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犯众怒的判决!武穴一店主遭抢后追赶劫犯致死伤被判危险驾驶! 网友瞬间怒了!

  据黄冈新视窗网 报道,2017年5月4日,武穴刊江某副食店内发生一起抢夺事件,店主马某为了挽回财产损失,当场驾车追赶,两嫌犯发生事故一死一伤。近日,武穴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马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情回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4日下午,黄某来到武穴刊江办事处某副食店内佯称买烟,趁店主不备拿着两条烟夺门而出,同伴吕某驾驶摩托车在外接应。店主马某见状驱车追赶二人,当两车追逐至某下坡路段时,吕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侧翻,二人翻出车受伤在地,马某紧急刹车撞上倒地摩托车。后经鉴定,马某驾驶的面包车在事故前瞬时速度达43KMH,超过案发地30KMH的限速。经现场勘验,面包车刹车痕长4。9米,二车撞击点存在于摩托车倒地后而非侧翻前,证明吕某所驾摩托车倒地属于单方事故而非撞击事故,二人伤亡与马某追车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以案说法

  法院认为,马某在经营的副食店遭到黄某、吕某抢夺后,为了挽回合法权益而驾车追逃,这种行为本身没有过错。但马某在公路上超速驾车的行为不当,会给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侵犯了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因马某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与急救电话,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网友认为法院判决完全是低智商的无能的判决,将其与扶老案、劝烟案等相提并论,瞬间万贴责问法官:我擦!不超速,小偷开80,你还按限速30开,追个jimao啊【捂脸】。这法都是给谁定的啊【我想静静】见义勇为,好人好事这两个词语最好在中国消失,雷锋活着也会被气死!这是一桩颠倒黑白,混淆事非的严重错误的判决。很荒唐!网友甚至认为,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法院要尤其注意!老金也不好说重话了,意思大家也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