其旗下会员单位(福建海纳融汇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和分析师,没有从业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证书,属于无证违规操作。 ?
9、业务员至始至终都未告知风险,未签订任何协议书,通过网络就帮我开户,并且引诱我电话随访的时候全部都回答“是”。涉嫌非法开户。
10、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利用交易软件后台操纵,随时可以监控到投资人的资金动向,恶意篡改数据,导致投资人不正常的巨额亏损。而且交易数据与国际市场原油走势严重不符,东南大宗与国内多家和他们一样的黑平台交易所的交易行情都不相同,可见其行为只是自传自销的非法运作行为,并未形成国内统一的行情走势。
就这样,我们几家积攒了二十年的七十五万块就这样没了,有时候,我甚至恨不得爬上高楼、一跳了之,结束自己这悲催而短暂的人生!但是我为自己的轻信、贪心深感惭愧、无地自容。想到孩子还未成年,需要我照顾,老爸老妈以八十余岁还需要每天吃药维持生命,想到自己的姐妹兄弟为我遭受痛苦煎熬,我必须坚强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本人已经收集了相关证据,如果你们不返还我被骗的75万元血汗钱,我必须踏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上访之路,我已经报案受理,在立案过程中,同时我会向证监会、商务部、工商总局提交投诉材料,已经申请了福建省及泉州市各地方监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会向全国各大网站论坛发帖,揭发这种骗人的把戏。
福建省东南大宗交易中心及福建海纳融汇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必须返还我们的血汗钱!
以我的亲身经历做为活生生的教材,誓死捍卫我们的权力,让更多的人明白这种丧尽天良的骗局,誓死与骗子抗争到底!!!!!!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述都为事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请全体看到此贴的朋友们不要再受这些骗子们的欺诈,同时有受过骗的同志们团结起来,加入我们的维权组织,一起找那些骗子们要回我们的血汗钱!人民必胜,正义必胜!!!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