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一份遗嘱,争产兄弟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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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各种原因,长辈可能会立有多份遗嘱,而且每份遗嘱都代表了立遗嘱人当时的真实想法,但继承人会因为自己持有的遗嘱是长辈的真实意愿而否定其他遗嘱。
案例:
2020年4月,唐家兄弟两人因为都有母亲留下的代书遗嘱对薄公堂。哥哥持有母亲请他人代书的遗嘱,弟弟也持有母亲的代书遗嘱,哥哥诉求判定弟弟持有的遗嘱无效。事情起因还在十多年前。
2006年唐家小儿子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幢三层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小儿子名下。父亲08年去世了。后因大儿子想用此房屋遭拒,遂与母亲一起向法院诉请共同拥有该房屋产权,法院驳回大儿子的诉求,确认母亲为房产共有人。13年5月,母亲请人代书遗嘱,将个人财产归大儿子继承。
2016年因母亲的赡养问题,在当地镇政府调解下,母子三人签下了关于赡养问题的协议。之后,母亲重新请他人为她代书了一份遗嘱,表示自己的遗产归小儿子继承。
经过法院调查审理,根据代书遗嘱制作人及见证人到场的证言,确认母亲的第二份遗嘱是其在思维清晰,表达正常情况下所立,代表了母亲的真实意愿,符合遗嘱有效的法定条件。判定弟弟持有的母亲遗嘱有效。
心愿传承遗嘱库专家解读:
公民可以按自己的意愿留下多份遗嘱,按我国继承法规定,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案例中,虽然哥哥持有的遗嘱是母亲当时的真实想法,但母亲后来改变想法重新立遗嘱了。按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留有多份遗嘱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此案以哥哥败诉而终结。
心愿传承遗嘱库专家提醒,订立遗嘱请到专业机构向专业人士咨询后再订立,如果遗嘱不符合法定要件,就无法按遗嘱执行,被继承人的生前愿望无法实现。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7-08